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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342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585号

省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第20200342号)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指出了目前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着农村就业治理人才缺乏、乡镇居民建房缺乏有效规划、发展乡村田园文旅项目难以为继、“万企帮万村”效果还不够明显等8个突出问题,并从政策制订、规划设计、产业发展、人才培育、土地改革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符合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状,对打通“三农”工作堵点,促进我省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实现广大农民美好生活具有重要的、积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全省上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农业农村发展不断向前迈进。

  一、加强政策顶层设计

  (一)坚持规划引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近两年,相继出台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的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积极为资本下乡、人才下乡创造条件。目前,我厅正积极推进出台《广东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着手编制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扶持政策体系。

  (二)加大用地政策支持。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加快研究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有效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一是制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1号)和《关于乡村振兴用地政策的补充意见(试行)》(粤自然资规字〔2019〕10号)等政策文件,从加强乡村振兴建设用地专项统筹、鼓励乡村土地复合利用、强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用地保障、优化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用地供给、拓宽存量农村建设用地利用途径、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等方面提出系列支持措施,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提供用地政策支持。二是制定《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7号),明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乡村产业项目,可实施点状供地。通过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规模指标、实行用地分类审批管理、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强化全要素全过程监管等构建了全链条管理制度,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三是研究起草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送审稿)》报送省政府审定,拟从转换安置方式、简化规划用地手续、引导入市流转、加强政府统筹、加强批后监管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留用地开发模式,提高留用地利用水平与效益,完善留用地安置政策,促进已落实征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

  二、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两会”期间关于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乡村振兴规划先行,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强化乡村振兴规划保障。一是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村庄规划基本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为各地编制新一轮村庄规划提供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持。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多规合一”的新要求,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建设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同时,以乡村振兴为导向,突出规划实用性,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简化规划成果,做到易懂实用。三是注重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明确保护性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管制规则。注重保持岭南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等传统文化和乡土建筑特色,提出村庄景观风貌的控制线要求,保护好岭南村庄的特色风貌。四是明确乡村地区涉及空间开发利用等各类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规划许可管理,有序推进村庄建设。同时,要求各地将村庄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集体的民主监督作用。截至2019年底,全省需编制村庄规划的16885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应编尽编率达100%,基本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

  三、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体系。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抓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工作。2014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关于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部署示范带动和连线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出台《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部署推动省定贫困村环境整治建设由后队变前队工作;出台《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部署推动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出台《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作列为“全面小康”和“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目标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出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基本形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制度体系。

  (二)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自然村154167个,完成率99.95%;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自然村154059个,编制覆盖率99.88%;完成村道路面硬化自然村151321个,完成率98.11%;完成村内道路硬化的自然村138734个,完成率89.95%;实现集中供水自然村147841个,覆盖率为95.85%;已配备保洁员自然村153807个,覆盖率为99.72%;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自然村154019个,覆盖率99.86%;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自然村110824个,完成率71.85%;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自然村80306个,覆盖率为52.07%。对照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标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106467个自然村基本达到干净整治村标准,占全省自然村总数69.03%。特别在农村“厕所革命”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农村共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1337.3万户,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9.7%;累计完成标准化公厕改建56086座,占应改建公厕的81.3%。

  四、推动乡村产业多元化融合发展

  (一)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向精细化施策、高质量发展转型,全面提升我省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一是高标准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创建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个,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4家、省级160家,实现主要农业县“一县一园”全覆盖。二是高质量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累计扶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贫困山区1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认定省级专业镇100个,建设农业产业强镇33个;新增24个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增量数量跃居全国第一。

  (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推动落实省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的打造“粤美乡村”乡村旅游品牌,2019年我厅共给予乡村旅游奖励资金4000万元。一是认定一批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制定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评定标准、评审方案,评选出99个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并给予资金奖励扶持。二是开展“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评定工作。为发挥旅游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的指导,开展了旅游风情小镇验收工作,推动建设20个旅游主题鲜明、旅游经济活跃、文化特色浓郁、空间品质优秀、旅游配套完善、凸显全域引领、创建工作到位、发展思路清晰的小镇。三是推进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全覆盖。鼓励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文化和旅游点串珠成链形成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评定了10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并给予资金奖励扶持。

  (三)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其他经营主体、普通农户建立更为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持续强化助农服务,目前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4580家、4.75万家、1.84万家,建成并运营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合87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783个。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6108家,主营业务收入1.22万亿元,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机制不断完善,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700万农户户均增收4088元。积极推动产业新业态发展,累计创建10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4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84个省级示范镇(点)和50个省级农业公园,2019年,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营业收入超过140.5亿元。

  五、实施人才强农人才强省战略

  (一)强化“人才先行”在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的定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把培养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通盘考虑,继续发挥“广东农业学堂”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产业精准扶贫,促进形成人才队伍建设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互促进、良性发展的好局面。

