粤农农〔2021〕4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9〕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广东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
2021年2月24日
广东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9〕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互联网+”优势,促进农产品销售,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省基本完成20个试点县(市、区)工程建设任务,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广东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到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各项任务,实现主要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特色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供给能力和供应效率显著提升,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产品生产销售市场指导服务监测与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信息监测点,构建监测预警分析机制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监测评价体系,定期发布农产品产销数据,不断提升农产品市场调控能力。推动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数据体系,为农产品生产、流通和营销提供价格指导、数据信息服务。推动5G、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良种繁育、种养管理、植保植检、动物疫病防控、产地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应用。(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产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推进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宽带网络全覆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
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产地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智慧农业、智慧物流、跨境电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阳西、连山、罗定等县(市)创建省级数字农业农村示范(试点)县。推动增城区5G智慧农业试验区、江门市5G智慧农业科创园建设;在湛江开展5G+智慧水产示范应用,促进水产养殖、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链条有机融合。推进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汕头市澄海区创建“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动电商企业参与跨境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形成农产品的跨境产业链。完善产地预冷、分等分级、初深加工、包装仓储等服务设施。重点加强产地农产品预冷保鲜、清洗分级、分拣包装、烘干加工、冷藏冷冻、冷链运输等配套建设和信息化升级。(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通信管理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优化农产品市场体系架构,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主体,推动农产品流通创新。实施广东省农村物流建设发展规划,加强东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引领支撑和发挥惠州、肇庆市和江门台山、开平、恩平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快递物流、邮政、供销合作社、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点等现有条件,重点培育建设田头仓储冷链物流示范基地,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深化镇村邮政和快递网点普及,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连通率和覆盖率,加快建成一批智慧物流配送中心;加快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交通运输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着力打造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产业联盟。结合广东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鲜农产品主产区布局,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设冷链物流集散配送中心和产地预冷、销地冷藏、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等设施。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在城镇布局优势特色农产品直销中心,创新农产品优质优价销售模式。建设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强化社区配送终端冷藏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信息化冷链物流体系。加快绿色物流仓储发展,鼓励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碳环保配送车型,使用绿色包装材料,鼓励农产品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鼓励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参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品牌、认证等服务,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品质把控,提高优质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鼓励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经销商电商化改造,推动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与电商平台连接通道,拓宽农村地区产品营销渠道。推进广东农产品“保供稳价安心”平台、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和广东省乡村振兴文化服务产业园等平台应用,举办“采购商直通车”“采购商会客室”“网红直播间”等网络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探索大宗农产品在线交易新模式。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龙头企业、莱篮子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与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对接,拓展农产品营销覆盖面,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农村实体店,促进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供应链数字化应用,畅通农产品营销渠道。推进农产品同城配送,鼓励探索农产品社区直供模式。发挥供销系统农产品生产服务、冷链物流、销售渠道等方面优势,打造广东供销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网络,大力拓展机团配送、中央厨房、消费扶贫等业务,推进优质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等。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村社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把服务组织建到农村,贴近农民。(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完善“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研究编制品牌农产品供应标准,探索利用互联网营销新渠道,结合国家及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发展“粤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和产品品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进农产品短视频营销工作,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提升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中高端市场占有率。(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广电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网络应用技能培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应用,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建设覆盖全省的县级运营中心和益农信息社,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商服务、培训体验服务,整合各类涉农资源,开展线上线下专业培训,培训基层网络销售实用人才。加快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构建县镇村运营综合性服务设施。支持各类企业开发服务“三农”的手机应用,持续开展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获取信息、管理生产、网络销售等能力。着力开展广东百万农民线上培训工程,开发应用虚拟农科专家“隋时学”。举办“短视频+网红”培训班,培育新一代“短视频+网红”人才,融合农产品直播带货模式,传播优秀农村传统文化。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职业院校与各类企业和农产品服务机构合作,大力开展农村网络应用技能培训。深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加强涉农及电子商务等专业建设,培育农产品网络销售实用人才。(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运用互联网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宣传农业科普知识,传承农耕文化,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满足“三农”发展和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创客。鼓励广东农村科技特派员综合利用科技、信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投身农村创新创业浪潮,打造若干面向青年服务,集文化教育、智能农业、创客空间、科普教育、乡村观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和研学示范基地。在全省范围内建设认定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为返乡入乡人员提供成本低、设施全、定位准的创业服务。加快推进各地农村电商培训就业创业基地建设,拓展完善技能培训、创业孵化、就业服务、品牌展示、人才建设等方面功能。(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等部门要加强政策衔接,建立工作保障与目标协调联动机制,有效协同推进。各主要农业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专门组建由政府领导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工作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把资金、政策和工作力量下沉到基层,用市场化手段推动工程落地实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和引导数字农业基地、农产品产地基础设施、冷链物流配送等重要设施建设,加强用地政策支持,落实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支持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业务。要统筹好中央和省级相关项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与地方资金,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保险费补贴等方式,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补齐软硬件设施“短板”。要完善落实基层创业就业人员支撑服务,加强农村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电信、供销、邮政、快递等系统和各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面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中小型电商企业推出有针对性的网络资费优惠方案,推进农村站点以及基础设施、物流体系、网络平台等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鼓励电商、互联网企业等开拓农业农村业务,把网络销售服务前移到镇到村,推动传统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拓展线上业务,健全完善配套服务,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灵活高效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厅、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推广。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益农信息社及自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带动经营主体改进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建立起有效的产销对接机制。及时总结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学习交流,扩大建设成果覆盖应用。(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广电局等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