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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度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粤机编办[2012]164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粤发[2010]6号),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是省农业厅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2012年经编办批复,同意设立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合署办公,相应增加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中心本级的职能是协助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合署办公的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世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期内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设置情况 

  中心纳入部门决算公开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户,包括中心本级和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年终部门决算报表(汇总)范围一致。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与中心合署办公,项目建设期满即撤销。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中心本级实有人数8人,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无人员编制。与上年相比增加在职人员1名。中心无离退休人员。

  三、部门决算表格(8张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136.7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 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70 二、外交支出 15 0
三、事业收入 3 27.67 三、国防支出 16 0
四、经营收入 4 0 四、公共安全支出 17 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0 五、教育支出 18 0
六、其他收入 6 0.45 六、科学技术支出 19 0
  7   …… 20 0
  8        
本年收入合计 9 1,234.90 本年支出合计 22 3,658.5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0 结余分配 23 15.03
年初结转和结余 11 4,766.16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2,327.46
  12     25  
总计 13 6,001.06 总计 26 6,001.0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部门: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234.90 1,136.78 70 27.67 0 0 0.4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69 0.69 0 0 0 0 0
21005 医疗保障 0.69 0.69 0 0 0 0 0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0.69 0.69 0 0 0 0 0
213 农林水支出 1,234.21 1,136.09 70 27.67 0 0 0.45
21301 农业 1,234.21 1,136.09 70 27.67 0 0 0.45
2130104   事业运行 207.2 109.08 70 27.67 0 0 0.45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1,027.01 1,027.01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部门: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658.58 174.17 3,484.41 0 0 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69 0 0.69 0 0 0
21005 医疗保障 0.69 0 0.69 0 0 0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0.69 0 0.69 0 0 0
213 农林水支出 3,657.89 174.17 3,483.72 0 0 0
21301 农业 3,657.89 174.17 3,483.72 0 0 0
2130104   事业运行 174.17 174.17 0 0 0 0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3,483.72 0 3,483.72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136.7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0 0 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 二、外交支出 16 0 0 0
  3   三、国防支出 17 0 0 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 0 0 0
  5   五、教育支出 19 0 0 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0 0 0 0
  7   …… 21 0 0 0
  8     22      
本年收入合计 9 1,136.78 本年支出合计 23 3,595.49 3,595.49 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0 4,766.16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4 2,307.46 2,307.46 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 4,766.16   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 0   26      
  13     27      
总计 14 5,902.94 总计 28 5,902.94 5,902.94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3,595.49 111.08 3,484.4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69 0 0.69
21005 医疗保障 0.69 0 0.69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0.69 0 0.69
213 农林水支出 3,594.80 111.08 3,483.72
21301 农业 3,594.80 111.08 3,483.72
2130104   事业运行 111.08 111.08 0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3,483.72 0 3,483.7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9.9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74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
30101   基本工资 34.06 30201   办公费 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
30102   津贴补贴 35.85 30202   印刷费 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
30103   奖金 0 30203   咨询费 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 30204   手续费 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 30205   水费 0 31006   大型修缮 0
30107   绩效工资 0 30206   电费 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 30207   邮电费 0 31008   物资储备 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 30208   取暖费 0 31009   土地补偿 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 31010   安置补助 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43 30211   差旅费 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
30301   离休费 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31012   拆迁补偿 0
30302   退休费 0 30213   维修(护)费 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
30303   退职(役)费 0 30214   租赁费 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
30304   抚恤金 0 30215   会议费 0 31020   产权参股 0
30306   救济费 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
30307   医疗费 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
30308   助学金 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
30309   奖励金 3.7 30225   专用燃料费 0 30403   财政贴息 0
30310   生产补贴 0 30226   劳务费 0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
30311   住房公积金 11.66 30227   委托业务费 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
30312   提租补贴 0 30228   工会经费 1.37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
30313   购房补贴 5.86 30229   福利费 1.37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
30314   采暖补贴 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399 其他支出 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 39906   赠与 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22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人员经费合计 108.34 公用经费合计 2.7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2.5 0 22.3 0 22.3 0.2 20.73 0 20.55 0 20.55 0.18

注: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四、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6年收入情况说明 

  中心(汇总)本年收入(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234.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6.7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2.05%,是中心收入的主要来源;上级补助收入7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5.67%,为省农业厅下达中心本级的资金;事业收入27.6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24%,为中心本级农业投资项目服务收入,主要用于保运转、弥补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不足;其他收入0.4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04%,主要为本年利息收入。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没有事业收入和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全部是财政拨款。 

  中心(汇总)年初预算本年收入454.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60.08万元,占年初预算79.31%,本年事业收入93.94万元,占年初预算20.69%;按支出功能,主要是用农林水支出;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198.02万元,占年初预算43.61%,项目支出256.00万元,占年初预算56.39%。中心(汇总)2016年调整预算数1,230.7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776.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中心本级当年追加项目经费80万元、追加基本支出经费5万元、增加医疗备用金0.69万元;二是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本年收入调整预算数691.01万元,是省财政厅2015年底收回在2016年初返还的结转资金。 

  中心(汇总)年初预算收入454.02万元,本年收入1,234.90万元,差异额780.88万元,差异率171.99%;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360.0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136.78万元,差异额776.7万元,差异率215.7 %。 

