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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下发《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证书》考试发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下发《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证书》考试发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1989)农[渔政]字第28号,6号令,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

一、申请费(包括发证、签证、换证或补发)──10元  

二、考试费

(一)远洋职务证书

1.远洋一、二等:

船长、轮机长--48元

大副、大管轮--36元

二、三副;二、三管轮;一、二等无线电报务员--28元

船舶通用无线电话务员--12元

2.远洋三等:

船长、轮机长--40元

大副、大管轮--35元

二、三副;二、三管轮;三等无线电报务员--26元

(二)外海及沿岸职务证书

1.一、二等:

船长、轮机长--40元

大副、大管轮--35元

二、三副;二、三管轮;四等无线电报务员--26元

2.三、四、五等:

船长、轮机长--35元

大副、大管轮--30元

二、三副;二、三管轮--25元  

三、抽测与加考费:因职务变动需要抽测与加考者,科目过半,收该等级考试费的80%;科目不到半数,收考试费的50%。  

四、审证费:凡到期审证考签者,按该等级考试费的50%收取。  

五、口试费:口试科目过半,加收该等级考试费100%;科目不到半数,加收该等级考试费的50%;  

六、实操费:实操考试、工具、器材,由所属单位提供,每人加收该等级考试费的100%。  

七、证书费:

远洋一、二等--10元

远洋三等,外海一、二等--8元

外海三、四等及近岸五等--6元  

八、特免证书费:

1.申请费--60元

2.证书费--10元

九、海员证书费:(指按中朝、中日渔业协定颁发的渔业海员证书):

1.申请费--50元

2.证书费--10元

十、“海上求生、海上急救、船舶消防、救生艇筏操纵”专业培训证书费:

1.申请费:每项--5元

2.考试费:每项--5元

3.证书费:每本--4元

十一、合格证书费:(包括大学本科、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生):

1.申请费--10元

2.考试费--20元

3.证书费--6元

十二、补发证书费:凡证书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发证书者,收取申请费、证书费、核查费、登报声明费。

十三、核查费:

1.要求核查考试成绩者,每门收费30元;

2.要求核查证书、档案,出具证明者,每人每次收费10元。

十四、翻译费:

1.将试题译成外文,每科收翻译费30元。

2.将答卷译成中文,每科收翻译费60元。

十五、考试机关赴外考试差旅费由申请单位负担。

十六、所有收取的船员考试发证费,应专款专用于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的逐步完善和提高。

十七、本收费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