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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2022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商请报送2022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有关材料的函》(农渔养函〔2022〕18号)和《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农渔 发〔2021〕13 号)的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在各地级以上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基础上,近期组织专家对以县级人民政府为申请主体的广州市花都区、佛山市顺德区、江门市台山市,以生产经营为主体的广州市诚一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惠州李艺金钱龟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博罗县)、汕头市大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等6家单位创建国家级示范区进行验收,现将有关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拟推荐县级人民政府为申请主体的广州市花都区、佛山市顺德区、江门市台山市,以生产经营为主体的广州市诚一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惠州李艺金钱龟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博罗县)等5家单位上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如有意见请通过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公示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

  电话:020-86909613,邮箱:hezhichao2008@163.com

  附件:国家级示范区验收结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国家级示范区验收结果

序号单位名称验收分数备注
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91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
2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93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
3江门市台山市人民政府83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
4广州市诚一水产养殖有限公司90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
5惠州李艺金钱龟生态发展有限公司89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
6汕头市大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73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