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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224号提案主办意见的函

粤农农函〔2020〕571号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制度体系,巩固我省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第20200224号)收悉。经综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我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第一民生工程、最大发展机遇,聚焦全省4000元以下161.5万相对贫困人口和2277个相对贫困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总攻目标,动员全省21个地市、1.8万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累计投入近1000亿元,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推动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总体实现,累计160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140个省定贫困村达标出列标准,“后队变前队”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十四五”时期,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在健全责任落实体系、社会动员体系、考核评估体系上再加力。九三学社广东省委的提案具有很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值得充分肯定。我们将认真吸纳进“十四五”扶贫减贫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保障。2016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帮钱帮物,不如建个好支部”总体思路,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示范作用,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减贫治理之路。一是强化引领示范,全面建强基层党组织。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精准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基层党组织运行机制。在全国首创“三个在先”工作机制,即党组织优化设置在先、党组织领导决策在先、党员作用发挥在先。二是强化先锋示范,全面提升党员带动能力。建立五级书记遍访贫困户、专题研究、深度调研、年度报告和考核评估制度,对分散相对贫困人口实施“一人一户”包户销号制度。结合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行干部联村联户,推动县镇干部大抓基层在一线。实施基层党员干部“三带富”促增收,即在岗党员示范带富、无职党员设岗带富、外出党员回乡创业带富。三是强化典型示范,全面提升攻坚效能。积极推动“党建+”产业扶贫、“党建+”消费扶贫、“党建+”就业扶贫、“党建+”保障扶贫、“党建+”生态扶贫模式,科学帮扶、精准施策,全面提升帮扶实效和脱贫质量。四是强化基础示范,全面优化服务保障。加强以党群服务中心为核心的阵地建设,做到场所、系统、内容、制度、保障五统一;加强以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对扶贫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进行轮训;加强以基层运转经费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全面落实村(社区)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逐步提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农村“两委”干部补贴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坚持夯实基础与提升效能相结合,全面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减贫治理体系。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强化乡镇辐射带动能力。二是坚持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全面加强以村“两委”为核心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精准选用驻村第一书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推动人才下乡体制机制。三是坚持能力培养和作风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基层党员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能力。全面加强基层干部能力培养,多措并举培育致富带头人,深入实施扶志扶智工程。四是坚持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相结合,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完善规范化运作机制,完善基层组织运作经费保障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二、巩固完善定点扶贫工作机制,选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提高精准帮扶实效

  为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在总结前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基础上,2016年以来,我们创新完善定点扶贫工作机制。对全省2277个相对贫困村,从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珠三角对口帮扶市、当地帮扶市县选派年轻优秀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住村开展帮扶工作,履行落实政策、发展项目、加强党建、为民服务、建设村庄等职责。其中,安排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帮扶粤东粤西粤北11市和肇庆市的246个定点扶贫村,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选派一名处级干部担任工作队队长并兼任村第一书记;安排珠三角地区广州等6市帮扶粤东粤西粤北11市和肇庆市的1719个定点扶贫村,珠三角对口帮扶市选派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工作队队长并兼任村第一书记;安排汕头市、惠州市分别帮扶本市全部37个、46个定点扶贫村;粤东粤西粤北11市和肇庆市其余229个定点扶贫村。2016年以来,全省共向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4个市97个县(市、区)、1112个乡镇派出驻市、县、镇、村扶贫工作队27855个,累计4554名第一书记、6.5万名干部参与驻村帮扶,近3.95万名驻村工作干部长期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一大批奋战在脱贫攻坚的一线干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成为我省干部队伍的骨干力量,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587个集体和2462名个人受到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其中:152个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被评为2016-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141个驻村干部被评为突出贡献个人。

  下一步,我们将创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机制,实施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组团式帮扶方式,加强县域内定点扶贫工作统筹,整合组织管理、人才资金、市场技术等资源,科学制定帮扶规划,协调县镇村精准实施帮扶项目,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帮扶任务的单位向定点扶贫村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协助当地统筹推进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各项工作。

  三、创新推动社会扶贫,凝聚全社会合力,推动广东扶贫长期制度化发展

  社会扶贫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守望相助扶危济困大爱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凝聚社会攻坚合力、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完善基层减贫治理体系、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实施脱贫攻坚以来,我们推进社会扶贫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度融合,既用好对口帮扶、定点扶贫、军队武警扶贫“老三样”,又创新推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新三样”深度参与;既加强村企共建、捐资助学、爱心捐赠等传统方式,又创新推动以购代捐消费扶贫、“互联网+”社会扶贫、“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万小企帮万农户”金融扶贫等各种帮扶方式,推动社会扶贫迈上了新台阶。推动民主党派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出台实施《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广东省委会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了民革省委会对口云浮市、民盟省委会对口清远市、民建省委会对口阳江市、民进省委会对口河源市、农工党省委会对口韶关市、致公党省委会对口汕尾市、九三学社省委会对口揭阳市、台盟省委会对口梅州市的合作模式。组织37批次调研,召开了21场369人次座谈,深入41个贫困村,走访271户贫困家庭,形成了12篇专题调研报告、8件提案、126篇信息,为助力我省2020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随着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新的标准下相对贫困对象、贫困分布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减贫治理工作重心将发生重大转变,社会扶贫的参与形式与作用发挥机制也将发生历史性变革,需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向新时代开创广东社会扶贫新局面,为全国巩固脱贫成果、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提供广东经验和广东智慧。适应扶贫战略新变化,推动社会扶贫从助力全面脱贫向巩固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转变;适应贫困分布新变化,推动社会扶贫从精准聚焦向协调推动区域发展和精准帮扶转变;适应贫困结构新变化,推动社会扶贫从全面帮扶向解决结构性贫困转变;适应减贫治理新变化,推动社会力量从单兵作战向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转变,形成强大的帮扶合力;适应帮扶形式新变化,推动社会力量创新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整体帮扶效能。

  四、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压实攻坚责任,筑牢解决相对贫困组织保障

  一是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部门联动、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户、专题研究、深度调研、年度报告和考核评估制度,五级书记一起抓脱贫攻坚;实施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压实各行业部门的帮扶责任。二是较真碰硬开展考核评估。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2017年以来连续3年组织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对综合评价一般或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组织多部门的联合专项督查巡查,着力整治巡视和审计发现突出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列账督办、限期整改。组织第三方评估和记者实地调研采访,较真碰硬促进各地真抓实干。三是从严从实做好贫困退出。按照设定时间表、留出缓冲期、逐项销号、严格评估的要求,坚持“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标准,简化程序,突出县的主体作用,扎实做好贫困退出工作。对已经达到脱贫标准、成效比较稳定的,逐步稳定退出,确保现行标准下相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村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有序退出。统筹做好年度考核和脱贫攻坚退出评估工作,对达标退出的贫困户和贫困村,加强评估验收和抽查检查,将贫困退出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扶贫工作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把扶贫减贫治理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严格落实省负总责、部门联动、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健全遍访贫困户、专题研究、深度调研、年度报告制度。二是强化行业部门责任,实施扶贫减贫治理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行业各部门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压茬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部门根据分工要求,在落实好普惠政策基础上,制定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特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帮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将扶贫减贫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工程,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全面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和扶贫减贫治理的领导。将扶贫成效评价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畴,统一组织、统一部署。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杜联藩  1357055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