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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以上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种业统计是形势研判、制定政策的重要支撑。为提升种业统计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省种业发展状况,更好支撑服务种业振兴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全国农技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2023年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组织各单位填写报表。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各机构和持证种子企业登录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http://202.127.42.145/bigdataNew/),点击“统计调度”选择相应系统登录并填报信息。“机构用户”登录名为行政区划代码,“企业用户”的登录名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上的企业全称,统一按去年的密码登录;新增“企业用户”登录,初始密码均为1qaz@WSX,需要修改密码进行账号激活。若无法确认登录名和密码,请联系本级统计部门获取。请在系统帮助中下载操作手册了解系统的详细功能介绍。(操作流程参考附件1)

  二、统计内容。

  (一)工作开展情况。全省各级种子管理机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种子检验、市场监管、监督抽查、生产使用、救灾备荒等内容。

  (二)企业经营情况。持有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经营情况,包括人员组成、科研投入、资产规模、营收情况、进出口等内容。 

  (三)品种推广情况。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包括主要农作物品种、列入第一批登记目录的29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以及当地其他重要农作物品种的种植面积。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填报、严格审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系统内置明确各统计对象的具体任务,确保实现统计全覆盖;要确保统计人员熟练掌握统计软件的使用方法、充分理解报表中各项指标的含义,严格按统计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填报;要落实基层种子管理机构的初审责任,同时要加大对本辖区重点企业、特色企业的实地调研,对这些企业的关键指标进行核实,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可靠。

  (二)按时完成。2023年3月3日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辖区内统计对象确定、统计任务分配以及种业工作职责情况表、统计工作责任分工表的在线填报(已提前布置);4月5日前,完成辖区内种业工作情况报表、种子经营企业情况报表、农作物品种推广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审核工作;4月20日前,将“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总结”(附件2)、“重点企业名录”(附件3)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发送至nynct-tgzxzz@gd.gov.cn。请按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冬种和2022年早晚造(春秋植)农作物品种种植及制繁种情况的通知》要求,报送农作物品种推广情况统计表。(通知和附件可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下载)

  附件:1.全国农作物种业统计系统填报方法与工作流程

     2.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总结提纲

     3.重点企业名录(示例)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联系人:高磊020-87051860,秦德均13760894302)

  相关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农作物种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