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遴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动广东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聚力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新“三品一标”建设,打造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深度融合发展标杆,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主要围绕广东荔枝、龙眼、菠萝、柚子、柑橘橙、香蕉等水果和丝苗米、茶叶、对虾、鳗鱼等广东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按照“一个优势产业、一套标准体系、一个公用品牌、一套名录管理、一批核心企业、一系列品牌产品”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思路,深入推进“六新”基地(即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新营销、新农人)建设,融合产品标准化生产、品质把控与品种改良,落实信息监测机制,推动标准化上市供应,积极开拓市场,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施步骤      

  (一)自主申报。围绕上述特色产业,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广泛发动、组织辖区内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申报。申报主体需在8月20日前登录粤字号农业品牌网(www.gdmpxt.org),在“品牌示范基地”栏目填报并提交申报书(附件1)。2021年已提交申报并经地市审核推荐入库的基地,无需重复申报,如需修改资料请在原有申报资料上进行更新并提交,持续做好基地动态监测。

  (二)地市审核推荐。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8月30日前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在“品牌示范基地”栏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全部审核后导出地市推荐汇总表,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并发送到邮箱:gdnyxxcj@163.com,完成市级审核推荐工作。

  (三)入库及动态监测。经地市审核推荐基地将进行全省统一入库。完成入库的基地,在产品上市季期间,基地登录系统填报产品上市周度情况。

  (四)产销对接及宣传推介。按照基地类别纳入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供应商名录,并开展宣传推介和产销衔接。

  (五)第三方专家评议。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对入库基地进行评审,对基地的生产环境、产品分选供应条件、生产标准及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产品市场满意度等进行评价。

  (六)季末授牌。综合上市季供应监测及现场评议结果,对通过评价的基地进行公示,在季末对列入广东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基地并进行授牌,持续向社会进行宣传推介。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根据生产基地发展情况择优进行推荐,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

  (三)加强品牌建设。各地要以“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遴选为契机,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力度,推进“12221”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品牌市场竞争力。

  附件:1.“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申报书

     2.“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地市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胡祖红,联系电话:020-37288671)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遴选的通知(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