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7〕616号(C)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第20170123号《关于完善我省猪肉生产和供应链建设及监管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公安厅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猪肉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广大群众日常饮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肉品消费需求和食品安全,事关公共卫生和人民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全社会高度关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广东是人口大省,也是畜牧生产和消费大省。2016年全省肉类总产量415.5万吨,出栏生猪3531.9万头,猪肉产量264.4万吨,约占全省肉类总产量的63.6%。全省有生猪定点屠宰厂(点)1042家,年屠宰生猪约4050万头,全省13个地市基本完成了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8个地市增设了畜禽屠宰管理科(处),增加了人员编制,其他地市及大部分县明确由畜牧兽医科(股)等相关部门负责,几乎没有增加人员编制。
一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直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农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面对养殖用地不断削减、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和新承接畜禽屠宰监管职责等新形势新问题,迎难而上,统筹考虑土地、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养殖污染防治要求,适度养殖,绿色发展,科学防控,有效监管,在猪肉生产及供应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保障了猪肉的安全有效供给。
一、科学规划,推广生态绿色养殖模式,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关于畜牧业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近年来,省农业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专题系列调研,明确了“调优结构、发展牛羊、突出特色、强化种业、提高品质、延伸链条”的畜牧业发展思路,珠三角水网地区以减量为主,着力提高全省生猪规模化养殖比例。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厅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广东省生猪生产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明确立足环境承载能力,不断优化生猪产业布局,加快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生猪生产,珠三角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生猪养殖场,东江流域生猪养殖场总量控制。全省各地生猪养殖量和出栏量呈现逐年递减趋势,珠三角地区尤为明显。2015年全省生猪饲养量和出栏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了3.11%和1.84%,其中列入农业部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珠江三角洲水网地区,生猪量出栏量比2010年减少了10.4%。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完善猪肉生产和供应链建设工作。省环境保护厅加强技术指导,合力推动规模化养殖污染物减排、生态健康养殖,推动地方政府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配合开展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积极做好养殖用地服务和用地保障工作,对新增养殖建设用地设立绿色通道,专人跟踪,加快报批;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业发展,建议猪肉生产和供应链建设及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统筹可支配财力予以大力推动,省财政也可在现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将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新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科学划定功能空间,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并积极支持屠宰企业升级改造;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通力配合,密切监管链条之间的联系,强化信息互通,合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面对可利用土地减少、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养殖业发展空间不断缩小的难题,为保障本地生猪供应,广州、深圳、东莞等主销区建立了生猪定点供应基地制度,制定了管理办法和补贴机制,保障了主销区的生猪供给和质量安全,促进了主产区畜牧业发展,构建了互利双赢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因地制宜推广林下养殖。省人大常委会将“大力发展特色林下经济,助力山区脱贫奔小康”列为2016年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2016年省农业厅联合林业厅在全省开展林下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摸清底数。林业部门大力支持合理的生猪养殖项目使用林地,合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推动特色林下经济发展,加强林下畜禽养殖引导,2016年省农业厅编制了《广东省林下养殖技术指南》,为林下养殖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2015年全省共有628个企业、181个农民合作社开展林下畜禽养殖,养殖面积192.2万亩,产值542805.3万元,参与农户13.6万人,年人均收入21.3万元,形成了立体化的种养模式,起到较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三)关于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模式。各级畜牧主管部门多措并举推进养殖业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各地遵循《广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南》做好养殖减排工作,着力推进实施《关于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态健康发展的意见》。一是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全省共创建了193家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一批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示范带动全省畜禽标准化养殖发展,年出栏500头以上占全省生猪出栏量的58%,年出栏万头以上养猪场337个。二是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引导规模养殖场与周边农地协议对接,就地就近利用养殖废弃物。三是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养殖、沼气、沼液“一体化”生产利用技术,扶持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1695个;开展养殖场改扩建,探索推广“高床发酵型”、“超大型沼气厌氧处理”、“水肥一体化”等生态养殖技术等。
“十三五”期间省农业厅将大力推进畜牧业发展向绿色可持续发展转变,加强畜禽养殖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大力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与布局,逐步减少中小规模生猪养殖,加强扶持和引导;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引导养殖场开展高床养殖、种养结合等生态模式,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解决畜牧业环境制约难题。
二、完善屠宰体制机制,科学防控疫病,完善肉类生产和供应监管
