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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0556号提案办理情况

  欧壮喆等委员在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第20160558号提案《关于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提高我省粮食自给能力的提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认真办理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我省粮食安全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扎实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一、狠抓粮食生产发展

  近年来,我省制订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着力稳定粮食生产发展,有效提高粮食自给能力。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2016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将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等纳入考核内容;二是稳妥推进“三补合一”改革。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的要求,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合并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增强补贴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三是大力建设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在“十二五”期间建设雷州东西洋、海丰、罗定等3个连片10万亩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的基础上,计划在“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10-15个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示范带动全省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深入开展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近几年来,在全省60多个农业大县开展了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为粮食稳定增产提供支撑;五是推进马铃薯主食化开发。我省正在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加工工艺研发、产品推广和种植,开展品种筛选、脱毒种薯生产及良种繁育、马铃薯机械化生产示范等。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近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我省中低产田改造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一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 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98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从2012年起每年统筹安排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11.26亿元,按30元/亩的标准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的单位予以补偿(珠三角地区按省级补助标准的50%执行),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后续管护、农村土地整治等支出;二是省财政每年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2.84亿元、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资金1.49亿,实施农田节水、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推进农业新技术的研究应用,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效益和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三是积极争取中央测土配方施肥补助资金2200万元,农业创高产建设补助资金3520万元,开展我省耕地质量提升工作。

  三、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统筹安排资金210亿元,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平台,支持全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510万亩。“十三五”期间,省财政继续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1046万亩。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修建了硬底化排灌渠道、机耕路,提高了田间设施配套水平,提升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田生产条件,形成了集中连片、稳产高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四、强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以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为依托,通过技术物资补贴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生物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有效地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取得了粮食增产和地力提升效果。据统计,全省2011-2015年共投入资金2.012亿,实施农作物秸秆腐熟还田、种植绿肥和综合地力培育等共计1360万亩次。据测产计算,实施秸秆还田腐熟项目区,晚稻平均亩增产稻谷32公斤,增产率为6.6%,亩增收节支57元;冬种绿肥翻压还田,早稻平均亩增产稻谷47公斤,增产率为10.9%,亩节本增收148元。5年来,全省共计增产稻谷39.2万吨,农民增收节支6.9亿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以保护和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完善政策,健全法制,增加投入,创新机制,坚持中低产田改造和耕地质量提升相结合,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项目示范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全面提高我省耕地质量。

  一是进一步整合力量,做好高标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政府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质量工作,争取2020年我省建设高标准农田2556万亩。

  二是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省农业厅制订了《广东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明确了今后耕地质量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为实现行动方案提出目标,积极争取更多国家、省级财政支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取得成效。争取到2020年,全省耕地质量状况得到阶段性改善,耕地土壤酸化、养分失衡、耕层变浅、土壤重金属、焚烧秸秆等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生物群系逐步恢复,耕地地力明显提升。我省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按照“田园林网化、渠道硬底化、耕作机械化、品种良种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因地制宜,针对主要障碍因素,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田内田外相结合,以田内为主;增肥、改土、治水、良种、良法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以增肥改土为主,培肥地力,达到农田外水挡得住、内涝排得出、地下水位降得低、作物用水灌得上,排除土壤毒质,降低土壤酸碱、铁锈水和冷泉水的危害。

  三是加快《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立法进程。我省正积极推动《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目前已经被省人大列为2016年立法预备事项。

  四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建立农田后期管护制度。省国土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成效评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并尽早制定广东省农田建设管护暂行办法。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