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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994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093号(A)

陈冰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乡村振兴实施路径的提案》(第20190994号)收悉。经综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乡村人才体系的问题

  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人力资本开发,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培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以红色村、省定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每年从省直单位和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1000名以上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建立党组织书记储备队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医村教、返乡大学生等党员中,按不低于1∶2比例,实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把农村党员干部培养成实用人才,把实用人才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农村党员干部,增强他们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发挥乡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和党代表工作室的作用,搭建党代表常态化履职平台。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与选调生培养锻炼政策相衔接,为青年扎根基层创造条件。

  二是鼓励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推进“扬帆计划”,专门针对粤东西北地区通过竞争性择优扶持38个市级和175年县级重点人才项目,引进66个创新创业团队和100名紧缺拔尖人才,培养151名高层次人才和2034名高技能人才,资助165名博士后。建设人才驿站柔性引才,在粤东西北地区12市设立“人才驿站”,2018年组织人才项目活动近400场,柔性引才超2000人次,签约合作项目525项。选派65名专业技术人才组成首批“科技专家服务团”赴粤东西北地区挂职服务,引导中青年科技人才向基层一线和欠发达地区聚集。实施“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以来共有17000多名“三支一扶”大学生走进基层一线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活动。开展乡村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改革,推动卫生人才、教师人才下乡,支持引导粤东西北地区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培养。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2014年以来为粤东西北地区引进中小学教育、医疗护理、农田水利等各类人才18740名。

  三是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依托符合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一批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基地。积极推进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全覆盖,制定《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等,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实施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财务人员等骨干成员培训,培养懂合作、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带头人。加强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在部分职业院校开设农民专班,吸引农村学生入读职业院校。制定《广东省“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等,开展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等,平均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培训(助理)全科医生1080名。

  近期省出台了《关于加强我省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从乡村人才规划、队伍建设、平台建设、机制创新、智力扶持、金融支持、宣传带动等方面提出20项重点工作措施。下一步,省将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农人才强省战略,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包括壮大农村基层党组织人才队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乡村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实施乡村专业技术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乡村紧缺专业人才招募计划、加大现代农业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等六项具体工程,大力培育壮大乡村本土人才,提升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以及引导鼓励专家人才“上山下乡”、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员“千村大对接”行动、选拔优秀大学生到乡村干事创业、推动社会工作人才服务基层、实施文化艺术人才基层服务计划、加大对乡村人才创新创业资金扶持、鼓励引导外出乡贤反哺故里报效桑梓等七类帮扶计划,推动人才“上山下乡”。

  二、关于重构乡村产业体系问题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全省农业产业链逐步延伸,农业功能不断拓展,农业“接二联三”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一是产业融合发展主体多元化。全省大力推动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使其成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力量。截至2018年底(下同),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4260家(其中省重点龙头企业915家)、4.7万家、1.72万家,新型职业农民增至74万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带动635万农户户均增收3500元。

  二是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多样化。近年来,我省摸索出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以休闲农业为主体、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基地”等方式,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种植、养殖、加工一条龙,形成特色产业基地产前、产中、产后有机结合的产业链。以休闲农业为主体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发挥各地农业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融合,建设主题农业公园。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主体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以各地主要农产品、特色产业为出发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聚集发展区域和特色产业园,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新产业新业态方兴未艾。全省累计有66个村(镇)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40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6个。2018年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达2.1亿人次,营业收入约130亿元。推进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建设,依托民间艺术、古建筑等乡村旅游文化资源,打造乡村旅游文创品牌。东莞市麻涌镇等4个乡村旅游创客基地被评为“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

  下一步,省将重点从三个方面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一是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产业融合方式。加快编制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引导和优化省、市两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区)的规划建设,扶持建设一批南亚热带农产品初加工和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项目,引导农产品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种养大户等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二是推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进一步拓展农业多功能。编制《广东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计划》,制定实施广东省乡村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导则和认定标准,打造广东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继续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及美丽休闲乡村创建活动,推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路线。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休闲农业特色村镇精品线路、农业主题公园等形式的创建与推介活动。支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基础设施,依托乡村优势资源,推动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作变体验、农房变客房“四变”工程,抓好广东历史文化游径、南粤古驿道、民宿产业等文旅融合新载体建设。支持成立休闲农业产业联盟,提升行业自我规范发展水平。组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人才培训。

  三是推动相关扶持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融合发展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和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落实涉农贷款优惠措施,推动政策性金融支持项目落地。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大力扶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关于探索村庄治理新秩序问题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着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一是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目前,全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更加符合基层实际,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突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质量,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其他组织的统一领导,坚持惠民政策、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等由党组织决策落实,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

