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引导整县整镇整村提升乡村风貌,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该方案将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对应分解为出台政策文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重大活动、召开部署推进会议等具体举措。其中,涉及乡村振兴的内容如下:
2021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200万吨。
发展农村电商。制定《广东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意见》。全面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推广英德市、遂溪县国务院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经验做法,积极向国家申报2020年国务院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深入实施农村电商“百园万站”行动。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优化创新生态。出台省重大人才工程组织实施方案。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银龄专项”,推进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湾区人才”“乡村工匠”人才工程,借助人才计划、重点实验室、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来粤发展。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落地,提升省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推进产业技术研究与转化联合体建设。
打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出台《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进集聚区土地盘整、产业再造、环境整治、安全管理等工作,打造一批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的现代产业园区。
大力发展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平台和远洋渔业,推动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出台加快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支持水产种业、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平台、远洋渔业发展和渔港经济区建设。召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百万亩池塘升级改造现场会,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推进广东广远渔业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
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出台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加快实现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编制《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发展规划》,依托新一轮对口帮扶机制,提升北部生态发展区产业平台的创新能力、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加强耕地保护。制定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省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开展农田整治提升。开展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制定《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6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7万亩,把符合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推进撂荒耕地整治和土地流转。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接承包撂荒地,开展托管经营服务。加强撂荒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复耕复种。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及信息监测体系。
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建设若干跨县集群、特色产业和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召开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场会议,推进第二轮产业园建设。支持河源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实施水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创建行动,开展第二批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举办2021世界数字农业大会。推动阳西、连山、罗定等数字农业试点(示范)县建设。推进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数字农业产业园建设。
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制定《2021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分解下达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召开全省春耕生产会暨支农服务下乡活动。开展2019-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及美丽牧场示范创建,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现代化养殖场(小区)和不少于10家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非洲猪瘟等动植物重大疫病疫情防控。
实施粤强种芯工程。出台《广东省打好种业翻身仗行动方案》《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支持广东种业集团做大做强。推进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总部和分中心建设。加强畜禽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广州国家现代农业科创中心建设。建设农作物/微生物种质资源库、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建设广东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数字化及共享平台、农作物表型组学平台。
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工程。组织申报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推进省、市、县各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组织参加全国农业龙头企业100强和专项10强遴选推介活动。推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指导各地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实施家庭农场负责人提升计划。实施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双百双千工程”。
开展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带建设工程。引导整县整镇整村提升乡村风貌,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编制多规合一、简约实用的村庄规划。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召开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现场会议。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破旧泥砖房整治。
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试点开展镇域品质提升行动。出台《推动广东省镇域品质提升(小城镇高质量建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完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推动市政道路、污水处理、供水、燃气等设施向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和近郊村延伸,推进国家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和省中心镇建设。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任务,压实地市责任。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加强资金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提升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加强农村改厕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实施千村示范引领,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新增保障农村集中供水200万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加快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珠海市金湾区延包试点,开展评估总结。扩大农村承包地流转奖补省级试点,探索土地碎片化整治新路径,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制定《广东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贯彻实施意见》。出台《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成效激励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完善涉农项目库系统。推进农业保险工作,优化财政补贴政策。争取中央特色农业保险奖补试点。打造普惠金融户户通。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立项建设。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在梅州、江门市,阳江市阳东区、清远市佛冈县、揭阳市揭东区启动开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在韶关、江门、肇庆3个地级市和新兴、台山、英德等16个县(市、区)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
方案提出,引导整县整镇整村提升乡村风貌,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
推进乡村治理,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创建。制定《2021年全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全省乡村治理工作现场会,协调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开展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与省文明镇村、民主法治示范村联审联建机制。总结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乡村治理经验做法,建立省典型案例库。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召开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制定《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广东省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大力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召开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议,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3+1”帮扶机制和省及有关市、县专班,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取得实效。
做好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制定《新阶段加强东西部协作工作的实施方案》《广东省2021年东西部协作工作要点》,召开东西部协作推进会议。省党政代表团赴协作地区调研并召开高层联席会议。召开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制定《广东省“十四五”对口支援西藏林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广东省“十四五”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和兵团第三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下达2021年援藏援疆项目投资计划。省党政代表团赴西藏新疆考察对口支援工作。会同黑龙江省制定《2021年度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重点工作计划》,召开省对口合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省领导赴黑龙江省考察对接两省对口合作工作。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高水平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制定《广东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2021年度工作要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实施方案及省级支持事项》。召开省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源头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定《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方案》。加强耕地分类管理,继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规范畜禽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