(一)不断健全畜禽屠宰管理长效机制。面对当前全省畜禽屠宰管理职能划转质量低,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三大体系薄弱及其县级农牧部门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积极推动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意见》,强化三大体系建设,完善机构队伍,确保机构队伍、资金与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相适应。推动省政府成立畜禽屠宰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市、县两级政府统筹领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畜禽屠宰监管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财政对屠宰管理支持力度,推动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屠宰场标准化创建等资金落实到位。
(二)继续推进屠宰行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2013年以来,省财政共计下拨1820万元,在非珠三角地区的70个屠宰企业建设了屠宰视频监控系统;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区也自筹资金建设了大量的屠宰视频监控系统。考虑到工作的延续性和屠宰视频监控系统的重要作用,省农业厅自今年起将继续开展屠宰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逐步整合系统资源,实现纵向多层次监管格局。自农牧部门承接畜禽屠宰监管职责以来,每年都组织开展了屠宰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屠宰企业负责人、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等培训班,累计培训从业人员约2500余人,仅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就达到1600余人。省农业厅将继续加大屠宰行业人才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
(三)积极探索完善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机制。广东省茂名等部分地市在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方面做了积极尝试,目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不断加强动物防疫法制建设,理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工作职责,避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性质被弱化、人员队伍被削减。下一步,全省将在强化乡镇兽医站检疫监督职能的同时,不断健全体制机制,构建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运用财政、金融、保险、税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运行,补足动物防疫短板,确保产地检疫收费取消后基础防疫效果不打折扣。
三、以地方品种为依托,打造优秀土猪品种品牌
地方优质土猪是宝贵的畜牧生产资源和优质肉食来源。近年来,土猪的开发成为行业热点,但地方品种及土杂猪的饲养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数量锐减,品种退化。全省积极跟进猪肉消费端的新变化,立足生产端加大土猪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将土猪开发作为畜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进行推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品种资源调查与整理。自2005年始,省农业厅历时数年对全省土猪等畜禽遗传资源的种群数量、种质特性、产地分布和保护利用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组织撰写了《广东省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志》,将为全省土猪资源挖掘和开发提供科学依据。二是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保种场。目前,广东省有3家国家级地方猪保种场,其中粤东黑猪实现了”一种两保”。2012年广东省成立广东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启动了省级保种场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建成6家省级地方猪保种场,从2015年开始参照国家级保种场的补助标准,对省级地方猪保种场实施保种补贴。三是着力做好品牌开发和推广。全省地方猪的品牌开发工作居于全国前列。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广东小耳花猪为素材开发高档猪肉,打造的“壹号土猪”已成为我国高档鲜肉第一品牌,现已拥有500多家连锁门店(广州212家),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地方猪热鲜肉食品连锁企业。省农业厅联合科技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和质监局等9家单位共同发起“广东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评选”,助推广东小耳花猪、粤东黑猪等“广东名猪”称号的土猪品牌培育和推广。四是引导扶持龙头企业参与资源保护与开发。龙头企业是做好土猪开发的关键,广东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的土猪认可度和市场成熟度居于全国前列。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温氏食品集团纷纷开始土猪开发和生鲜销售布局,东瑞食品集团在原产地紫金县建设广东省蓝塘猪保种场,并于2017年初正式通过验收。
土猪生长周期长、优质优价难、营销成本大等特点决定了土猪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稳步而系统的产业培植,不能一蹴而就。省农业厅下阶段将继续结合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保种场建设与监督管理。继续做好保种场培育,按照“一种二保”的思路完善保种场布局,强化落实保种场属地管理职责,建立保种资源动态监测机制。二是提升产品开发和品牌建设水平。继续通过实施特色畜牧业项目,扶持科研院所及开发企业深入开展土猪优秀基因研究、杂交试验和配套系选育,建立科学的繁育和饲养体系;推动土猪开发“三品一标”建设,继续开展广东名牌评选等活动。三是加强产业链对接融合。鼓励大企业全产业链式发展,扶持中小企业联合式发展,助推线上线下多点结合,引导生产端与营销端实现深入对接,建立供给有质量、效益有保障的优质土猪肉产业链条。
四、强化屠宰监管,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屠宰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广泛调研基础上,以“立足实际,稳步推进”为原则,省农业厅草拟了《关于加强全省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全省屠宰行业要按照“提高门槛,有序竞争,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的新思路,坚持“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相结合,逐步建立优良企业准入开放机制和不良企业淘汰退出机制,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制定并提出了屠宰行业标准化创建方案(2018-2025年),力争方案能出台实施。全省拟支持建设200个标准化3A生猪屠宰场、40家牛羊屠宰场和40个家禽屠宰场,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屠宰行业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切实抓好资格审核清理、屠宰专项整治、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工作,督促各地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强化行业监管,促使屠宰企业认真落实入场查验、“瘦肉精”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履行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加强法制建设,积极争取《广东省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列入省立法计划或省政府出台文件明确牛羊屠宰管理和执法等问题;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进度,适时启动修订《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开展《广东省小型屠宰点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逐步完善广东省屠宰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督促各地明确屠宰行政管理、屠宰执法部门职责,强化与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合力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