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在世纪疫情的冲击之下,我国发展外部环境越趋严峻复杂,更加需要增强“三农”稳定器、蓄水池的功能,守住战略后院。做好“三农”工作、稳住农业基本盘,对保持社会环境的安稳、政治环境的清正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日前,广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在过去几年积累的良好基础上,做好“三农”工作,从更广维度把握“三农”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推进“三农”工作,以“三农”发展稳定有力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从而确保农业稳产增收、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进一步发挥“三农”压舱石、基本盘的作用,推动我省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崭新的步伐。
《实施意见》共提出九个方面任务,分别从全力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支撑、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加大要素保障供给力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等明确了39项具体推进的重点工作。
牢牢守住两条底线
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未来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工作。
受世界局势影响,今年的粮食安全问题日益尖锐。对广东来说,人多地少,粮食自给率较低,如何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尤其重要。
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要全力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部署耕地保护利用、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支撑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要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坚持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部署的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如何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实施意见》强调,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粮食生产任务指标,各地级以上市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优化“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蔬菜产量稳定在3500万吨以上。探索建立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年底前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加强重要农产品购销调控保障,确保“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耕地保护利用,耕地是粮食之源,是人民的财富宝藏。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等,确保农田就是农田。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支撑,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渔港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大力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实施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近三年来广东坚决扛起粮食安全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全力推进粮食生产,强力推进农田质量提升,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粮食年均产量超过1200万吨,实现粮食面积、产量、单产连续三年“三增”。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重点工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为此,《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了重要的部署,将任务落实到镇到村。
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重点工作方面,广东省将落实防返贫监测机制,全面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脱贫村“回头看”工作机制,持续推动脱贫村产业发展。持续推进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支持镇村同建同治同美,持续支持我省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的振兴发展。深化东西部协作帮扶机制,落实粤桂、粤黔协作共建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框架协议,持续推动“一县一园”建设等,为携手两省迈向共同富裕作出广东贡献。
抓实抓好三大任务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广东省启动实施了乡村振兴九大攻坚、驻镇帮镇扶村、种业振兴等重大行动,扎实推进“三农”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全省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农业转型高质量发展,农村面貌持续改善,农民收入加快增长,“三农”战略后院更加稳固。
2022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广东作出了重点部署,力求乡村振兴工作更上一层楼。
“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聚焦产业推进乡村发展。”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并结合广东实际的基础上,《实施意见》强调,产业是乡村发展的根基,只有把产业搞上去了,农民才能稳定增长收入,才能有效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
广东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牛鼻子”。自2018年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全省主要农业县实现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覆盖,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梯次发展格局。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持续推进新一轮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扩容提质增效,新建一批特色产业园、功能性产业园,打造岭南水果、畜禽、水产、南药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带动“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提质扩面。
在上述基础上,《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建设。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计划,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大力发展农村冷链物流和农村电商,以预制菜、乡村民宿等产业为突破口强化产业链条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确实把农业农村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在全省的努力下,过去几年,我省乡村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实施意见》提出要持续发力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乡村从干净整洁升级为美丽宜居。
具体来说,一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和乡村风貌塑造,分步分类打造乡村振兴综合体;二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三线”整治,推进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稳步提升乡村风貌;三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持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四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等,加快将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尤其是面对当前疫情反复和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维护农村社会的平安稳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实施意见》强调要实现改进乡村治理,持续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全面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大力推广运用乡村治理“清单制”,持续推进文明村镇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切实把乡村建设成为井然有序又生机勃勃的善治乡村。
瞄准实现既定目标
瞄准关于“乡村振兴五年见到显著成效”既定目标,《实施意见》细化明确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达成的阶段性目标,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都有可考核的依据,推动实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如在农业方面,一是明确各地级以上市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全省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不低于3313.3万亩,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26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268万吨以上;
二是耕地保护利用取得新进展。明确今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20万亩,垦造水田5万亩,年底前对经卫星遥感核查确认的15亩以上连片撂荒耕地完成复耕复种,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复耕复种的15亩以上连片撂荒耕地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用水到田;
三是现代农业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要完成50%已收集种质资源初步鉴评,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1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达到65%以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000万亩等。
在农村方面,一是农村人居环境需要有新提升。明确年底前75%以上行政村完成“三线”整治任务,75%的行政村完成农村危险破旧泥砖房、“两违”建筑整治清拆;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有新进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以上,通双车道建制村达70%以上等;
三是农村基础公共服务水平有新提升。明确年底前实现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4000人以上村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全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
四是基层治理水平要有新提升。明确30%的村镇达到省级以上文明村镇创建标准。
在农民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开展“粤菜师傅”培训3.8万人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6万人次以上等。
除此之外,为了“三农”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施意见》对政策保障措施作出了重点安排具体为:落实优先方针,加强要素保障供给,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激活内生动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盘活农村庞大的沉睡资源;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
数看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阶段性目标
●全省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不低于3313.3万亩,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26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268万吨以上
●今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20万亩,垦造水田5万亩
●完成50%已收集种质资源初步鉴评,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1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达到65%以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000万亩
●年底前75%以上行政村完成“三线”整治任务,75%的行政村完成农村危险破旧泥砖房、“两违”建筑整治清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以上,通双车道建制村达70%以上
●年底前实现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4000人以上村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全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
●30%的村镇达到省级以上文明村镇创建标准
●开展“粤菜师傅”培训3.8万人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6万人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