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150276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谢丽玲委员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50276号提案《关于加大力度抓好农产品源头的质量监管、落实责任,保障公民安全餐桌的提案》。我厅经与委员沟通和调查研究,并经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办理并给委员书面答复。简要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力做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不懈抓好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决不能再出大问题。张高丽副总理在2015年国务院食安委全体会议上强调,要盯紧“田间地头”,下决心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作了研究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美满幸福生活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的目标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影响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大民生、社会问题,是衡量我们执政能力强弱,执政成效显著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你的提案敏锐而准确地抓住了农产品安全这个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切中要点,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科技下乡、乡镇质检机构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农业厅作为提案办理主办单位,高度重视,将此提案定为2015年厅主要领导郑伟仪厅长领办的重点提案,由郑伟仪厅长亲自挂帅督办,把办理此提案作为完善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提案办理单位召开了办理工作座谈会,研究制订提案办理方案,并成立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和工作到位。通过组织开展现场考察调研、进行问卷调查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并围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关键问题进行专题座谈,研究提案办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提出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科技下乡、乡镇质检机构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机制等方面的对策措施,全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郑伟仪厅长十分关心提案办理工作,多次过问提案办理情况,亲自审阅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共同研究有效的对策和解决措施,确保关键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在全力稳定生产、保障供给的同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全省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95.1%,畜禽产品药物残留合格率99.5%,生鲜乳三聚氰胺合格率达100%,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为农业农村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做出了贡献。
(一)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明确职能分工。按照新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省农业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签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框架协议,两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农〔2015〕89号),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了更强的监管合力。二是加快健全监管体系。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都建立了监管机构,63个县(市、区)建立了监管机构,县级专职监管人员234人。三是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编委和编办先后出台文件,部署和组织开展设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省农业厅设立“广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并已挂牌运作,各地按省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建设。
(二)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成效明显。2014年全省农业部门累计出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人员25.14万人次,共检查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9万家,监测农产品225万个,立案查处860件,有力整顿和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和农产品生产行为。一是开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春季农资专项行动;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专项执法检查;秋冬种农资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向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印发告知书和签订承诺书,告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三是逐步建立生产者数据库,为诚信体系建设打好基础。广州市把监管对象数据库建设作为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挂牌督办事项。东莞市对90%的农产品种植单位建立了监管档案。中山市正在建立蔬菜及畜禽生产基地(含农户)信息库。茂名市农业局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名录列入2015年工作重点。四是健全监管执法制度。广州实施执法巡查量化分级管理,按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规范市、区、镇三级监管部门执法检查频次、标准和案件办理流程。中山市政府将实现200亩以上的蔬菜生产基地产品安全检测全覆盖列入十件民生实事,镇级农业部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对基地产品的快速检测。五是建立约谈制度。2015年5月13日,省农业厅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约谈了2014年农业部例行监测发现的部分不合格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加强整改。六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广州、中山、东莞、湛江等地开展了销毁不合格蔬菜产品,依法无害化处理问题生猪等工作。依法查处了广州市增城、从化及东莞市等地的“瘦肉精”案,佛山市高明毒鼠强案、禅城兽药案,茂名市化州沙丁胺醇案等10宗大案要案。六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奖励惩戒机制。广州、韶关、梅州等地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红名单”、“黑名单”等制度,对严重违法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单位试行取消农业项目扶持资格等惩戒措施。
(三)农业标准化稳步推进。一是加大标准实施示范力度,建立起“公司+基地+科技+标准+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全省已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33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27个、示范户102余万户,涉及72个县(区)、210个乡镇,辐射带动农用面积114万多公顷。已建立省级“菜篮子”基地300个和省生猪养殖场300家、省重点家禽养殖场200家,菜果茶标准园44个、热带作物标准园13个和奶牛、肉牛、肉羊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13个,启动建设26个“一镇一品”特色农产品基地。二是深入推进农业标准的集成转化。紧紧围绕我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立健全以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规范规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三是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粮食等大宗特色“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在深入推进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由点及面、逐步放大,全地域、整建制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地方以企业、合作社、规模基地为载体,因地制宜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镇、示范场,推行农产品生产全程标准化管理。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农民按标准进行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监测评估力度加大。一是加强监测预警。2014年,在各级农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省农业厅顺利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省级全年种植业和畜禽产品监测样品量达7600个(均为定量检测),检测参数最多分别达到87种和13种。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计组织检测样品268万个,完成农业部的例行监测抽样任务,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析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二是强化实验室风险评估能力建设。2014年我省将广州、深圳、汕头、江门、湛江、梅州和东莞7个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纳入农业部农产品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三是加强机构考核和培训。2014年,我厅共组织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13期(其中委托各市举办检测技术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1079人,核发检验员证460个。组织农产品检测机构参加2014年度农药和兽药残留检测能力比对。截至2015年3月底,全省6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了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
