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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139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139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吕耀华委员在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加强广东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第20160139号)。我厅认真办理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目前,省农业厅已制订了“十三五”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及保障措施。2013年开始,每年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中拨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证后监督管理、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产品宣传。一是研究制定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明确扶持重点,对于前景良好的潜在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人每个产品给予10万元补助,调动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积极性;二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小组,深入重点市、县农业局走访,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和协会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登记工作;三是指导各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主体调研规划、产品检测、评估申报、现场检查、材料审核和资料编制,帮助解决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农业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工作会议的精神,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引领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和绿色化生产为核心,以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为动力,以“促发展、严监管、创品牌”为主线,全面推动该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突出区位优势,全力做强做大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二是加快认证进程。三是加强基地建设,推进产业升级。四是积极抓好监管,保障品牌信誉。五是做好宣传培训,服务消费需求,以确保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为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做出贡献。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7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