  2.2016年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汇总)本年支出3,65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595.49万元(其中:事业运行111.08万元,其他农业支出3,483.72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0.69万元),事业运行(上级补助收入支出)50万元,事业运行(其他事业支出)13.09万元。其他事业支出主要是中心本级用事业收入(非财政拨款资金)补充财政拨款经费的不足,特别是弥补人员经费缺口,以保证人员绩效工资等正常发放和中心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支出按资金来源分类:财政拨款支出3,595.49万元(其中:中心本级478.25万元,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3117.24万元)、其他来源支出63.09万元(主要是中心本级用机构运行费和事业收入支付绩效工资等因财政拨款不足形成的经费缺口);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74.17万元、项目支出(含医疗备用金0.69万元)3,484.41万元(其中:中心本级367.17万元,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3,117.2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7.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6.44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38.45万元。 

  中心(汇总)年初预算支出预算数454.02万元,决算数3,658.58万元,差异额3,204.56万元,差异率为705.82%,其中:预算的基本支出198.02万元,决算的基本支出174.17万元,差异额-23.85万元,差异率为-12.04%;项目支出预算数256.00万元,决算数3,484.41万元,差异额3,228.41万元,差异率为1261.1 %。预决算出现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在做预算时未考虑到结余结转和其他收入(银行利息),且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没有预算编码,年初预算根据省农业厅专项资金管理程序报计划处,预算指标挂中心,年终决算再与中心本级决算报表合并,另做一套汇总决算报表,其预算为调整预算数,包含了2014年结转到2016年使用的结转资金及2015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中心本级完成预算情况较好,只有2015年基本支出结转的清算调整基本工资相关经费2万元因财政仍未返还继续结转下年度;2016年追加的项目经费有50.53万元结转下年度是因为部分工作改在2017年开展。 

  3.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595.49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其中:一是基本支出111.0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91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占基本支出的62.94%;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占基本支出的2.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4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占基本支出的34.6%)。二是项目支出3,484.41万元(其中:中心本级367.17万元,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3,117.2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1%(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68.8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9%、占项目支出的82.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占项目支出的0.02%;其他资本性支出476.4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5%、占项目支出的13.67%;国外债务付息138.4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占项目支出的3.98%)。 

  按照财政拨款的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项)具体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3,594.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8%。其中:农业(款)事业运行(项)111.08万元;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3,483.72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6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其中: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0.69万元,是中心本级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3,483.72万元,其中:中心本级支出366.48万元,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支出3,117.24万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0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细化到款)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9.91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其中:基本工资34.06万元;津贴补贴35.8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有工会经费1.37万元;福利费1.3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4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其中:奖励金3.7万元;住房公积金11.66万元;购房补贴5.8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1万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全部是中心本级财政拨款支出数。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中心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厉行节约,缩减经费开支。2016年度“三公”经费(汇总)支出合计20.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5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为新成立的单位,前两年初设立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2016年世行督查团期间接待世界银行官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55万元(预算22.3万元),比预算减少1.75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对比上年数都处于下降的趋势。 

  中心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12万元(年初部门预算14.3万元),其中: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年初部门预算6.3万元),租车费7.12万元(年初部门预算8万元),以上两项比年初预算减少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没有出现超预算支出情况。中心本级没有公务接待费、出国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2万元减少0.59万元,降低7.19%,比上年支出20.6万元减少12.99万元,降低63.06%。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依法组织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均按政府采购要求和程序执行,没有“暗箱”操作,没有发生无预算采购以及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共3,702.3万元,其中:货物类计划883.55万元,服务类计划2,818.7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共2,174.49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合计共791.45万元,服务类支出合计1,383.04万元。货物类实际支出比计划减少92.1万元,主要是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减少;服务类实际支出比计划减少1,435.71万元,主要是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减少。 

  中心本级实际采购金额6.33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合计共5.33万元,服务类支出合计1万元。 

  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全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6.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2.0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资产类:2016年末中心资产总计8,838.54万元(其中:中心本级资产总额为228.3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6,415.35万元,占资产总量72.58%;财政应返还额度2,307.46万元,占资产总量26.11%;其他应收款20万元,占资产总量0.23%;固定资产95.74万元,占资产总量1.08%。 

  2.负债类:2016年末中心负债总计6,329.44万元(其中:中心本级负债总额为2.85万元),其中:应缴税费1.45万元,占负债总量0.02%;其他应付款6,327.99万元,占负债总量99.98%。 

  2016年末资产总计与上年相比增加3,829.07万元,增长76.44%;负债与上年相比增加6,303.74万元,增长245倍;净资产总计比年减少了2,474.67万元,减少49.65%。资产负债率为71.61%,其他应付款增长较大,从年初22.03万元到年末6,327.99万元,主要是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用于支付项目养殖场土建工程合同进度款及养殖场自筹资金利息,由于工程建设进度未达到合同要求支付条件,暂未支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心(汇总)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即:中心本级一般公务用车1辆,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纳税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纳税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了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以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对外联络事务(款)其他对外联络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对外联络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及依公单位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如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等方面额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反映用于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等专项补贴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上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项)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支水支出(项):反映化解债务支出以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四十五)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