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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要求坚守基本农田红线“五不准”

国土资源部19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坚守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五不准”。 按照国土资源部就此发出的通知,“五不准”是包括不准除法律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据国土资源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世元介绍,国土资源部近期将与农业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重点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特别是检查各地基本农田数量和区位落实情况、实际利用状况和质量状况、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各地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坚决予以纠正。要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监管制度。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图上,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农户,通过签订保护责任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各地要建立基本农田统计核查制度,坚持定期检查报告制度,认真开展以基本农田为重点的巡回检查。 国土资源部要求加强土地变更调查和卫星遥感监测,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系统,准确掌握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对严重破坏基本农田、造成基本农田大量减少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大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加大对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及重点工程、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投入。积极支持生态脆弱地区基本农田整理,确保当地保有足够数量基本口粮田。要严格按照“谁破坏、谁复垦”原则,加大对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力度。要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制度,严格执行按建设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