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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的通知》(农产发〔2021〕1号,已公开发文)部署,从今年起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到2025年建设300个在区域、全国乃至世界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资源优势明显

  资源条件具有稀缺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具有世界知名自然文化资源。县域范围内拥有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稀缺资源。

  二是具有全国独特自然文化资源。县域范围内拥有全国独特的山川河流、森林草木、美丽田园、草原湿地等别具一格地质地貌;或具有独特气候、阳光沙滩等鲜明气象物候特征;或具有农耕文化、古老传说、古建遗存、传统技艺和戏剧曲艺等民族民俗风情。

  (二)设施条件良好

  一是基础设施完备。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完善的接待服务能力。乡村休闲旅游点交通、水电气、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餐饮、住宿、休闲、体验、购物、停车等设施条件符合相关建设要求和标准,公共安全、健康卫生、教育培训等配套建设相对完善。

  二是融入活态元素。乡村民风淳朴、和谐有序、充满活力。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得到传承,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保存良好,民族民间文化与现代元素有机融合,融入时尚元素、现代要素、时代朝气。

  三是村容村貌整洁。卫生厕所普及率高,主要景点和园区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综合利用,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干净、整洁、便捷,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美丽休闲乡村。

  (三)产业发展领先

  一是产业规模成型。乡村休闲旅游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主要指标(包括经营收入、接待人次、人均消费水平等)在全国领先;东部地区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2017至2019年三年游客接待数和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均超6%。

  二是业态活跃丰富。农林牧渔“内向”融合、产加销服“顺向”融合、农文旅教“横向”融合、科工贸金“逆向”融合、产园产村产城“多向”融合广泛开展,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观光园区、休闲农庄、休闲乡村、康养和教育基地等业态类型丰富,至少具有五项上述类型,分布在县域1/3以上乡镇。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5个以上,包括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其中至少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区、农家乐、乡村民宿等,并形成了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

  三是富民兴农明显。产业带动能力强,初步形成“美丽宜人、业兴人和”格局。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经营主体创新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健全,从业人员中农民就业比例达60%以上,农民人均收入高于省内平均水平5%以上。经营农家乐、乡村民宿等小农户能够实现稳定就业增收,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保障。

  (四)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规划布局合理。已制定县域乡村休闲旅游发展规划,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准确,布局结构合理。发展规划与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多规合一、紧密衔接。休闲农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形成产园融合、产村融合、产镇融合和产城融合格局。

  二是政策体系完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纳入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在用地保障、资金安排、金融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有务实的举措,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特别在解决供地和融资难题方面取得突破,政策指向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强。

  三是管理制度健全。休闲农业管理机构健全,职责职能清晰,人员配备齐全。信息咨询、宣传推介、教育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广、标准高。行业管理规范,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农园、休闲农庄、休闲乡村等管理制度或标准完善,近三年无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事件发生。政府引导有力,形成了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打造、多机制联结、多模式推进的格局。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要求。今年各地级以上市申报名额不超过1个,已经认定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也可以参与重点县的建设,申报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按农业农村部分配申报名额遴选推荐上报2个。

  (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文件、申报书、重点县建设的有关规划及三年建设方案等。规划及建设方案应充分体现重点县建设的推进思路、建设目标、主要内容、产业模式、环境影响评价、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如有地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供。

  采取线上方式提交申报资料,县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省农业农村厅审定后报农业农村部。同时,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表、封面等材料,申报表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公章,连同规划等附件汇编成册,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函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申报时间。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在2021年5月2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三、认定监测

  (一)专家评审。为确保公平、公正,省农业农村厅将依托第三方组织行业专家,根据申报条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充分考虑各地资源条件、产业水平及工作基础等因素,择优推荐。

  (二)监测评估。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工作不设立、不追加中央财政项目。农业农村部建立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动态运行监测机制。从认定当年起每年12月10日前,相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将认定的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总结报告及监测数据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落实农业农村部每三年组织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要求。评估达标的重点县继续保留资格。对评估不达标的重点县,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取消“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称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把休闲农业重点县作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协调,加大投入,强化指导,重点打造。休闲农业重点县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指导组,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有序推进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金融、文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涉农资金安排,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边建设边总结,树立一批典型,打造一批品牌。注重和市场对接,加强休闲农业精品推介力度,营造推动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申报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练建军,电话:020-37288351)

  相关附件: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