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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08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2〕701号

李耿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更高层面上加大对粤东西北乡村振兴建设帮扶力度的提案》(第20220408号)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开展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立足广东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我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城乡融合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和主要平台。省直有关部门始终坚持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积极健全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支持推动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强化帮镇扶村带户;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推动规模化经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在强化要素保障中释放发展动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立足于深度走访摸排,在把握原有产业传统的基础上,活化当地特色资源,在产业协作、技术支撑、金融支持等方面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激活了被帮扶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动能。全省共实施帮扶项目8754个,引导2108家企业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投资,辐射带动低收入群众59836多人。二是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中密切党群关系。在科学用好财政帮扶资金使用的同时,积极协调派出单位投入更多资源帮镇扶村。截至2021年底累计建设“乡村振兴车间”238个,吸纳8386人就近就业,其中已脱贫户2099人;举办培训班1419期,培训已脱贫人口90566人次;举办系列促增收展销活动,通过线上或举办脱贫村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带动销售4.05亿帮扶产品。三是在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中缩小城乡差距。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盯紧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这一目标,推进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优化配置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提升镇域公共服务水平,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又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二)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

  一是部署我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召开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以中心村为节点、圩镇为枢纽,串点成线、连线成片、集片成带,同步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先行示范带建设,辐射带动示范带内率先实现振兴,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展现出各美其美的特色特点。据统计,目前全省已启动建设示范带487条,初步建成3420公里,其中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覆盖面积最广、成效最明显,规划中的乡村振兴示范带11条,在建设中的乡村振兴示范带有40条,已初步建成480公里。二是明确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方法和标准。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制定了《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引(试行)》,明确了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建设要求、建设内容、实施步骤,规范夯实基础、基本建成和示范带动3个阶段的建设标准,为汕尾等全省各地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工作指南。三是总结梳理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经验省乡村振兴局遴选了50个典型案例,形成《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典型案例汇编》,对汕尾等粤东西北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典型案例进行了推广。四是制定《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奖励方案》。每年采取竞争性遴选方式,以县级为单位,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作为奖励对象。从省级涉农资金中安排10亿元用于奖励“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评选工作,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县(市、区)和惠州、肇庆所属县(市、区)及江门恩平、开平、台山获评的“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各奖励1亿元。

  (三)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一是举办“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系列活动。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等有关单位评选出了10个“广东十大美丽乡村”、10条“广东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20条“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8类80个“广东特色名村”、10个“广东美丽乡村最佳进步村”,其中汕尾评选上了11个项目。二是举办广东省美丽乡村摄影展活动。集中反映我省新时代建设幸福乡村,推动乡村振兴的新风貌、新成果,营造全民关注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舆论环境。三是开展《乡村振兴大擂台》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广东广播电视台开展第二届《乡村振兴大擂台》,汕尾螺溪镇获得“十强”,通过全省电视比武竞赛,有效推动了汕尾等粤东西北地区乡村振兴建设,进一步压实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使命,激发干部群众交流乡村振兴工作经验成果,全方位展示了乡村振兴成果,带动了农产品销售和乡村旅游,掀起了美丽乡村建设“比学赶帮超”、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从党政引领、群众参与,到企业帮扶、金融助力,共同推动乡村风貌提升显成效。

  (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一是加强政策创设。广东相继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等政策性意见。同时,制定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办法》,探索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对农村工作,尤其是发展集体经济的领导能力。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换届后,村党组织书记“三个一肩挑”比例超过99%。二是强化试点示范。2021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健全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列为新发展阶段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任务,部署在梅州等5地试点,探索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路径。2019-2021年,全省共整合各级财政资金12.615亿元,支持2523条行政村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三是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开展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完善和纠正问题合同;不断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应用升级,进一步规范村集经营性资产招投标及合同。

