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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

粤农农函〔2022〕130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部署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431号)要求,我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考核项目

  1.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考查80种农药残留物检测技术,包括蔬菜中甲胺磷、氧乐果、特丁硫磷、甲拌磷(含甲拌磷砜、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治螟磷、六六六、毒死蜱、三唑磷、克百威(含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含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灭多威、甲基异柳磷、氟虫腈(含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丙溴磷、马拉硫磷、敌敌畏、乐果、杀扑磷、三氯杀螨醇、甲氰菊酯、联苯菊酯、氯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腐霉利、百菌清、硫丹、三唑酮、甲萘威、氯氟氰菊酯、啶虫脒、多菌灵、二嗪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异菌脲、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吡虫啉、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二甲戊灵、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咪鲜胺、氟啶脲、灭幼脲、嘧菌酯、虫螨腈、阿维菌素、除虫脲、霜霉威、甲霜灵、氯吡脲、多效唑、虫酰肼、醚菊酯、氯虫苯甲酰胺、氯菊酯、吡唑醚菌酯、灭蝇胺等的残留检测。

  2.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考查6种重金属检测技术,包括稻米中镉、铅、总砷、总汞、铬、镍等的检测。

  3.畜禽产品中兽药及禁用药物残留检测。考查2类检测项目,包括猪肝中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鸡肉中磺胺类药物(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等的残留检测。

  4.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考查2类检测项目,包括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呋喃妥因代谢物AHD)、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达氟沙星、沙拉沙星)等的残留检测。

  (二)参加机构

  全省224个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比上年增加11个,增幅5.1%。其中已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的机构(下称资质机构)206个,增加26个,增幅14.4%。其中:参加本次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机构205个,比上年增加6个,增幅3.0%;参加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机构125个,增加5个,增幅4.2%;参加畜禽产品中兽药及禁用药物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机构108个,增加2个,增幅1.9%;参加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机构107个,增加5个,增幅4.9%。

  二、考核结果

  本次能力验证考核总体合格率77.2%。按照考核办法分为ABCD四个级别,其中合格分为ABC级,D级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A级的机构共有83个机构,包括4A有35个,3A有6个,2A有3个,1A有39个,占37.1%;B级机构6个,占2.7%;C级机构84个,占37.5%;D级机构共有51个(其中4D有0个,3D有1个,2D有2个,1D有48个),占22.8%。省、市、县和企业参加机构分别为13个、46个、98个和67个,总体合格率分别为92.3%、78.3%、85.7%和61.2%。其中农业系统128个检测机构参加,合格率86.7%;其他系统29个,合格率72.4%;企业67个,合格率61.2%。

  参加本次能力验证考核的资质机构206个,结果为A级的机构共有78个(其中4A有35个、3A有4个、2A有3个、1A有36个),占37.9%;B级6个,占2.9%;C级78个,占37.9%;D级机构共有44个(其中3D有1个、2D有1个、1D有42个),占21.4%。C级以上资质机构合计162个,总体合格率78.6%。省、市、县和企业参加机构分别为12个、42个、95个和57个,总体合格率分别为91.7%、81.0%、86.3%和61.4%。其中农业系统127个检测机构参加,合格率87.4%;其他系统22个,合格率72.7%;企业57个,合格率61.4%。

  (一)关于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检测

  参加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的机构205个,总体合格率85.4%。其中初验参加的机构205个,合格率为67.3%;补验参加的机构66个(其中三个机构因疫情原因未参加),合格率为56.1%。

  考核结果为A级107个、B级3个、C级65个、D级30个,分别占52.2%、1.5%、31.7%和14.6%。其中参加全部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合格”的机构94个、占45.9%,参加部分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单项合格”的81个、占39.5%;省级机构参加9个、市级39个、县级98个、企业59个,合格率分别为100%、92.3%、85.7%和78.0%;农业系统机构参加120个、其他系统26个,合格率分别为88.3%和88.5%。

  资质机构参加193个,考核结果为A级105个、B级2个、C级60个、D级26个,分别占54.4%、1.0%、31.1%和13.5%,总体合格率86.5%。其中参加全部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合格”的机构92个、占47.7%,参加部分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单项合格”的75个、占38.9%;省级机构参加8个、市级38个、县级95个、企业52个,合格率分别为100%、94.7%、86.3%和78.8%;农业系统机构参加119个、其他系统22个,合格率分别为89.1%和90.9%。

  (二)关于种植业产品重金属检测

  参加本次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共有125个,总体合格率93.6%。其中初验参加的机构125个,合格率为86.4%;补验参加的机构17个,合格率为52.9%。

  考核结果为A级94个、B级7个、C级16个、D级8个,分别占75.2%、5.6%、12.8%和6.4%,总体合格率为93.6%。其中参加全部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合格”的机构93个、占74.4%,参加部分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单项合格”的24个、占19.2%;省、市、县和企业参加机构分别为9个、40个、19个和57个,合格率分别为100%、97.5%、94.7%和89.5%;农业系统机构参加35个、其他部门33个,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3.9%。

