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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149号(A)

民进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省粤东西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提案》(第20190158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广东是全国深化改革的先行地和试验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起步较早,珠三角不少地方已经推行了不同形式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印发,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谋划,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李希书记和马兴瑞省长、叶贞琴常委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作出了指示和工作部署。

  一、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统筹部署。一是建立领导机构。2017年11月,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牵头,省委组织部等15个省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6月,省政府成立了由马兴瑞省长任组长,叶贞琴副省长任副组长,省农业厅等26个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地级以上市、县、镇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相继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构。二是强化工作队伍。省农业厅组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并抽调20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各地市、县(市、区)也相继建立工作机制,抽调人员组建改革办公室。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市县两级共抽调800多人集中办公,专责推进改革各项工作。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将此项改革列入推进实施重大改革任务工作要点,省政府将此项改革列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重点任务。制定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工实施方案》《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门间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等,明确部门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动员部署。2017年10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改革工作。全省各市县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了具体部署。2018年5月组织召开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对全省尤其是试点地区的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7月份分别在东莞、中山等改革先行地区分片区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改革工作经验,梳理问题,谋划对策,狠抓落实。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按照部署要求,陆续出台了相应实施意见(办法)。

  二、开展宣传培训,实施全覆盖。广东省委组织部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班列入《2018年省委组织部委托省直有关单位举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班次计划》。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按计划分别在2018年5月份与8月份联合举办了全省市县党政领导专题培训班和全省试点地区镇街党政领导专题培训班,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农业局及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以及试点地区镇街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2018年1月份召开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班,4月份召开了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培训班,对全省农业系统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市、县分级分层开展专题培训,逐级培训到镇到村,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指导改革发展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基本实现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农业部门负责人、镇村干部全覆盖培训。

  三、加强试点示范,以点带面。一是指导佛山市南海区完成全国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并对试点形成的“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股权确权新模式进行总结推广。该试点成果也得到了全国范围的广泛认可,吸引了众多地区前来考察、学习和借鉴。此外,南海区还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先后启动实施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农村土地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三项中央改革试点。二是组织实施2017年度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按照国家的部署安排,组织推荐东莞市、中山市、汕头市澄海区、佛山市顺德区、博罗县和江门市新会区等6个地区承担2017年度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未承担2017年度国家改革试点任务的14个地级以上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三是组织实施2018年度国家改革试点。推荐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等3个地级市和乳源县等9个县(市、区)承担2018年度国家改革试点。据统计,全省各级试点地区的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3252.17亿元,占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总额58.09%。

  四、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流程。一是研究制定工作流程图。省农业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流程图》(八步流程: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培训、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流程图》(十步流程: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培训、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制订章程、健全组织、发放权证、巩固完善)。二是组织编撰工作参考资料。编印了《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选编》《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参考资料》《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50问》等参考资料并印发到全省各地市、县(市、区),为各地推进改革提供遵循。三是建立改革问题库和经验推广库。分期分批组织试点地区负责同志赴上海、浙江、贵州、广西等地考察学习,并深入全省各地开展重大问题调研,建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问题库和经验推广库,指导各地深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四是开展好业务工作指导。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及时帮助地方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碰到的困难问题;引导和鼓励地区间互相交流和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有力有效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五、加强督查督导,有序推进。一是实行挂钩督导。省农业厅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挂钩联系制度,省产权办工作人员分片挂钩联系到市县,加强常态化联系督导,及时掌握地方改革动态,梳理分析改革中碰到的困难问题。二是强化日常督导。不定期派出督导组前往改革试点地区,尤其是承担2017年度国家和省级试点任务的地区进行日常督导,确保各地务实有效推进改革。三是定期通报改革进展。及时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定期报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部署要求,组织各地建立定期报送制度,并适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情况,确保各地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六、强化保障举措,加大支持力度。省财政对珠三角地区每个省级以上试点单位补助100万元,对粤东西北地区每个试点单位补助150万元。同时,市县各级也积极落实经费保障,如珠海市2018年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工作经费1543.25万元,中山市累计安排改革工作经费351.68万元,惠州市博罗县本级财政落实工作经费400万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已明确规定,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免征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发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印制费用由各省承担,登记赋码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和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过程中不得收取费用。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方位地统领和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结合你们的建议,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创新思路,抓实举措,因地制宜,依法依规,继续扩大和深化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上工作,着力健全“一本台账”、确认“一个身份”、颁发“一本证书”、建立“一个平台”,完善“六项权能”、创新“一套机制”、多谋“一些点子”,奋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全国前列,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指导各地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探索在县域范围内,出台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性意见,对成员身份确认的时点、程序、方式、标准等事项作出原则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鼓励各地对改革后成员家庭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成员身份。

  二是着力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通过股份或份额的形式,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权到户,颁发股权证书,确保按时完成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国家及省部署的改革试点任务,并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大力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

  三是加快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通过建立股权台账、颁发股权证书,完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落实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和收益权。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探索采取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等方式,自愿有偿退出、继承和流转集体资产股份的程序。同时,全面提升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水平,确保流转规范有序。

  四是创新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机制。按照国家的统一的部署安排,指导各地认真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切实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开发集体资源、管理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稳妥推进“政经分开”改革试点,构建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村(社区)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法制建设进程,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五是多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争取尽快印发实施《广东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0)》。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落实好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量化给成员的政策。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资产租赁、农业开发、生产服务、乡村旅游、联合发展等多种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真正让农民强起来、富起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树恒,020-37288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