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开展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工作,及已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品牌复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区域公用品牌培优和管理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已入库区域公用品牌认真开展年度监测工作,并积极组织辖区内产业基础扎实的区域公用品牌开展2022年入库申报,并于11月1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11月20日完成网上审核。
《通知》明确“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复审与申报工作流程,即按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各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全省统一进行结果评价和发布等程序开展。
对于已入选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业经营主体,11月10日前完成网上信息更新填报,11月20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对连续两年不完成年度监测的产品品牌予以清退出名单。
此外,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2“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1月20日前完成产品品牌认定。
此次产品品牌申报范围包括种植业类产品、畜牧业类产品、渔业类产品、农产品初加工品、农产品食品化产品(预制菜)等五个大类。满足以下条件的产品优先申报:产品地方特色明显,具有传统工艺传承、地方民族特点或人文历史故事;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之一且在认证有效期内;有乡村工匠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支持,产品扶贫作用明显,对当地农民增收效果好;产品商品化程度高,电商销售占比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