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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425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1〕552号

蔡加颂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十四五”开新局,着力发挥北部生态发展区优势的提案》(第20210425号)收悉。经综合省文化和旅游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省北部生态发展区农业产业发展的高度关注。举办优质农产品展销会工作,对于持续推动我省北部生态发展区优质农产品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

  一、韶关市举办北部生态发展区优质农产品展销会有优势有条件

  韶关市位于粤、湘、赣交界处,是粤湘赣交界地区商品集散中心、内陆地区商品进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桥头堡,区位优势明显,辐射腹地广阔,交通条件便利,展会设施完善。在韶关举办优质农产品展销会,集中展示展销我省北部生态发展区5市以

  及湘南、赣南地区的优质农产品,不仅有助于上述地区优质农产品进入粤港澳大湾区、推动生态地区产业绿色化,且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辐射和带动能力。举办北部生态发展区优质农产品展销会,以会展促开放、促发展,是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水缸子”“花瓶子”、打造大湾区“后花园”“康养地”“体验场”的有力举措,将有力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产业绿色化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与生态发展新标杆。

  二、关于韶关市每年春秋两季定期举办北部生态发展区优质农产品展销会的建议

  我厅赞同您提出的利用特色物产、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等优势条件,在韶关市每年春秋两季定期举办北部生态发展区优质农产品展销会,将北部生态发展区优质农产品展销会永久落地韶关的建议。

  韶关市人民政府已制定《2021年首届粤湘赣三省七市生态农业博览(展销)会工作方案(初稿)》,拟联合河源、梅州、清远、云浮、郴州、赣州在韶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粤湘赣三省七市生态农业博览(展销)会,参展产品包括广东北部生态发展区和湘南、赣南农产品及加工类、农业科技(数字农业)类、扶贫成果类、农业配套服务类等,展区设立韶关馆、河源馆、梅州馆、清远馆、云浮馆、郴州馆、赣州馆及农业龙头企业展区、茶叶展区、粤北美食展区、现代农业发展成就综合展示区、农业新成果新技术展示区、农业机械展示区、休闲农业展示区、数字农业展示区等区域。同时,开展粤湘赣三省七市生态农业品牌合作大会、粤湘赣三省七市生态农业博览(展销)会电商网红营销大赛等活动。

  三、关于北部生态发展区优质农产品展销会的组织架构方面

  根据《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原则上不新增举办展会活动,不以支持、协办、指导等方式参与举办展会活动,建议该展会考虑采取市场化办展的形式举办。

  四、关于北部生态发展区优质农产品展销会会展资源、办会经费来源

  省农业农村厅鼓励韶关举办北部生态发展区优质农产品展销会,可协调有关展会资源对接。

  2019年以来,省里已将包括农产品宣传推广在内的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纳入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要求,市县在完成考核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涉农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等涉农领域。截至2月底,省级财政已下达2021年涉农转移支付资金242.64亿元,其中韶关市20.82亿元。建议韶关市结合本地农业发展规划,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加强沟通,充分发挥市县涉农资金统筹能力,统筹涉农资金用于农产品展销会等有关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丹 020-37289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