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1〕367号
民革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的提案》(第20210092号)收悉。经综合省市场监管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出的宝贵意见,感谢你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分析了农产品追溯存在的困难,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有营养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是政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加快构建源头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体系,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抢抓机遇,积极参与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2017年下半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上线,我厅组织广州市番禺区、佛山市高明区、江门市恩平市等先行先试,率先参与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350多人,印发追溯培训资料1650多份,参与试运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768家、监管执法检测机构38家,提交试运行意见建议47条,较好地完成了追溯应用试点任务。
(二)全面动员,努力扩大追溯应用范围。2018年起,我省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动全省各地通过国家追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监测和执法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赋码入市,成效明显。截至今年5月,全省已有8427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20家监管机构、174家执法机构、148家检测机构在国家追溯平台登记注册应用,线上开展监管应用8830次、监测应用682次、执法应用327次、追溯应用29.44万次,生成农产品追溯批次8.06万批,交易农产品10.09万批次。我省通过国家追溯平台开展基地巡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日常执法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生成追溯批次、追溯码(标签)打印、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审核等6项追溯应用指标居全国前列。
(三)试点探索,努力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宗旨,以追溯责任主体为要求,以追溯标识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手段,指导规模农产品生产单位等积极应用追溯平台、开展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追溯管理。记录省内主体名录10万家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实施《试点建设食用农产品溯源系统工作方案》,在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湛江、肇庆、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市的19个批发市场、142个农贸市场试点应用。商务部门推进实施“一品一链”食用农产品追溯工程。广州、深圳、佛山、韶关、惠州、江门、肇庆、清远市等地立足实际,积极推进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涌现出了广东温氏、新会陈皮村、广州东升农场、佛山何氏水产及八达水产等一批追溯应用典型。广州市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初步形成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优质安全、全程溯源监管机制。深圳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建设供深食品标准体系相结合,实施城市品牌“圳品”模式。江门市开展了农业投入品追溯试点,推动农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进入系统备案,目前已备案农药生产企业86家、经营企业1003家、农药品种1255个;新会区107家农资经营店安放追溯专用POS机200台,对农资零售示范点实行“四统一”经营(即统一门面风格、统一上墙制度、统一分类货架展示、统一追溯经营)。佛山市高明区实施“大数据监管”,整合区农业、市场监管部门的农产品快检数据资源,构建从种养殖到市场环节“互联网+快检”体系,实现了监管信息共享。中山市参与了全国第四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已覆盖153个运行节点(9个屠宰企业、2个批发市场、2个生产基地、60家标准化菜场、50家超市门店、30家团体单位),采用IOS模式推动项目建设,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投入巨大、运营成本高、可持续发展等难题。
(四)整体试行,创新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追溯管理新模式。我厅认真贯彻和落实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印发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方案,成立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和强力推进以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基础的追溯管理模式。依靠信息化手段,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上线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应用管理系统,统一合格证样式,线上线下应用并行,实现合格证与追溯“二码合一”,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名录、生产档案、信用档案、合格证、产品溯源等有机融合。推出电子合格证(标签),启用CA认证电子印章,既方便易用,也有效减少了规模生产主体的应用成本。汇编并下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资料汇编》《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系统操作手册》,全面开展线上线下试行主体应用培训,通过省培训市、市培训县、县培训追溯主体等的多层次、多层级分工协作机制,全方位学好用好追溯平台。累计举办线上合格证应用网课培训17场,总时长2120分钟,听课人员9766人次;举办线下培训班322场,培训监管、检测、农技等相关人员4913人次,培训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3万人次。截至今年5月,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4个县(市、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覆盖所有涉农县;开证主体22812个,其中农产品生产企业987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013个、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1690个;累计开具合格证332.26万张,带证配送农产品650.71万吨。逐步形成了“二品一标”品牌农产品(企业)全面应用国家追溯平台实施全链条追溯管理,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应用省追溯平台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电子追溯,小农户使用纸质合格证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成为了产地准出的新名片、主体的承诺书、可追溯的有效凭证。
(五)部门协作,着力构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新机制。我厅印发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挂钩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各级农业项目安排、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和农业展会挂钩的追溯挂钩机制,实施追溯审查和退出制度。从2019年起,全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四挂钩”工作。2020年省追溯平台完成了与国家追溯平台数据对接,满足“统一平台入口、统一主体登录管理、统一追溯标识、减少重复操作”,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我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推进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联动强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开具、市场查验记录等全程追溯管理。推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省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溯源系统、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深圳市“圳品”管理平台等对接,推进“一码追溯”。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配合,联合推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收取、查验、记录和传递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追溯信息,推进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六)全面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成效凸显。我省全面推广应用省平台和国家追溯平台,逐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检测、执法、追溯等业务应用,通过贯彻执行《国家追溯平台主体注册管理办法》等5项配套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专业术语》等7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标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应用。一是提高政府部门监管效能,实现监管、监测、执法、追溯工作融合。二是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农产品赋码追溯,倒逼主体规范生产和经营,提升产品质量。三是增强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感,带有“追溯码”的产品成为广大消费者首选。四是市场反馈良好,赋码农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比无码产品畅销,提高生产经营者自信心和追溯自觉性。我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二品一标”企业、菜篮子基地、品(名)牌农产品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先行先试,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主体陆续加入和应用追溯平台,推进了我省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追溯链条不完整,市场准入倒逼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一是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目前,国家已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追溯体系建设奠定了法制基础,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面没有硬性规定,在“怎样的农产品才是符合要求的”“事故出现后责任如何认定”等问题上还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二是追溯体系建设及应用成本较高。追溯系统涵盖监管、监测、执法及追溯四大模块,无论是监管、检测、执法部门或生产经营主体,要把追溯系统真正用起来,都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尤其是人力成本,增加了追溯应用难度,也降低了生产经营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追溯链条不完整,市场准入倒逼机制有待完善。农产品打码追溯对直接进入零售终端有一定的帮助,但对进入批发市场等中间环节作用发挥不够,多数农产品追溯标识及凭证到达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屠宰厂等中间环节后即出现断链,未能形成全程追溯。四是追溯系统多,全程“一码追溯”、数据互联互通仍有较长的过程。农产品追溯平台多且不兼容,多码使用,重复操作,既不利于消费者信息查询,也不利于统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健康持续发展。
三、下一步推进工作计划
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推动产地农产品追溯进入流通消费环节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接下来,我厅将进一步推进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有效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开具、市场查验等全程追溯管理。一是加强追溯应用。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追溯管理、带合格证销售农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覆盖小农户。二是强化认证管理。提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生产经营主体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管理覆盖率。推进实施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批次追溯管理,其他农产品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主要内容的追溯管理。三是促进资源对接。推动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深圳市“圳品”管理平台以及其他省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接,实施“一个标签、一个二维码”追溯。四是开展试点示范。推动产地合格证等追溯信息向流通、消费市场等终端环节传递、纳入市场准入,特别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市场准入的证据查验查收范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伟均,020-3728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