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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分六部分,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内容涵盖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s://dara.gd.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厅重要工作之一,及时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要点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221号),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处室,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提升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2年度,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我省乡村振兴要闻动态、政策法规和理论实践,提升信息发布水平。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4条,其中规章0条、规范性文件3条、其他文件461条。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农业农村”持续稳步运营,全年共推出767条图文消息,服务人次超87万。广东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对外平台“广东乡村振兴”全年共推出568条图文消息,服务人次超120万。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加强依申请办理工作,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作原则,研究依申请公开法定答复类型及其适用情形,完善办理工作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2022年度,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其中自然法人申请5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4件;49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另有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8件,占36.73%;不予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8件,占57.14%;不予处理1件,占2.04%;其他处理2件,占4.08%;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起,维持结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0起。

  (三)增强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2022年度,重点强化对涉农政策的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我厅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12场,及时、公开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政策和取得的重大成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围绕“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守牢保障粮食安全底线”“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驻镇帮镇扶村一周年成效”接受媒体专访4次,围绕“农业生产托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接受在线访谈2次。围绕“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渔港标准管理规范”等内容发起征集调查8次。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围绕《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广东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广东省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12条措施》《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等19条重点涉农政策规划,发布解读文章,制作“一图读懂”,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提升解读的权威性、科学性。

  (四)提升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和实效

  我厅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125件,其中主办51件、会办56件、参阅18件。承办省政协提案142件,其中主办61件、会办58件,参阅23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规定时间完成答复。我厅主办的51件建议中,所提问题已解决或所提意见和建议已经采纳的有38件(A类),占74.5%;所提问题已经列入近期工作计划的有12件(B类),占23.5%;所提问题暂时难以解决,拟在工作中研究参考的有1件(C类),占2%。在主办的61件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8件(A类),占62.3%;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有23件(B类),占37.7%。相关办理情况和结果均已在厅门户网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2

0

0

0

2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

(一)予以公开

12

1

0

0

0

1

14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0

0

0

4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0

0

1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5

2

0

0

0

2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积极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图表、动画、视频等媒体形式运用较少,部分政策信息专业性较强或内容分散,群众不好查、不好懂,在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增强信息公开多样性和创新性上下功夫,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深化“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的栏目设置,优化查询及浏览功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交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本年度我厅未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我厅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