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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300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函〔2018〕653号(A)

吴振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屠宰场标准化建设,筑牢肉品安全牢固防火墙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省加强屠宰行业监管工作情况

  (一)加强建章立制,完善屠宰监管体制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 健全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粤府函〔2017〕364号),督促市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和产加销融合发展。《意见》明确“力争用5年时间,全省培育200家标准化屠宰示范企业,20家养殖、屠宰、加工、配送一体化的屠宰龙头企业”的工作目标。

  (二)狠抓资格审核清理,大力开展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和标准化建设。一是部署开展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屠宰企业产加销融合发展和标准化创建”要求,召开了全省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现场会,制定了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部署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在《农民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二是督促各地开展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印发了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通知,督促各级农牧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对各地资格审核清理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各地市政府,督促做好清理扫尾工作。截止目前,全省有13个地市基本完成了审核清理工作。三是试点先行,逐步推广。我省深圳、广州、珠海、东莞、清远等地积极开展探索实践,摸索出多种可行的清理整顿模式,为全省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三)深入开展屠宰“扫雷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整治活动。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健康消费肉品和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等屠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打击了私屠滥宰、“瘦肉精”、注水和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日常监管,防范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强化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告知书》《生猪定点屠宰厂承诺书》,履行告知责任和督促企业承诺落实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屠宰企业日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和飞行检查办法,细化检查方案和工作措施,市县两级屠管部门对辖区内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实现了全覆盖。针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内容,切实加强风险排查和监管,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实现了痕迹化管理。三是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对无害化处理过程监督管理,及时下拨中央及省级无害化处理补贴预拨资金,严格无害化处理数据的登记和审核,对上报数据出现异常的,督促迅速调查核实,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行为。四是积极应对行业突发事件。妥善处理深圳外调牛“瘦肉精”阳性及佛山注水羊肉等事件,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媒体应对工作,努力降低社会影响。做好群众上访、信访问题的答复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五)加强屠宰行业环境监管。一是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优化调整城乡功能设置和屠宰行业结构布局,从规划源头避免功能混杂及行业无序发展带来环境问题。二是坚决抓好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污染防治技术路线论证,引导企业自觉提高自动化和清洁生产水平。三是加大行业监管和专项执法力度。2017年,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并联合有关地市开展生猪养殖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超标排污行为,依法清理取缔了一批“散、乱、污”畜禽养殖及屠宰企业。

  二、我省屠宰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猪屠宰管理职能划归农牧部门后,从原来单一的生猪屠宰管理扩大到猪牛羊及家禽屠宰管理,监管范围更大、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全省各级屠宰职能划转质量低,面临监管机构不全、人员经费缺乏、法规制度建设滞后、历史遗留问题众多等重大难题。一是畜禽屠宰监管体系不健全,屠宰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二是屠宰企业“多小散乱”问题突出,产能严重过剩。三是屠宰行业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低,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难度大。四是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弱。五是多数屠宰企业环保设施落后。六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如小型屠宰点、牛羊定点屠宰都缺失管理办法。

  三、下一步强化屠宰行业的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畜禽屠宰企业产加销融合和标准化创建”的要求,按照“逐步放开,严把标准,转型升级,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的新思路,以“推进屠宰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加销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屠宰行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

  一是推进屠宰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 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推动屠宰厂设置模式改革,打破按照乡镇、县区等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的模式,实行区域统筹规划设置。引入市场竞争和淘汰机制,通过“淘汰一批、提升一批、转型一批、引入一批”,优化屠宰行业结构布局。依法取缔一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落后屠宰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市、县中心城区屠宰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升级改造;推进乡镇小型屠宰场点清理撤并,鼓励小型屠宰场点转型开展肉品分销、配送等流通服务;引入大型养殖龙头企业开办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营销一体化经营。强化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推进屠宰行业标准化建设。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广东省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培育一批标准化屠宰示范企业和养殖、屠宰、加工、配送融合一体的龙头企业,发展冷链配送,创建名优品牌,促进养殖、屠宰、加工、配送、营销融合发展。建立完善省级标准化建设专家库,做好标准化企业验收工作。强化政策扶持,对获得认定的标准化建设企业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三是深入推进“扫雷行动”,规范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深入推进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贯彻执行农业部屠宰厂(场)监督巡查规范和飞行检查要求,抓好重点地区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屠宰企业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屠宰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代宰行为规范管理,推动建立代宰协议制度,明确代宰业务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四是继续加大对屠宰行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以严格环保执法手段倒逼行业企业优化整合和升级改造。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屠宰管理工作良好氛围。做好新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意见的宣贯,大力组织开展屠宰行业业务培训,提高屠宰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人员的能力素质。加强舆论宣传,科学引导市民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抵制私宰肉的自觉性,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良好氛围。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6月8日

  (联系人:罗琴,联系电话:020-37288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