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359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李雨松委员在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了第20160359号提案《关于适当减少清远市“十三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量的提案》,我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认真办理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中央一号文明确提出,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十二五”期间,省财政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统筹安排资金210亿元,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平台,支持全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510万亩。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修建了硬底化排灌渠道、机耕路,提高了田间设施配套水平,改善了农田生产条件,提升了耕地质量,形成了集中连片、稳产高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十三五”期间,省财政继续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1046万亩。
二、为确保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我省采用因素法,综合考虑各地待整理耕地面积、连片耕地面积和农用地整治潜力等因素,对各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进行测算和分配。提案中提及的清远市“十三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43.09万亩,实为“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任务。近期,省政府审批通过了我省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配方案。考虑到清远市地处粤北山区、地形地貌复杂、田块细碎化程度高等客观原因,省政府批准的方案确定清远市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24.51万亩。由于我省“十三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仍在编制,因此“十三五”期间清远市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暂无法确定。
三、随着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范围不断扩大,易于整理、集中连片的耕地多数已实施建设,难于整理、破碎零散地块所占比重大,建设难度大,单位面积所需建设费用越来越高。我省将积极向国家反映,争取适当减少全省建设任务量,使我省能将有限资金集中投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来,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同时,省有关部门建议清远市有关部门结合中小型灌区改造工程,科学规划布局,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投入,进一步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的综合效益。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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