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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523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297号

刘壮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三线”整治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提案》(第20190523号)收悉。经综合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移动公司、广东电信公司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赞同您关于开展农村“三线”问题整治的相关提案。农村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三线”整治工作,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5月29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省广电网络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移动公司、广东电信公司等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做好农村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三线”整治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

  一、我省农村“三线”建设情况

  近两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南方电网公司,积极推进农村“三线”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政策层面,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18号)、《关于开展新数字家庭行动推动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办函〔2017〕250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8〕14号)、《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等政策文件,引导和支持各地、各有关企业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对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纳入规划、建设、维护等环节做出进一步的规定,细化信息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建设规范。

  规划层面,持续强化规划引领,积极协调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积极开展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各地通信行业或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联合编制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保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层次城乡规划紧密衔接;2018年,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已全部完成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

  资金层面,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省工信厅、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了2019-2020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宽带建设计划,省财政投资2491亿,企业配套9.96亿,用以支持我省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宽带建设。省通信管理局已联合工信厅与三家运营商签署了建设协议,正在稳步推进2019年20户以上自然村覆盖工作。

  实施层面,大力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实现农村光纤到户,加快光进铜退,提升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水平。从2015年开始,省通信管理局积极组织省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发展较慢的地市主动申报由工信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在广东三批试点工程中,共投入中央财政和企业配套总投资超过5.2亿元人民币,支持全省10个地市(湛江、梅州、河源、清远、肇庆、茂名、韶关、清远、汕头、汕尾)3271个行政村开展宽带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行政村、贫困村通宽带比例100%,为农村地区实现光进铜退打下坚实基础,持续提升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水平。

  2016年以来,南方电网公司按照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精神,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其中,河源供电局2016-2018年共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25.9亿元,适度超前改造升级农村电网,低压线路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解决了电力设备安全隐患问题,满足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我省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各广电网络运营商对HFC同轴电缆旧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坚持地下优先的原则,用三年时间推动GPON全光纤网络建设,实现户外传输管线铜缆替换,实现户外传输管线铜缆替换,清理废弃路由、吊线、杆路迁改等工作,配合各地政府进行统一规划,有序进行全省网络线路改造工程,优化线路资源,美好农村环境。以5G网络为契机,探索无线建网传输新模式,加快广电网络移动化升级步伐,加快有线无线卫星移动四位一体协同发展,积极探索无线建网组网模式建设。

  二、我省农村“三线”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在我省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地区,由于基础配套不完善,电力、广电、移动、电信等部门线路建设不统一,各类线杆、线塔林立的情况比较普遍;村民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仍较薄弱,私拉乱建情况比较严重。

  一是前期各通信运营商线路路由资源未共享,重复建设,导致同路由杆路多;二是线路施工、维护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架设、维护线路,线缆更新过程中,对老旧弃用光缆、杆路未及时予以拆除,影响美观;三是我省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各类施工项目比较多,施工建设过程中对原有的管线、路由等设施、设备,损坏、占用比较严重,使线路单位无法按规范要求架设线路,导致临时走线比较多;四是农村配套设施不完善,未预先埋设综合管网,导致投资少建设快的架空线缆大量存在;五是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仍较薄弱,部分村民私拉乱接的现象比较普遍,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改造过程中,对私拉线缆的拆除往往遇到当地村民的阻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审批各类法定城乡规划过程中,如涉及电力或通信管道、机房、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应征求当地电力、广电、通信运营企业的意见,支持并配合加强电力、广电、通信行业乃至全社会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工作,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施工资源浪费。

  (二)建议省主管部门会同省广电局、南方电网公司、通讯运营企业共同制定农村“三线”建设规范,对杆塔、管道、交接箱等尽量实现资源共享,统一制定租赁费用标准。

  (三)各市县成立综合协调小组,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线、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总要求,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农村“三线”整治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村规划,科学规划“三线”布设。

  (四)参考城中村“三线”整治工作经验,建议由各级政府牵头,当地农业农村、广电、工信、通管等部门配合,着力开展农村“三线”整治工作,联合各责任单位(运营商、文广新局、供电部门等)组织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弱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私搭乱挂、废弃的线缆“光头杆”等做统一清理;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成立联合整治小组,进行联合设计分步实施,有计划,分阶段全面进行整治,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确保乡村线路安全运行。广州市工信部门已于2018年组织实施农村农田“多杆合一”试点,成效显著,并已计划投入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推广清理,解决农村三线整治难题。

  (五)确保农村“三线”设施的建设用地。加强村委、村民的管理,依法保障广电、电力、电信运营商依法施工、公平进入,对村民私自拉线的行为予以清理整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怀国,020-3728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