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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质管函〔2021〕2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21〕6号)要求,我司会同种植业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组织11个重点品种治理专家团队逐一制定了技术性指导意见,将陆续印发。现将《大口黑鲈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乌鳢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鳊鱼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大黄鱼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尽快通过微信链接、挂图等多种形式,广泛发放至养殖主体(户)、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技术推广机构,跟进做好宣传与服务指导,切实加强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有效治理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附件:1.大口黑鲈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2.乌鳢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3.鳊鱼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4.大黄鱼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5.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1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