三、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正如您的提案指出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监管队伍、质检机构、农产品源头监管、溯源机制等方面仍不能完全满足监管需要。特别是我省农产品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较低,生产者文化素质和按标准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水平不高,新农药、添加剂等新的农业投入品不断出现,给监管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和问题。省农业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以办理您的提案为契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监管任务,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努力解决当前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措施,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监管能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省委常委会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专项整治列入2015年度工作要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链条长,涉及部门多,加强监管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目前部门分工和职责要求,省农业厅负责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环节的监管、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涉及机构、编制、人员和资金投入等工作分别由省编办和财政厅负责。我厅将按职责分工,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坚持不懈,全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种植业产品禁限用农药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畜禽产品禁限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检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1.推动市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为贯彻落实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最近派出检查组对全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出《关于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的通报》,要求全面推进建立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改善监管条件。目前,全省已有272个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占全省乡镇总数的22%,有75%的乡镇加挂在农技推广部门,今后将积极争取编办和财政部门的支持,进一步推进基层监管队伍力量和条件能力建设。
2.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设。通过积极争取省政府、省编办的大力支持,将在全省各级全面建立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省农业厅已成立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建设,中心建设面积11000平方米,总投资9800万元,目前各项工作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力争在2017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项目建设的指导,加强检测人员培训,今年安排20期培训班,对全省检测人员进行理论和技术培训,同时,推动有条件的机构开展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
(二)加强生产源头监管,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制定农资监管意见。最近,我厅组织7个调研组对全省20个地级以上市开展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管情况调研,并充分利用这次办理提案的机会,认真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已于今年7月提交省政府审定。《意见》中对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2.继续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一是春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在春耕大忙季节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和优质农资生产企业,深入农业生产现场,送农业科技下乡,向农民推介优质农资,向农民介绍鉴别真假农资知识,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减少农资使用量,减轻环境污染压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双夏”期间在佛山市高明区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三是在8月份举行假冒伪劣农资销毁行动,公开销毁近年全省各级缴获的假冒伪劣农资,营造农资打假的社会氛围。
3.加强农资执法检查。我厅将联合省公安、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开展全省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将开展秋冬种农资专项整治行动。秋冬种期间,农资使用量大,重点是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检查标签标识、有效成分是否达标,确保秋冬种能用上优质的农资产品。
4.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化生产水平。一是抓好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我省农业生产特点和监管需求,建立起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相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具有广东特色的农业标准体系,为我省农业生产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争取在十三五期末,增加省级农业标准50项。二是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全面落实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各项工作和措施,以农业生产企业、重点生产基地、养殖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依托,带动辐射周边农民参与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知识水平,规范分散农户生产行为,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全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面积达到1500万亩,辐射带动农户达到100万户。三是探索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模式。将农业标准的示范推广作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模式,以示范区为载体,将农业标准化从抽象的概念转变成大家看得见、摸得着的生产技术和具体结果,使标准化成为广大农民可以学习和接受的东西。
(三)落实监管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责任。农业投入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源头,省农业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积极主动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一是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建立健全剧毒、高毒、高残留等限用农药购进备案、定点经营、专柜销售、成人实名购买、电子台账记录、质量安全公开承诺等制度。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争取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专项经费,增加农业投入品监测设备和相关检测项目,为农业投入品监测提供技术支撑。
2.落实农产品生产者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规范的告知和承诺力度,尽快建立农产品生产单位名录,逐步推行网格化监管。依法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档案、质量安全自我监管、自我检测等制度。积极引导和推动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档案,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散户主动参加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督导巡查和检验监测,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购销、使用农业投入品过程中,执行进货查验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产销对接可追溯制度。强化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推广病虫害物理、生物防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和低毒农药,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不信守承诺、不建立生产档案和不遵守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造成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的生产者,将严格依法查处。
