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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广东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广东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自2021年8月31日9:00正式启用,为确保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210.76.75.39:2018/GouZBT2021To23_Fromal

  二、系统账号获取

  (一)各地管理部门账号。实行属地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将各县级管理员账号下发至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到县。

  (二)生产企业账户。生产企业自8月31日起可使用投档平台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办理服务系统。

  三、有关事项

  (一)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手机App(以下简称“补贴App”)与办理服务系统继续同步使用。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补贴App推广力度,全方位开展宣传,全面使用补贴App,切实方便购机者申领补贴,提高工作效率。各类用户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行安装,其中审核端用户名与办理服务系统已有用户名一致;购机者可用手机号实名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即可自助办理补贴申请。

  (二)所有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生产企业首次登录办理服务系统,均须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书》(见附件,可在办理服务系统中下载)。因违规操作、补贴信息不实等所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三)企业要第一时间完善相关产品信息,及时将补贴产品信息准确完整录入办理服务系统,确保购机者能随时提交补贴申请。造成大范围购机者无法及时享受补贴或购机者因供货延迟反映强烈的,或者发生重复录入补贴机具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按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四)办理服务系统用户须实名登记,有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办理服务系统相关账号及密码,防止账号丢失、密码泄露,不得把账号转借他人。因个人或企业自身原因账号泄露造成的损失,由自身承担。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加强对从事补贴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公平、公正。

  (二)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等工作,严格落实受理、核验、公示工作时限。已录入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的申请,原则上在原系统中完成办理补贴的全过程。

  (三)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020-37288703、37288702。

  技术服务电话: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400-056-0569。

  附件: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相关附件: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