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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542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20160542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詹建怀委员在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了第20160542号提案《加强农药安全管理,创建绿色广东》。我厅认真办理答复。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尚未出台,农药管理仍以现行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为依据,现行条例未对农药使用作出详细规范。我省历来重视农药及农产品管理,不断加强农业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证和品牌引领等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农药质量、市场秩序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对农药及农资产品监管高度重视,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规划,我省也积极开展调研工作,配合做好《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二是印发规范性文件。针对我省基层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相关法规滞后、影响监管效能、农资经营主体情况复杂、容易滋生违法经营行为等突出问题,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资监管的重点环节和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规范,这是全国第一个以省级政府出台的加强农资监管的文件。《意见》明确要求严把农资生产经营准入关,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农资生产企业,对生产管理、风险防范、出厂检验等重要质量控制环节及生产、检验设备设施不符合法定学科要求的,不得予以许可。《意见》为我省加强农资产品准入管理,推进全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编办的大力支持下,20156月底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挂牌成立,各级机构编制和农业部门积极推进实施省编办《广东省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方案》,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目前全省已有16个地级市和顺德区、51个县(市、区)编办正式批复在农业部门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覆盖率分别达到76.2%42.9%

  四是开展农药专项联合整治行动。按照《意见》的指导和省领导的批示,从20163起,我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监局、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药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对我省所有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使用单位(包括散户外耕户)排查摸底、建档立卡,登记造册,推进溯源管理和农药购买使用实名制管理。各级部门沟通合作,彻查无证生产农药的“黑窝点”、“地下工厂”,目前该项工作仍在开展当中。为确保此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监局、工商局开展联合检查督导,并派出10个工作组,对各市整治行动实行挂点联系督办。

  五是推进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经营。2012年以来,我省湛江、阳江、江门等地逐步建立试点,试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湛江市徐闻县率先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2012年印发了《徐闻县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摸底清查、培训考核、申请登记、核实验收等程序开展工作,设定定点经营单位,对经营单位实行购进备案制度、经营专柜制度、经营电子台账制度、购买实名制度、公开承诺制度“五项制度”管理并签订责任书。徐闻县的做法对全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以及农药产品溯源管理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六是加大农药监督抽查力度。每年组织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七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我省近年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红盾护农等行动。各级农业部门每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和方案,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量从2011年的4000个增加到2015年的7000多个,覆盖20个地级以上市,2015年省市两级监测样品超过205万个。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每年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提出风险评估意见。

  八是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省海洋渔业局不断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力度。“十二五”期间,共投入约7000万元抽检经费,抽检水产品约40000个。覆盖对虾、罗非鱼、鳜鱼、鳗鱼、草鱼、鳙鱼、鲢鱼、鲫鱼、鲤鱼、鲮鱼、鲈鱼、翘嘴、鲷科鱼类、美国红鱼等40多个品种,五年产地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6.8%97.0%97.2%97.5%97.2%。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三鱼两药”执法行动,有效管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九是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管理。积极推进“三品一标”发展,目前全省无公害农产品1710,绿色食品810,有机农产品60,地理标志农产品12个,建立“三品一标”基地面积达590万亩,有4个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面积近60万亩,全国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2个,面积近1万亩。我省不断强化质量监管,开展“三品一标”产品年检和质量市场抽查工作,培训无公害检查员、核查员,组织参加各种博览会和展销会,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是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全省各地开展相关培训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民宣讲农业法律法规,提高农业生产人员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讲解农药科学使用和真假辨别、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等知识,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科学用药技术水平;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现场活动、派发宣传资料、组织专家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强农业生产科普宣传,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及农产品管理,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建立。根据《意见》要求,加强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的指导,总结徐闻县等地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经验,逐步在全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建立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抽查。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计划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产品数量和频次。同时,严厉查处农药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虚假农药广告、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包装标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利用标识弄虚作假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推进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信息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和监管机制;强化专项整治、监测评估和执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等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推动社会共治。

  (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2016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转为“三鱼两药”精准整治,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加大巡查检查、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查处阳性结果,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涉刑案件“两法”衔接,提高执法有效性和震慑性。

  (五)进一步抓好“三品一标”管理工作。重点加大生产基地现场检查、产品抽检比例和频率,切实维护好品牌公信力。对不符合“三品一标”标准和要求的实行淘汰制,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建立“三品一标”市场营销网络,支持企业与大型商场、超市、农邮或农贸市场直接对接,建立“三品一标”专卖店、专柜、专区,支持认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加强市场培育,加快追溯体系建设;抓好认证管理队伍(检查员、核查员和监管员)和企业内检员的培训和管理。

  (六)推进示范区建设。结合农药零增长行动,按照《广东省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试点方案》和《广东省农企合作共建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推进规模化生产管理,并示范推进农药科学使用,逐步带动周边农户积极效仿参与;推行“以农户为中心、以作物为导向”经营服务模式,联合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兴农业生产组织,建立种植示范服务中心;按照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清理和完善现有渔业标准,加大标准化推广应用力度,新建一批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健康养殖示范场,提升渔业生产现代化水平。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6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