  资质机构参加112个,考核结果为A级86个、B级7个、C级12个、D级7个,分别占76.8%、6.3%、10.7%和6.2%,总体合格率93.8%。其中参加全部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合格”的机构79个、占70.5%,参加部分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单项合格”的21个、占18.8%;省级机构参加9个、市级34个、县级19个、企业50个,合格率分别为100%、97.1%、94.7%和90.0%;农业系统机构参加33个、其他部门27个,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2.6%。

  (三)关于畜禽产品中兽药及禁用药物残留检测

  参加畜禽产品中兽药及禁用药物残留检测的机构108个,总体合格率95.4%。其中初验参加的机构108个,合格率为90.7%;补验参加的机构9个,合格率为55.6%。

  考核结果为A级90个、B级7个、C级6个、D级5个,分别占83.3%、6.5%、5.6%和4.6%,总体合格率95.4%。其中参加全部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合格”的机构95个、占88.0%,参加部分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单项合格”的8个、占7.4%;省、市、县、和企业参加机构分别为8个、36个、11个和53个,合格率分别为100%、94.4%、100%和94.3%;农业系统机构参加34个、其他系统21个,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0.5%。

  资质机构参加94个,考核结果为A级83个、B级2个、C级5个、D级4个,分别占88.3%、2.1%、5.3%和4.3%,总体合格率95.7%。其中参加全部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合格”的机构87个、占92.6%,参加部分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单项合格”的3个、占3.2%;省、市、县和企业参加机构分别为8个、29个、11个和46个,合格率分别为100%、96.6%、100%和93.5%;农业系统机构参加32个、其他部门16个,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3.8%。

  (四)关于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

  参加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的机构107个,总体合格率88.8%。其中初验参加的机构107个,合格率为67.0%;补验参加的机构49个,合格率为75.5%。

  考核结果为A级54个、B级4个、C级37个、D级12个,分别占50.5%、3.7%、34.6%和11.2%,总体合格率88.8%。其中参加全部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合格”的机构85个、占79.4%,参加部分项目考核结果为“单项合格”的10个、占9.3%;省、市、县和企业参加机构分别为11个、35个、11个和企业50个,合格率分别为90.9%、82.9%、100%和90%;农业系统机构参加30个、其他系统13个,合格率均为90%和89.3%。

  资质机构参加98个,考核结果为A级51个、B级2个、C级35个、D级10个,分别占52.0%、2.0%、35.7%和10.2%,总体合格率89.8%。其中参加全部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合格”的机构82个、占83.7%,参加部分项目考核且结果为“单项合格”的6个、占6.1%;省、市、县和企业参加机构分别为11个、32个、11个和43个,合格率分别为90.9%、90.6%、100%和88.4%;农业系统机构参加30个、其他系统11个,合格率分别为90.0和88.2%。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关于能力验证合格机构

  1.考核结果归类为4A以上的单位以及在能力验证工作过程中成绩突出的人员予以表扬。

  2.考核结果归类为B或C级、但个别考核项目检测结果有偏离的单位,对应项目(参见省能力验证系统结果反馈)应当列入内部重点整改内容,整改期限1个月,整改结果备查。

  3.非全项参加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大检测仪器设备、技术人员、经费等的投入,强化检测技术培训及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资质认证(扩项)等工作。

  4.各类别考核结果为“合格”或“单项合格”的单位,自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之日起至下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前,申请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可免除本次能力验证中“合格”项目的现场考核(参见省能力验证系统结果反馈)。

  (二)关于能力验证不合格机构

  1.考核结果归类为D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 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果备查。整改期内不宜申请机构考核(扩项)评审。

  2.考核结果归类为D级的非资质单位,应当加大检测技术人员、设备、经费等的投入,强化技术培训及岗位练兵。能力未满足前,不宜申请机构考核。

  3.未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除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外,不宜申请机构考核(初次)评审。

  4.自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之日起至下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前,申请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所有不合格项目、未参加考核的项目(类别)应当列入现场考查重点。

  (三)强化质检机构监督管理

  对本次能力验证考核结果为A级以上单位,适当减少年度监管频次及比例;对B级单位按正常频次及比例实施监管;对C级单位适当增加年度监管频次及比例;对D级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坚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制度,督促有关检测机构规范运作,提升服务能力。

  各检测机构应当将本次能力验证的检测结果、原始记录、仪器数据和图谱等资料保存6年以上,并作为日后机构考核现场评审及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备查内容。如发现存在检测结果资料未能有效溯源,或能力验证样品未在本机构开展检测或未由本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或串通、篡改检测数据、伪造检测结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厅将严肃查处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其他事项

  各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责任主体要督促辖区(系统)内没有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县(市、区)农产品检测机构,组织开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资质认证工作,确保参加下年度能力验证。我厅将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进一步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加大管理考核力度,着力提升全省农产品安全支撑保障能力。

  在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何强、李明

  电话:020-37288071、37288285

  传真:020-37288231

  附件:1.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

             2.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表扬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关于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