  (二)积极推动人才“上山下乡”。全面建立健全培养培训、认定管理、生产经营、社会保障、退休养老等高素质农民(农业农村部从2020年起已把“新型职业农民”更改为“高素质农民”)制度体系。纵深推进“粤菜师傅”工程,2018年以来累计培训3.7万人次,直接带动11.8万人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累计开展培训24.54万人次,1.72万家家庭服务企业吸纳乡村劳动力就业100多万人。深入实施“广东技工”工程,目前全省技能人才124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01万人,156所技工院校在校生55.8万人,占全国1/6。积极培育高素质农民,截止2019年12月,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训示范基地265个,高素质农民数量达到82万人。建立促进专业人才下乡机制,大力实施鼓励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实施城市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团队下乡行动,引导教师、医生、农业科研人员、文艺工作者、乡村规划设计建设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全省农村科技特派员覆盖1300多个乡村产业,培训农村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约63万人次。建立进乡就业创业激励机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一次性补贴1万元,认定一批主要面向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每个基地给予10万元奖补资金。

  六、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一)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时基本完成新一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三批19个单位的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有序推进第四批(2019年度)26个单位的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2019、2020年度1682条行政村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试点。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已批复同意我省开展整省改革,全面推开试点工作。建设完善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不断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截至4月底,全省累计有33508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改革任务,量化集体资产4352.98亿元,确认成员身份2186万人。

  (二)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有效规范强化了土地流转与土地股份合作的政策支持,鼓励支持加快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2019年,我厅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对全省各地市每年制订下达规范引导土地流转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强以土地为中心的联合与合作,全面深化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农业农村部出台的《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要求,研究制定全省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在全省各县选取一批具备条件的公司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截至2019年底,全省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面积1360.73万亩,占全省农村承包地面积的38.65%。

  七、强化资金保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我省实行“省补一点,县(市、区)出一点,帮扶市、帮扶单位支持一点,社会、村集体及群众筹措一点”的办法,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强省级财政投入力度。从2017年起省财政计划10年投入约1600亿元,重点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短板,目前正根据年度任务情况等分年投入。从2018年开始,连续10年省级财政按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标准补助粤东粤西粤北欠发达地区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大力推动乡村振兴“万企帮万村”行动实施,拓宽帮扶渠道,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为实施广东乡村振兴战略添砖加瓦、奉献力量。据信息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已组织发动各类帮扶企业9115个,帮扶村6717个,已开展对接帮扶项目1705个,计划投入帮扶资金122亿元。持续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及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开展拆后复绿、村庄绿化美化工作,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和运行机制,加快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持续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省定贫困创建和示范市、县、镇、村创建,深入推进“四沿”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率先开展农房管控、乡村风貌提升,所有示范区域包括乐昌市、和平县、封开县、大埔县、饶平县等5个省际边界地区基本建成美丽乡村风貌带。

  八、深挖文化底蕴,推进乡风文明

  (一)扎实推进农村先进文化阵地建设。2019年共分配中央、省财政5040万元扶持粤东西北地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加快推进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建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10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5865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1.97万个,为基层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有利条件;建成图书馆总馆93个(921个分馆,3650个服务点),建成文化馆总馆101个(912个分馆,3473个服务点),有效促进县域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流通共享。

  (二)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全面提升“头雁”工程质量,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整体优化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探索推行“村到组、组到户、户到人”三级党建网格引领乡村治理,2019年年底全省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三个一肩挑”比例达83.3%,村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有4.6万人,在岗省级组织扶贫第一书记4998名。传承弘扬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深入推进,推进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和民主法治村创建,选取841个行政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95%的村(社区)按照省级标准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全面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2019年年底全省60%的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

  九、下一步工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是一个时代命题,需要不懈努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在你们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科学编制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按照既要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又要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的要求,准确把握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谋划提出我省“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2025年近期目标和到2035年中长期目标,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措施落实落地。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我省“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形势、战略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保障性措施,使之成为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优化提升村庄规划。一是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在对全省村庄规划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选择50个镇开展优化试点,从优化编制方式、提升村庄规划空间响应能力、提升村庄规划特色、优化成果表达四个方面开展优化提升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成果,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探索出一条可以复制推广的方法路径。二是做好村庄规划上图入库。指导各地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对已完成的村庄规划成果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调整完善。同时开展村庄规划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监管系统的衔接机制研究,对符合要求的村庄规划成果及时组织上图入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管理。

  (三)全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抓好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指出问题整改。启动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出台乡村风貌管控指引,率先在示范市县镇村和“四沿”地区开展农房管控风貌提升试点,塑造具有岭南历史文化内涵的农房建筑风格。召开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议,深化实施“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程和珠三角农村五大“美丽行动”。对标省十件民生实事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出台《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开展上半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总结,分片组织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电视擂台赛。

  (四)全力推进产业振兴。深入推进“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累计扶持2000个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培育20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统筹建设饶平、徐闻等17个渔港经济区。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带和产业集群,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连线连片打造菠萝、荔枝、茶叶、柚子、生猪、深海网箱养殖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等7个岭南优势产业带,打造一批年产值超百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强农业龙头企业,力争上市融资农业企业达到100家。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扩大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开展省级整县推进创建,重点提升10家省级以上示范社。探索创建中国(广东)农业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世界级农产品贸易港。

  (五)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以全域旅游为抓手,继续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打造“粤美乡村”乡村旅游品牌,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强乡村重点文物保护,推动乡村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对乡村文旅人才的培养,推进乡村文化资源合理开发。

  (六)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的部署,研究制定我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配套政策,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序入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拓宽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渠道,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欣,020-37288350、1382973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