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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94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653号

李作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东源药用野生稻自然保护区的提案》(第20200194号)收悉。该提案被列入省政协专题督办提案,并确定省农业农村厅为主办单位,经综合河源市政府、省科学技术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科院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客观分析了东源药用野生稻保护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建议,对切实做好东源药用野生稻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省野生稻种质资源保护现状

  野生稻是栽培稻的野生近缘种,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野生稻长期生长在自然环境中,遗传多样性十分丰富,隐含有许多栽培稻已经丧失或欠缺的优异基因(如抗病虫、抗逆境、高产、

  高光合效率等),是水稻育种的宝贵遗传资源库,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潜在经济价值。然而,近年来我国野生稻的生存面临生境被破坏、自然种群规模萎缩甚至消失等威胁。根据1978-1982年开展的全国野生稻普查搜集结果,我省有普通野生稻和药用野生稻2种野生稻,分布于56个县(区、市),有1100多个分布点。但根据近年来的调查,目前我省只有33个县(区、市)仅存142个野生稻分布点,其中有121个普通野生稻分布点,21个药用野生稻分布点,其它原记载的分布点均已消失。我省野生稻濒危现象十分严重,保护野生稻种质资源已刻不容缓。

  “七五”期间,国家在广州设立了国家种质广州野生稻圃对野生稻资源进行异地保存。该圃主要保存来源广东、海南、湖南、江西、福建等省以及国外的野生稻种质资源,另外繁殖种子入国家长期库保存。该圃是目前世界上保存野生稻种质资源数量最多、种类最丰富的基地之一。2001年原农业部启动了中国野生稻原生境保护计划,在我省高州建立了广东省高州市野生稻原位保护区(普通野生稻);截至目前,我省尚无药用野生稻原位保护区。因此,建立东源药用野生稻保护体系,对加强我省乃至全国野生稻保护工作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政策。明确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根据《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构建多层次收集保护、多元化开发利用和多渠道政策支持的东源药用野生稻等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局面,切实做好东源药用野生稻等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为建设现代种业强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东源药用野生稻种质资源调查。我省是全国野生稻种质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收集保存野生稻种质资源5000多份,现有野生稻原生境分布点140个左右。但随着城镇化、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等因素影响,我省野生稻分布点锐减,保护形势非常严峻。下一步我省将组织开展对野生稻原生境分布点的系统调查,彻底摸清野生稻等农业种质资源原生境分布状况,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健全东源药用野生稻保护体系。将东源药用野生稻保护工作纳入《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做好东源药用野生稻保护的顶层设计。强化原生境保护与管理,支持河源市政府组织开展东源药用野生稻保护区可行性科学评估等自然保护地申报事宜,确实符合划定为自然保护区或自然公园的,纳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按相关程序经批准后设立自然保护区或自然公园。加大宣传引导,鼓励当地村民参与野生稻保护工作,强化当地村民对野生稻的保护意识。建立以种茎入圃保存为主,种子入库保存为辅,结合原生境保护的野生稻资源保存技术体系,确保野生稻资源持续安全保护和利用。

  四是推进东源药用野生稻开发利用。组织实施东源药用野生稻等农业种质资源应用行动,加强东源药用野生稻等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政策扶持,加大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科技研发项目等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健全财政支持与信息汇交机制,完善创新技术体系,推进科研联合攻关,促进创新种质资源高效利用,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坤,020-3728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