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1〕577号
赵鹏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过程中乡村文化墙建设规范问题的提案》(第20210121号)收悉。经综合省文化和旅游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针对性强,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推进乡村文化墙建设、传承和保护乡村文化、提升乡村风貌方面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2016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联合印发《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将“须具备宣传文化功能、设置宣传栏(墙)”等纳入其中。5年来,共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3.7924亿元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建设3252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25921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省全覆盖。同时,省文化和旅游厅先后开展了2018、2019年度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并将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内容纳入评价指标,压实了地方人民政府落实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主体责任。
201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加强农村文化墙绘制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生活实践,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截至目前,我省已打造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文化宣传墙。如河源市埔前镇创新宣传载体,将原有围墙粉刷、改造,与时俱进编制文化墙内容,展示乡村振兴美好生活,将乡村振兴宣传工作融入到群众日常生活中。
2020年,我省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结合乡村文化背景、自然景观、产业优势、风俗习惯和现代科技等内容,引导有条件的村庄和农民依据村庄规划对现有农房进行外立面整治,推动文化墙有机融入农房和整体环境风貌提升中,实现村庄风貌、农房风格各具特色,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加强沟通,研究制定乡村文化墙评价标准,深入开展文化墙建设。加强与高校和美术社团沟通对接,编制文化墙建设规范和图集,研究具体方案和组织措施。引入美术志愿者团队,研究建立志愿者库,制定志愿者入库条件,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探索企业参与文化墙建设的工作模式,研究可购买服务公司的门槛条件。结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推动镇、村两级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文化发展活力和服务效能,注重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文化宣传功能发挥,大力培训培养基层公共文化人才,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和乡风文明提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蒋馨,020-3728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