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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渔政公安凌晨出击 2名非法电鱼人员落网

  一年一度的南海伏季休渔期尚未结束,不法人员却早已蠢蠢欲动。在经过连续数夜的摸排蹲守之后,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的渔政执法人员会同当地政府及公安民警,于近日的一个凌晨采取突击行动,一举抓获2名涉嫌在休渔期进行电鱼作业的违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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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凌晨5点,南朗镇的海域还笼罩在夜幕之中,中山渔政支队、南朗镇公安分局民警与镇政府执法人员已按既定方案各就各位。随着行动指挥员一声令下,民警与执法人员水陆并进,将正在靠岸进行交易的电鱼分子“人赃并获”,将休渔期在中山南朗水域从事电鱼非法捕捞作业的“硕鼠”程某某、段某某现场抓获。据查,该“三无”船在该市休渔水域内使用发电机、升压器、带电线底拖网等禁用工具进行非法电鱼捕捞,船上还发现鲈鱼、腊鱼、对虾等电鱼所得渔获物84.6市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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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渔政支队负责人表示,非法电鱼作业对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极具破坏性,是国家明令禁止、群众深恶痛绝的捕捞方式。而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珠江禁渔期和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的南海伏季休渔期,正是鱼类产仔、鱼卵孵化及幼鱼成长的关键时期,是水生生物和渔业资源繁衍生长和休养生息的重要阶段,在休禁渔期使用“电鱼”这种大小通杀的“绝户”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无异于使日益衰退的渔业资源雪上加霜,不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古人尚且懂得这个道理,不法分子为一己私利不顾法律约束、道德准则铤而走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