  (五)探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省开展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总宗地数约2409万宗,宅基地应登记发证数约1349万宗,已登记发证数约1157万宗,登记发证率为85.79%,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任务,基本摸清各地农村宅基地分布情况、权属情况等底数信息,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抵押试点等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夯实产权基础。省自然资源厅积极配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协助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及时按规定提供最新的基础图件、高分辨率航空影像等数据给农业部门,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全面深化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年,制定全省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实施方案,在全省未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地区加大改革探索力度,每个县(市、区)选取一批具备条件的公司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2020年,在每个县(市、区)选取1-2个乡镇推进试点,重点在健全土地股份合作社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方面探索积累经验。是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东源县、开平市、阳山县整建制开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奖补试点,指导有条件的地区自行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奖补工作,探索加快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路径,示范引导多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六)加大资金支持和政策帮扶力度

  一是加大对粤东西北的资金支持。2016-2020年筹集省级资金696.45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以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帮扶政策落实落地,有力推动粤东西北地区161.5万贫困人口、2277个省定贫困村高质量如期脱贫出列,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二是深入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2019-2022省财政每年统筹整合省级涉农资金超过300亿元,其中八成以上投向市县基层,九成以上投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重点支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持续发展、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等重大农业农村项目,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强力支撑。其中,2019-2022年省级共安排汕尾市涉农资金57.76亿元。三是全力支持推进驻镇帮镇扶村。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2021-2025年,省财政、珠三角帮扶市、被帮扶市将按照6:3:1的分担比例共筹集901亿元(其中安排汕尾市40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2市及肇庆市的901个乡镇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省级承担其中的540.6亿元,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水平、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等方面,力争到2022年全省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镇村同建同治同美取得显著成效,到2027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镇村面貌实现根本改变,到2035年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总体实现,乡村基本实现现代化。

  关于“建议省对汕尾市建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方面给予支持”的意见。2017年来,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要求,省财政安排100亿元作为资本金注入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用于发起设立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以下简称农业基金),通过直接投资及组建子基金的方式,撬动社会资本200亿元以上;力争撬动社会资本300亿元以上,形成总规模400亿元的农业基金。农业基金作为我省三大政府出资政策性产业引导基金之一,目前已投资覆盖包括汕尾市在内的14个地市,投资领域涵盖畜禽牧、水产、粮食、果蔬、花卉、南药等农业产业链,以及农资、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服务和信息化、供应链和冷链、休闲农旅康养等三产融合、农业新业态等。因此,考虑到省级已设立有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域的农业基金,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汕尾市可通过参股组建农业基金子基金的方式,积极投资市内的农业产业项目,促进汕尾市乡村可持续振兴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强化帮镇扶村带户工程,支持粤东西北各地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金融抵押试点和全省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工作试点等建议,下一步,我省将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粤东西北乡村振兴建设帮扶力度:

  (一)加强对粤东西北的帮扶力度。一是加强产业帮扶。开展农业产业合作与产销对接,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二三产业在镇村融合发展。珠三角帮扶市及组团帮扶单位可参与被帮扶地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产业园区等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衔接珠三角帮扶市的农产品批发、生产企业与被帮扶县、镇开展农业合作与产销对接活动。二是加强消费帮扶。鼓励引导珠三角帮扶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批市场、大型超市、企业、配送公司等到被帮扶市建立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持续加大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力度。三是加强就业帮扶。完善与被帮扶地区劳务输出对接机制,向被帮扶市提供各类岗位信息,组织帮受双方的技工学校、培训机构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水平。协助珠三角地区家政类机构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开展业务对接,帮助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转移到市外就业或在市内就近就业,并给予政策支持。

  (二)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指导试点地区开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持续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探索破除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资金、项目瓶颈,加快推进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农村集体经济自我“造血”能力。继续深化改革探索,积极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加快推进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支持村集体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三)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全面完成我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建立我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和登记成果数据库,进一步明晰我省农村不动产底数信息;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探索优化宅基地建设规划许可、登记发证管理,指导地方不动产登记部门简化程序、精简材料,便捷高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等日常登记,促进宅基地等农村土地资源的盘活利用和宅基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实。

  (四)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各地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驻镇帮镇扶村,加强对重点村的帮扶投入,广泛动员珠三角地区镇村(社区)、社会组织、企业、干部职工捐资或项目认捐等多种方式支持镇村建设。鼓励帮扶单位统筹整合部门资源,安排符合方向的专项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办公经费、项目经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定点帮扶乡镇帮镇扶村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的产业、民生等项目落地。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雨才,张烁 020-37288416、020-37289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