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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88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1〕542号

张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助力乡村生态振兴的提案》(第2021038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助力乡村生态振兴的提案,针对性强,对于持续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纳入省委“1+1+9”工作部署和省政府重点任务,以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工作强度、投入力度推进工作落实,2020年底,我省顺利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之一,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按照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动机制,注重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一、关于推行“二次四分法”垃圾分类,促进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2020年6月印发了《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其“总体要求”部分指出,要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要求,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带动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方案》明确: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行二次分类方法,即农户源头分类和村庄保洁员细分类。农户将生活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两大类,村庄保洁员将不可烂垃圾进一步分类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二是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完善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规划建设。易腐烂垃圾鼓励依托农村生产经营组织纳入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或就地堆肥;可回收物由农户或保洁员自行交售,或由行政村的垃圾分类分拣站统一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三是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有害垃圾存放地点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由对应系统进行处理;其他垃圾由当地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试行)》,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构建乡村垃圾高质量处置体系的建议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营,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基本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收运处置体系与覆盖所有行政村。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厂)147座,总处理能力14.1万吨/日,其中焚烧67座、处理能力9.4万吨/日,填埋80座、处理能力4.7万吨/日。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5%。

  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农户将生活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两大类,分别投入“会烂”“不会烂”两个垃圾桶实现农户源头分类。在人口较多的村庄或者几个村庄合并建设垃圾分拣站,由村庄保洁员将不可烂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实现二次分类。我省农村易腐烂垃圾推荐纳入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或就地堆肥处理,目前全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就地堆肥、黑水牤吞食有机物等生物处理方法等将易腐垃圾转化为有机肥料,供苗圃基地使用。

  下一步,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从试点示范向面上推开,逐步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

  三、关于加大垃圾处理终端技术研发,推动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的建议

  为推动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水平,我省强化先进技术、适用技术支撑,支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探索适合当地情况的垃圾分类技术和处理模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的统一。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垃圾分类全程体系中的应用,加强垃圾治理的科技支撑。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固体废弃物防治领域,尤其是垃圾分类方向的科技支撑工作。2020年启动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设立固废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应用专题,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等问题,组织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省财政立项支持800万元,支持了“农村生活垃圾能源化与资源化清洁利用技术及装备”项目,针对我国生活垃圾特性的组合式干式自动化分选系统技术及装备开展研发。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技术研发,积极推动清洁焚烧、二噁英控制、飞灰无害化处置和利用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环卫领域的应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新信息技术等在生活垃圾管理中的应用。加快垃圾焚烧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处理技术的科技创新,提高行业科技水平。加快人才培养,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构建,重点做好综合型、复合型人才建设与高级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培养,建立素质优良的城市环卫人才队伍。

  四、关于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乡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的建议

  为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我省建立了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筹措保障机制。一是持续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省级财政计划从2017年起10年投入约1600亿元,用于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短板。2020年,省财政通过统筹省级预算、中央相关转移支付、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等,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达241.3亿元,主要统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运维长效管护机制等。二是引入社会资本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障资金创新。大力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1万余个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与村庄结对帮扶,企业累计投入村庄建设资金130多亿元。积极探索政府贴息、农民贷款,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社会资金融资模式,珠三角地区开展“村级园区改造贷”发放贷款25亿元、完成改造项目审批95亿元;翁源县开展“乡村风貌贷”推动政府贴息、农民贷款2950万余元。积极申报国债、地方债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申报国债30亿已拨付各地,汕尾市申报国债、地方债20亿元。

  下一步,将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对村集体经济较富裕的村庄,加快探索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护方式;对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庄,强化农民群众对长效管护的主体责任,实行政府财政资金补助、农民缴纳、社会捐赠等方式解决。

  五、关于创新工作载体,构建乡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要求,将农村公厕和公共场所保洁、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目前,全省落实有资金保障、有保洁队伍、有监管机制、有宣传公示“四个有”标准的县(市、区)覆盖率达90%以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自然村达15万余个,覆盖率达98.8%,有人管事、有经费保障、有制度可循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下一步,我省将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尤其是镇级转运站的运营管理与当前农村垃圾分类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他工作相结合,形成合力,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存在问题和发展短板。通过提升改造或改变功能提高闲置镇级转运站的使用率,充分发挥镇级转运站使用效能。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范运营的长效机制,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垃圾治理设施保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阎松涛,020-37288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