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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88号提案主办意见的函

粤农农函〔2020〕573号

民进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提案》(第20200488号)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 效减贫治理体系、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民进广东省委聚焦农村面临的现实问题,建议现代产业进乡村、以法治思维做好后续帮扶开发、有效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确定一定的过渡期、开启全方位互联网帮扶模式等建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消化吸收,纳入我省“十四五”时期扶贫减贫治理工作总体部署。

  2016年以来,我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第一民生工程、最大发展机遇,聚焦全省4000元以下161.5万相对贫困人口和2277个相对贫困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总攻目标,动员全省21个地市、1.8万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累计投入近1000亿元,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推动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总体实现,累计160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140个省定贫困村达标出列标准,“后队变前队”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在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要抓紧研究接续推进扶贫减贫治理、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政策举措。

  一、研究“十四五”时期扶贫工作总体方案,接续推进扶贫减贫治理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后扶贫开发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201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2019年底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胡春华副总理强调要抓紧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抓紧研究拿出具体意见,积极开展工作衔接试点。今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在1月3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上,李希书记强调要全力攻克精准脱贫最后堡垒,抓紧研究2020年后扶贫开发工作。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提出,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谋划好2020年后扶贫开发工作。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谋划好2020年后扶贫开发工作。3月13日省委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指出,要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十四五”扶贫减贫治理总体工作方案,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激发农村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改善农村面貌、实现共同富裕。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起草我省“十四五”时期扶贫工作的总体方案,修订《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推动扶贫工作长期制度化发展。

  总体思路。随着脱贫攻坚全面打赢,扶贫对象全面转向相对贫困,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扶贫重点将由主要解决收入贫困向统筹解决支出型贫困、能力贫困转变,扶贫理念将从主要依靠“三农”资源向破解二元结构、统筹城乡资源共同推进转变,扶贫方式将从主要依靠政府推动向构建政府、社会、自身相结合的帮扶格局转变,扶贫举措将从超常规举措集中攻坚逐步向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扶贫治理体系转变。

  总体要求。把扶贫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相衔接,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四不摘”要求,深化扶贫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减贫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巩固完善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提升欠发达地区镇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乡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到2025年,相对贫困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生活“三保障”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同期农民收入平均增速;重点帮扶镇和相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自身造血能力明显增强。

  二、推动产业扶贫与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带贫益贫能力,推动扶贫产业稳定可持续发展

  2016年以来,我们坚持把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作为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连片打造特色优势扶贫产业,提升区域产业辐射带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84个,基本实现一县(市)一园,带动农民就业123万人;打造200个农业特色专业镇、3000个特色农业示范村,吸引900多家经营主体、21.9亿元社会资本投入;累计实施3.6万个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带动70.4万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人口就业,年人均产业增收2436元。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5042名,带动贫困户约3万户增收脱贫。

  下一步,我们将健全区域联动发展机制,围绕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带,深入推进“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大力发展岭南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都市农业,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专业镇专业村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健全县镇村三级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大生态扶贫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发展生态经济。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健全产业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益贫机制,引导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通过主动参与获得收益。深化“三变”改革,健全“三联”机制,规范发展光伏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加大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倾斜力度。

  三、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老区苏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

  2017年,在全面推进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基础上,以2277个相对贫困村为重点,聚焦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基层组织五大领域,村均投入1500万元,全面实施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截至2019年底,2277个相对贫困村人居环境基础整治任务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95%以上,公共服务站、标准化卫生站、通快递物流覆盖率分别达99.8%、98.5%、80.2%,20户以上自然村污分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65.7%和48.2%,全部连通50M以上光纤,光网覆盖20户以上自然村累计13.46万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光纤率94.6%。全省共培育30家“互联网+”小镇,其中粤东粤西粤北达到9个:2个“互联网+农业”小镇(清远、揭阳)、2个“互联网+旅游”小镇(梅州、汕尾),2个“互联网+商务”(茂名、揭阳)、1个“互联网+创新”小镇(韶关)、2个“互联网+制造”小镇(阳江、潮州),支持资金累计达2000万元。贫困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456元,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28万元,贫困村“后队变前队”目标基本实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尤其是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全面推进乡镇至行政村双车道建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行动,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提高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人口分散区域重点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公共服务,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增强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将老区苏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作为扶贫减贫重点地区,加大对口帮扶和定点扶贫支持力度。支持老区苏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生态农业产业化、红色旅游规模化、特色产业品牌化,打造新经济增长点。

  四、稳定现行帮扶政策体系,健全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有效衔接制度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16年以来,我们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并重,统筹做好贫困群众的兜底保障工作,织密筑牢民生保障网。教育扶贫方面: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子女从义务教育阶段至大学教育阶段实行生活费补助,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补助建档立卡学生共29.5万人,年均发放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10.8亿元,全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健康扶贫方面: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筑牢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保障线”,全省符合医疗保险参保条件贫困人口已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省域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危房改造方面: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标准提至户均4万元,出台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建房补助政策,2015年以来全省完成住房改造34.4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全部解决。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全省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至年人均6384元,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至每人每年2100元和2820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的衔接力度,强化政策合力,巩固脱贫成果。一是深入实施教育扶贫保障工程,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贫困户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着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二是实施健康扶贫保障工程,继续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四个一批”分类救治策略,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提高医疗服务经办水平,实现省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实施基本民生保障工程,继续实施为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政策,完善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商业保险等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立扶贫开发与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协调联动机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纳入兜底保障。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将支出型临时贫困家庭纳入专项救助范围。

  五、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健全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管理运作机制,让扶贫资产成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资产

  自2016年我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来,全省各地投入大量扶贫资金,形成了大量扶贫资产。从实地调研和各地估算情况来看,初步估计全省扶贫资产总量超350亿元,其中近65%的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形成了近170亿元各种形态的经营性扶贫资产;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资金形成的绝大部分是公益性扶贫资产。全省各地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围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探索创新了一系列扶贫资产管理举措。如韶关南雄市制定实施《南雄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在全省县一级中率先成立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统筹整合财政、行业、社会、对口帮扶等扶贫资金,进行持续滚动投资,精准投入到有市场、高效益、强续航的产业中。公司整合资金1.9亿元,开发了阳光玫瑰葡萄现代产业园、光伏发电、浈江电业等大型项目。目前管理全市产业扶贫项目125个3.1亿元,实现产业带动贫困户年人均增收3500多元。全市扶贫产业2019年实现收益2500多万元,其中扶投公司实现收益1534万元,全市贫困户分红人均1650元。

  为全面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扶贫办全面加强指导,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63号),就扶贫资产管理的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扶贫资产的范围和类型,扶贫资产的确权登记、运营管护、收益分配、监督管理以及信息报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总的要求是,加快建立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主体责任明确、收益分配合理、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牢靠的物质基础,防止扶贫资产闲置和消蚀,防止扶贫资产不扶贫。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杜联藩,1357055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