  二是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全面实施《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动态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以3年为周期,一年一考、动态管理、三年总考。2018年,确定整顿对象,研究明确工作措施,实施精准整顿。2019年,巩固整顿成果,对标整改提升。2020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完成达标要求,切实解决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突出问题。

  三是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指引,发动农民群众自主修订完善新时代村规民约,将乡村振兴要求、自治法治德治精神、移风易俗、村庄规划管理等纳入村规民约,2020年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以村规民约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四是建设平安乡村。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到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到2020年实现乡村主要道路卡口、学校、幼儿园、广场、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人民群众公共活动场地的视频监控资源联接到行政村综治中心。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到2020年实现全省“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建立500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3000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下一步,省委、省政府将持续推进农村基层治理,重点强化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农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活动;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组织“法律进乡村”活动;完善新时代村规民约,提升乡村德治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四、关于保护与开发乡土文明问题

  省委和省政府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传承发展岭南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振农村精气神。

  一是扎实推进文化阵地建设。将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全省累计建成村(社区)文化室27383个,覆盖率达99.99%。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8663个,覆盖率达72.30%。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逾1300所,乡镇覆盖率超80%,有力促进农村青少年综合素质提升。持续推进农村文化祠堂建设,活化利用农村传统祠堂,开展开笔礼、成人礼、升学礼等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省文化志愿服务队伍1200多支,注册文化志愿者近9万人,在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深入开展“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等一大批文化惠民品牌活动,广泛开展民间“村晚”、民俗活动,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二是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净化农村社会文化环境。发挥村规民约、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有效遏制婚丧嫁娶、建房乔迁、民俗节庆中存在的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攀比浪费风气。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公厕等文明创建活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超400个,全省文明村镇覆盖面超50%,推动形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评选一批为广东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南粤新乡贤,为全社会关注乡村振兴、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发挥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做好全省4000余处红色革命遗址特别是散布在乡村的红色革命遗址的普查保护利用工作,引导群众传承红色基因。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确定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01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29名,创建1个国家级、8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进广东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点项目,11个县(市、区)、乡镇(街道)被命名为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43个县(市、区)、乡镇(街道)被命名为2018-2020年度“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开展南粤古驿道保护活化利用,打造11条南粤古驿道重点路线。实施广府、潮汕、客家、雷州民居的重点保护工程,逐步探索有广东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方法。

  四是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今年又出台《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都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了明确要求。2019年年底前,全省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粤东西北地区60%以上、珠三角地区8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2020年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80%以上、珠三角地区全部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粤东西北地区40%以上、珠三角地区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22年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60%以上、珠三角地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25年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80%以上、珠三角地区100%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27年年底前,全省全部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76.9%自然村启动了农村环境基础整治,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

  下一步,我们集中力量,着力攻坚,加快保护与开发乡土文明,努力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先进文化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体育服务场所建设,到2020年实现镇村全面覆盖。持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市县镇村四级文明联创,深入推进实施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工程,到2020年全省文明村镇覆盖率达到95%。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全域覆盖、提质升级,推动省定贫困村达到省文明村创建标准。鼓励农村充分挖掘村史村情,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村史村情馆,增强农民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和文化向心力。加强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农村文体协管员队伍、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业余文化人才和文艺团队。加强对文物较为集中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负责人、驻村干部培训,让保护、开发乡村文化资源的乡村人才“留下来”“干得好”。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全面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把修订村规民约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贯彻党的“三农”政策的重要抓手。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以党风促乡风带民风。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广泛组织开展乡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镇街、进村居,引导群众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全面推进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儿媳、好邻居等“一户三好”建设,常态化开展评星挂星活动。继续推进“粤生活 粤美丽”绿色行动。

  三是打造富有岭南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深入实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九大行动”,从2019年起用5年时间统筹安排85亿元资金,支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实施岭南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程,通过利用文物古迹设立博物馆、纪念馆、文化创意园区、遗产客栈等方式,盘活文化遗产。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岭南优秀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大力推动农村地区实施传统节日、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开展“送戏下乡”“文化下乡”等活动,全面开展戏曲进乡村工作。鼓励开展民间“村晚”、传统民俗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展现乡土文化的魅力和风采。

  四是全面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在持续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千村示范”工程,从2019年开始全面启动1个示范市、20个示范县、120个示范镇、1260个示范村的示范创建,重点推进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四沿”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农村公厕建设指引,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广小型分散便利化生态工艺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开展“五清”(以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为重点)专项行动,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朝良,37288576、1388990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