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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组织编制、检查和督促实施农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承担农业突发事件预警评估、风险排查、应急演练、协调处置工作。牵头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组织农业应急物资、资金保障。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市县农业应急工作。

主要负责人:万三星

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