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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通知

粤农农函〔2022〕8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的工作部署,持续推动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切实推进我省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申报与复审工作,经综合评审认定,现公布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粤字号”农业品牌的扶持,培育市场营销先锋,大力开展宣传推广,提升联农带农能力,着力打造广东农业品牌标杆。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经营主体要加强质量管理,起到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为强化品牌管理,发挥示范带动,采取年度信息填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入选品牌进行经营监测,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经营主体于2月25日前登录广东农业品牌管理系统(www.gdmpxt.org)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对连续两年监测不通过的品牌将予以清退出库。

  系统技术人员:邓工13016082915、周工18588550193。

  附件: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9日

  相关附件: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