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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73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下半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1017号)部署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对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检样品3868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67批次(具体不合格样品信息见附件1,其中上半年已通报的不合格样品信息不再进行通报),总体合格率为98.3%,较2021年下降0.4个百分点,监测质量与问题发现率取得双提升。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情况

  (一)种植业产品。对全省20个地级以上市(深圳市除外)的生产基地开展种植业产品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2092批次,品种包括豇豆、韭菜、芹菜、菜薹、茄子、普通白菜、辣椒、蕹菜、叶用莴苣、油麦菜等30余种;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毒死蜱、克百威、乙酰甲胺磷等17种禁限用农药以及烯腐霉利、氯氟氰菊酯、灭蝇胺等10种常规农药。经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42批次,合格率为98.0%,较2021年上升0.5个百分点。

  (二)畜禽产品。对全省20个地级以上市(深圳市除外)养殖基地和屠宰厂(场)开展畜禽产品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1239批次,品种主要包括猪肝、猪肉、禽肉(鸡肉、鸭肉、鹅肉和鸽肉)、禽蛋(鸡蛋、鸭蛋和鸽蛋)、牛肉和羊肉产品等10余种;监测项目包括“瘦肉精”、氟喹诺酮类药物、氟苯尼考及其代谢物、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癸氧喹酯、甲基盐霉素、甲氧苄啶、金刚烷胺等8个种类21项药物残留。经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率为99.8%,较2021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三)水产品。对全省20个地级以上市(深圳市除外)养殖基地开展水产品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537批次,品种主要包括加州鲈鱼、乌鳢、鳊鱼、大黄鱼、鳜鱼、黄颡鱼、草鱼、鲫鱼、鲤鱼、罗非鱼、牛蛙、泥鳅、虾类等20余种;监测项目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氧氟沙星、地西泮、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12种药物残留。经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22批次,合格率为95.9%,较2021年下降3.2个百分点。

  (四)重点治理品种监督抽查。聚焦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的11个重点治理品种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796批次,占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数量的20.6%。经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24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5.8%,合格率为97.0%,较2021年下降1.9个百分点。(具体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二、主要问题分析

  一是从不合格产品品类看,包括了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鳢等11个重点治理的大多数品种,以及菜薹、胡萝卜、黄瓜、节瓜、丝瓜、草鱼、黄颡鱼、鲶鱼、鳙鱼、牛蛙等主要“菜篮子”品种多达27种。较2021年相比,问题品种发现与有效处置的靶向性更为精准。

  二是从不合格样品参数看,种植业产品中主要检出毒死蜱、乙酰甲胺磷、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氯氟氰菊酯、腐霉利等超标;畜禽产品中主要检出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等超标;水产品中主要检出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氧氟沙星、地西泮等超标。较2021年相比,畜禽产品中禁药、水产品中的未登记用药应该密切关注。

  三是从不合格产地分布看,不合格样品除东莞市以外均有检出,其中肇庆、潮州、揭阳等地市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低于全省平均值。较2021年相比,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效保障质量安全的底气和信心更足。

  三、问题处置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立即启动了执法程序,跟进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2年下半年广东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信息汇总表

            2.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11个重点治理品种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