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二上”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1〕 58号),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审议通过了2022年省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贺书岚,联系电话:020-37289195)
附件:2022年省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