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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75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487号

张丽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河源老区苏区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第20200675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税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给予政策扶持

  一是支持河源农业产业先行先试。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将在职责范围内支持推动河源市灯塔盆地建设广东省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支持老区壮大特色农业产业。二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税务总局《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发布《广东省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税费政策措施指引》,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创业就业、引导社会力量向老区捐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专项财政资金支持。2018、2019年河源市共获得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区苏区补助及生态保护区补偿等新体制转移支付合计103.6亿元,比2017年共增加25亿元,年均增长率18.5%,其中,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1号),河源市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4个县属于重点老区苏区支持范围,2019年起每县每年享受专项财力补助4000万元和老区苏区发展专项奖补政策;源城区、东源区两个区属于其他老区支持范围,2019年起每县每年享受专项财力补助1000万元。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编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和研究出台新一轮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政策文件,省发展和改革委将积极争取把河源市有关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

  二、支持老区苏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一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2017-2019年,我省共创建成功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1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东源县于2017年创建成为第一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目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递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0〕156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将支持河源老区苏区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申报创建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省内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制定了《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将河源等市作为上游水源区,惠州、东莞、深圳、广州作为下游用水区,由下游用水区补偿上游水源区,在资金分配上优先考虑河源等市行政区域内补偿资金和比例,下步将抓好方案实施,推进省内东江流域生态补偿工作。三是资金支持。2020年省财政安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资金212.34亿元,用于支持水、大气、土壤(含重金属)污染防治,海岸线生态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三、支持老区苏区人居环境整治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2015-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河源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个,中央预算内投资0.365亿元,涉及项目总投资2.6512亿元,为老区苏区人居环境整治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对资源环境领域项目申报予以倾斜。省发改委在资源环境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审核评分标准中,在总分100分基础上,另外设置“属于革命老区(含原中央苏区)、民族地区加10分”的区域加分项,在其他专项项目申报中也给予倾斜。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了《广东省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环发〔2019〕3号)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围绕美丽乡村、生态振兴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明确提出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及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治理任务,计划到2020年年底前,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40%以上。四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目前,我省已基本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95%以上的行政村。 2019年以来,我省有关部门对河源市进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暗访,指导河源市针对暗访发现问题对标整改。同时加大对河源市镇级填埋场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改抽查指导力度,要求确保所有项目整改后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决不允许虚假整治和矛盾转移。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河源老区苏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尽快出台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绩效考核办法,指导各地市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四、支持老区苏区发展特色农业产业

  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是促进老区苏区农民就业增收、实现乡村振兴重要抓手。近两年,省委、省政府把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作为衔接现代农业产业园、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载体来抓。从2019年起,连续3年每年整合筹措10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和贫困山区3000个示范村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打造200个农业特色专业镇,实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全覆盖。2019年我省有24个村镇被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河源2个),100个镇认定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河源7个),扶持建设1000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河源92个),新增创建11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河源2个)。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研究编制全省乡村特色产业体系规划,打造一批乡村特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乡村特色产品品牌,申报创建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扶持建设一批省级“一村一品 、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力争申报建设1-2个岭南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2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支持河源市加紧推进3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创响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品牌,拓展特色产业观光休闲康养等功能。

  五、支持发展老区苏区红色旅游产业

  一是全面摸清河源市老区苏区革命文物资源。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基本掌握了河源市革命文物资源,并不断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层级,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指挥部旧址于2019年10月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阮啸仙故居、闽粤赣边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旧址、淞沪抗日和籍烈士纪念碑、紫金县苏维埃政府旧址被核定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曲龙乡农民协会旧址、血田遗址、红军医院旧址等一批红色革命遗址被核定公布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为进一步保护利用创造了条件。二是积极出台政策指引。 2017年我省出台《粤北地区文物保护利用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广东省红色旅游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1年), 2019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我省具体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做好革命文物固本强基、保护修缮、展示利用、文物和旅游融合发展、宣传教育及红色旅游等工作。目前我省正在起草《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以进一步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三是积极推进河源老区苏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我省高度重视河源市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不断加大革命文物的经费支持力度。近年来我省拨付80万元用于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指挥部旧址修缮,拨付100万元用于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四十九团团部旧址抢险加固、修缮,拨付45万元用于叶卓故居抢救,拨付20万元用于阮啸仙书院陈列展示等。积极指导推动河源市红色旅游发展,指导五兴龙县中央苏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及兵工厂旧址成功入选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2018年发布1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2019年遴选出100个红色革命遗址串连成9条传承红色基因学习体验线路,将河源市重要革命遗址纳入线路进行精心打造和对外推介,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开展学习体验创造良好条件。

  下一步,我省将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 ,持续实施《粤北地区文物保护利用行动计划(2018-2020年)》 ,继续推进《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起草和立法工作,指导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对河源市革命遗址进行调查研究,将有较高价值的革命遗址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以提高其文物保护层级。做好革命文物本体维修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急需抢险加固的,我省将在省重点文物保护资金分配时予以优先考虑。二是进一步加快推动河源市红色旅游发展。启动全省红色旅游资源普查,全面梳理河源市红色旅游资源。指导推进河源红色旅游产品体系升级开发,优化红色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加强红色革命遗址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强化红色革命遗址社会教育功能,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引领下,深入发掘围绕红色革命为主题的旅游资源,以申报“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创建“旅游风情小镇”等旅游资源开发为抓手,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加强红色文化创意产品研发设计和推广,积极开发红色旅游演艺项目;改进创新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方式,创新导览解说和展示陈列方式,增强红色旅游跨界联合营销活力,优化提升红色旅游宣传品制作;提高红色旅游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开展红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推进红色旅游讲解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红色旅游志愿服务。

  六、支持老区苏区人才培育

  一是搭建柔性引才引智平台。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省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我省积极搭建全省成果转化和柔性引才引智平台,依托各市“人才驿站”,着力打造“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地市行”活动品牌,引导高精尖缺人才服务基层,搭建起人才、资本、项目合作的常态化机制。目前,人才驿站实现粤东西北地级以上市全覆盖,并逐步向珠三角地区延伸,建成14个市级驿站和101个分驿站。2019年人才驿站共组织人才活动1539场,柔性引才3554人、人才团队212个,签约合作项目432项,项目合作金额超56亿元,技术交易促进额超21亿元。举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地市行活动47场次,累计40多名院士和1000多名其他高层次人才与322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接洽,加快各市产业转型升级,有效促进了人才链和产业链双链融合。二是实施“农村电商”工程加快“一镇一业一村品”人才培养。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的工作方案》,聚焦农村电商人员培训、创业就业、品牌打造、载体建设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扶持。加大对农村电商“一村一品”人才队伍的培育力度,通过组织举办省级农村电商精英训练营和市级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电商品牌(产业)带头人。其中,参加省级精英训练营的给予1万元资助,参加市级带头人提升班的给予5000元资助。培训对象由各县区组织推荐,名额分配向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省定贫困村倾斜。同时,在全省120多所技工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建立了涵盖预备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的完整电商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校生达7.1万人。疫情期间还依托省农村电子商务协会在微信小程序上线农村电商学习视频89个,线上观看学习人次累计达6万人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会腾,020-3728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