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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739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593号

黄显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的提案》(提案第20200739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阳江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赞同您的相关建议。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对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

  2019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决策部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三年硬任务,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各地上报数据汇总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粤东西北地区74.16%以上、珠三角地区68.73%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其中,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9.7%,新建或改建卫生公厕任务完成率81.3%。

  二、省级财政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情况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加大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等方面财政投入。2020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自然资源及其他相关支出609.12亿元,加上债券资金后同比增长8.4%,其中安排118.33亿元持续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按照我省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要求,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关于生活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突出从“省里先安排钱、市县再谋划事”向“市县先谋划事、省里再安排钱”转变,对涉农资金分配机制进行了优先重构,要求市县储备遴选上报项目,省涉农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作为确定市县涉农资金分配额度的重要因素。因此,市县项目库建设储备质量等情况与省级资金安排直接关联。建议肇庆市怀集县等山区县加强涉农项目谋划储备,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用好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

  三、建立健全持续稳定投入保障机制情况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要求,我省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政府重点支持村庄道路、集中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村内公益性设施建设。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各级财政都出现了收入减少但支出增加的情况。

  (一)省级财政按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的标准通过奖补方式支持粤东西北12个市的县(市、区),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市、区),由县(市、区)统筹使用。省级财政拨付资金是奖补资金,属于锦上添花性质,各市、县、镇党委、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等部门专项资金优先投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三)供电、电信等以经营性为主的基础设施,以企业为主建设和管护投入。

  (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包括“三清三拆三整治”、村内小型公益性项目,由群众投工投劳和社会帮助解决。

  (五)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等发放低成本、中长期贷款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各类商业银行加大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扩大信贷投放。

  (六)建立社会参与投入建设机制,引导工商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形式支持乡村建设。

  (七)鼓励结合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宅基地及其他集体资产,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强化持续投入和管护的能力。

  (八)积极拓宽渠道,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和新乡贤重点捐助建设和改造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参与村庄规划设计或提供咨询服务,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形式,参与整村或连线连片乡村建设;鼓励工商企业以合作开发方式,投资村内经营性服务和建设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文化保护修复和扶贫救助事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怀国,020-3728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