3.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强化问责机制。为抓好重点工作落实,省农业厅与市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市与县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也要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量化工作任务,强化问责机制,确保重点工作落实。我厅已建立约谈制度,从今年开始,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不符合农业部和省农业厅要求,或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低于96%,或本区域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市,省农业厅领导将约谈市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领导,督促整改提高。对涉嫌渎职、不作为和监管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市场负责人和档主进行约谈,责令定期整改,对多次被约谈的将依法查处。
(四)抓法制建设,着力推进重典治乱
1.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专项整治。在风险隐患较大和群众举报较多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养殖抗菌药、生猪屠宰、农资打假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对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散户等生产的农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重点在中秋、国庆节和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进行全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在香蕉、柑橘、龙眼、荔枝、蔬菜等大宗农产品上市前进行抽检,确保农产品安全上市和安全消费。
2.强化执法监督。新的《食品安全法》将在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厅高度重视,召开全省会议,部署和组织全省农业部门开展普法活动,我厅近日有关媒体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各地组织印发明白纸、告知书、相关宣传资料、办班培训等方式,使新的法律规定进机关、进生产经营企业、进农村入农户。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督促整改,依法处理处罚,同时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凡在种植、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达到移交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现全链条可追溯
1.我厅正在加快建立“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以规模化的生产经营主体为载体,将率先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推动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质量追溯试点,优先将生猪和“三品一标”等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试点范围,推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入市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可追溯。力争在2016年初步完成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设,2017年试运行,2018年全面完成系统建设,全面上线运行。
2.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建设。以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记录共享为基础,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六)建立监管会商机制,改进监管模式
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一步落实两厅局签订的合作协议和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了两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厘清了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加强生产环节和市场销售环节衔接,定期举行会商会议,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抓紧起草两厅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7月24日
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150276号提案
案 题: 关于“加大力度抓好农产品源头的质量监管、落实责任,保障公民安全餐桌”的提案
主办单位: 广东省农业厅
会办单位: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主 题 词:
提案形式:
注 明: ( )
第一提案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谢丽玲 内 容:
一、案由
随着近年来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过程加快,环境污染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日益严峻。虽然我省在食品安全和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加强监管,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不合理用药。由于种植的土壤、灌溉水受到污染,病虫害多,农药使用群体庞大,农民普遍缺乏农药基本知识,不合理用药的问题突出:如随意加多品种、加大用量,不按照标签安全间隔期规定施药等违规用药的现象时有发生。
2、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近年来,省政府加快建设质检机构,但仍然存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扶持力度不够,专项资金不足等问题,某些地方出现“检测设备到位,检测人员不到位”的现象。
3、农产品源头的质量监管力度不够。工业发展带来的土壤退化,盐碱化,重金属超标,大气中有害物质增高,水体污染问题,如氨氮超标,无机物和有机物超标,不少灌溉流域江面已被浮萍和垃圾基本覆盖,而水源污染的问题直接影响灌溉水的质量,这些问题都是不容忽视的。
4、农业产业集约化水平低。目前农户生产分散、规模小、农作物品种繁杂,传统的自种自卖还相当突出,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模式受土地自然条件与环境的影响,还没有形成农产品工业化生产格局。如何推动食品安全真正意义上的“从农田到餐桌”上的全程监控,如何加强对源头污染治理和监管,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城市生活垃圾等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这些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办 法:
二、建议
为了更好的把好农产品源头关和质量关,保障餐桌安全,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规范经营农业投入品,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农业投入品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农药经营店作为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流通经营的主渠道,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把好农业投入品作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科技下乡,加强科学用药的宣传力度
省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加强开展“服务三农促发展”系列活动,包括“放心种子下乡”、“放心农资下乡”、“科技下乡”、农资打假等活动。组织发放《禁用、限用农药宣传单》、《农资辨假识假小常识》等普法资料,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等知识。
3、推进乡镇质检机构建设,加强属地监管
在今年的《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到省级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推动市县两级政府抓紧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相应的考核规范和评价机制。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合督查,切实推动监管责任落实。更好的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层层把关。
4、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把好源头关
农产品源头的质量监管是需要多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履行职责,需要整合农业、卫生、环境、质监等各安全监管机构,共同研究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并建立统一、权威、强势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监测网络,实现资源共享,推行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
5、加强备案管理,推行溯源机制
要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可率先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质量追溯试点,推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可追溯。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好与农业部门建设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