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厅(含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厅(含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厅(含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7年度广东省农业厅(含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概况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农业厅(省委农办)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粤机编发〔2014〕6号)精神,省农业厅(省委农办)重新整合单独设立省委农办(省扶贫办),业务相对独立运作,不单设财政账户。目前,省委农办的资金、资产全部纳入省农业厅代管理及统计,省财政厅对部门预、决算批复均对省农业厅批复。因此,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省农业厅与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合并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省农业厅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拟订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相关涉农政策。负责组织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畜禽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负责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休闲农业发展。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除外)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
(7)负责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种畜禽和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8)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的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与防控,依法负责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监管、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有关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和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负责执业兽医资格认证及管理。
(9)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0)负责制定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外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负责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牧草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3)负责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
(14)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5)组织开展国内外农业交流与合作。
(16)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委农办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对全省乡村振兴、农村改革、新农村建设以及扶贫开发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全省乡村振兴、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政策意见和有关法规草案,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3)指导市县党委乡村振兴工作、农村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门乡村振兴工作、农村工作和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4)负责全省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和工作指导。牵头组织开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维稳工作,推进农村基层治理。
(5)负责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和工作指导。
(6)负责全省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东西部扶贫协作的规划制定、政策研究、组织推动和检查考核,统筹协调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协调、管理工作。
(7)牵头组织制订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维护农民合法权利的有关政策;负责开展保障农民合法权利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8)负责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农村综合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9)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事业单位职能。
(1)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全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拟订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管理;承担农作物及蚕品种审定、登记等品种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蚕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及进出口等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蚕种、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查和种子检验机构考核工作;收集、分析种子产业信息;承担应急种子储备和调拨工作
(2)广东省植保植检总站。组织拟订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疫情监测、防控及监督检查工作。
(3)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警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应用研究、协助开展兽医系统实验室规划、建设、指导全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开展动物卫生服务和技术推广工作。
(4)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实施全省耕地质量建设、调查监测评价和耕地地力监测工作;承担测土配方施肥、农田节水工作;指导全省耕地质量分等定级、占补平衡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承担全省科学施肥和新肥料试验、示范及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地力培肥技术培训及推广应用;承担耕地质量改良培肥、科学施肥等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生产示范和良种繁育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高新技术及配套技术引进、集成、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等工作;负责搜集、引进、保存、展示国内外农业名优、珍稀品种工作。
(6)广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承担畜牧业良种和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畜禽良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质量检测等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与保护等工作。
(7)广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承担兽药、饲料产品的质量检验、兽药残留检验等工作;协助开展兽药、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申报资料的技术审查工作;协助开展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技术评审工作;开展兽药新制剂、饲料新品种的技术审查、复核检验工作;承担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兽药安全与风险评估工作。
(8)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承担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试验和引进农机产品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补贴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工作;承担农机购置补贴类机具选型的技术评审工作。
(9)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农机技术推广宣传工作;协助指导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机跨区作业等工作。
(10)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协助开展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村节能减排、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协助审核农业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协助实施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11)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承担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承担农业检验检测技术的研发和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实施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前期审核、质量跟踪及标准化技术推广和生产示范工作;协助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前期审核工作;协助开展全省农检系统实验室规划、建设、指导、考核和培训等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12)广东省农业展览馆。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新成果的宣传和综合展示;承担省政府和省农业系统农业展示会的组织工作;承担农业科技下乡宣传工作;组织农业文物的征集、典藏、陈列工作。
(13)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管理运作;协助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民教育培训等工作。
(14)广东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协助厅机关开展强制性动物疫苗、消毒药、防疫器械等防疫物资的储备、调拨工作;负责兽用精神类药物和兽用易制毒药物的供应工作;开展兽用生物制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免疫密度的统计分析和免疫效果的跟踪统计等工作。
(15)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协助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合署办公。
(16)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承担开发、引进、推广优质农产品工作;提供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名、优、特、新农产品的推介和产销服务工作。
(17)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工作;承担农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外来农业有害生物鉴定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18)广东省农村信息中心。承担省农业厅(省委农办)政务信息化建设和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采集、汇总、发布有关农业信息;提供“三农”信息服务工作。
(19)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引进国外动物优良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和有关人才;收集整理国(境)外农产品市场和技术信息,为省内有关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20)广东省农民体育协会。培养农民体育骨干,组织农村、农民体育竞赛,总结经验推广农村传统体育项目。协助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关心下一代成长。
(21)广东省农村经济学会。学术交流,调查研究,业务培训,编辑出版,咨询服务,推荐成果。
(22)广东省农学会。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宣传推广、出版刊物、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广东省农业厅)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3个,包括厅本级和下属22个预算事业单位。根据粤府办【2016】31号、粤机编办发【2014】165号、粤机编发〔2014〕6号、粤机编办发【2016】190号、粤机编办发【2017】127号、粤机编办发〔2015〕47号和粤机编办发〔2017〕56号精神,具体如下:
(一)省农业本部内设机构。
省农业厅内设16个处室(局),分别为办公室、财务与审计处、人事处(含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交流合作处、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农产品加工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省畜牧兽医局(含3个处室:综合处、畜牧处、兽医处)以及省纪委派驻省农业厅纪检组。广东省农业厅机关服务中心,承担厅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部门预决算纳入厅本部编报。
(二)省委农办内设机构
省委农办内设7个职能处(室),分别为秘书处、综合协调处、农村改革处(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新农村建设指导处、扶贫规划开发处、扶贫考核处和省老区建设办公室。
(三)预算事业单位设置
省农业厅属2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广东省植保植检总站、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广东省农业展览馆、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广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广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广东省农民体育协会、广东省农村经济学会、广东省农学会、广东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广东省农村信息中心和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
(四)农业厅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农业厅682人,其中行政编制199人,事业编制483人(含执法局执法编25人),事业编制中参公55人,财政补助323人,经费自理105人。年末实有人数791人,其中在职人员564人,离休人员29人,退休人员198人。(2017年底事业单位改革情况,全部不纳入2017年决算反映,仍按完整的一个会计年度统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广东省农业厅(含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7年广东省农业厅年度总收入86991.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010.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4733.04 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011.43万元,增长20.50%。主要变动情况:
一是广东省农业厅(本部)财政拨款收入36236.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0484.75万元增加5752.08万元:原因是
(1)“节能环保支出”收入增加10,233万元,主要包括增加“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收入10,048万元;增加“2017年省级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第三批)”收入1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1,781.65万元,主要是增加离退休人员慰问金收入1,527.73万元。
(3)“农林水支出”收入减少6,553.49万元,主要是减少动物疫病防控资金收入5,278.87万元,减少中央动物防疫补助收入840.27万元。
另外,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是增加“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农田水利建设第二批”收入50万元,增加“2017年部分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收入50万元。
二是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财政拨款收入7783.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798.22万元增加4984.99万元:财政按统一标准追加人员经费共525.59万元元;专项资金安排精准扶贫示范项目862.36万元、广东现代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资金4000万元。
三是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财政拨款收入3542.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136.78万元增加2405.50万元。其中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91.01万元增加2308.99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世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16年度财政安排较少,2017增加安排所致。
2.上级补助收入 2362.8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7.48万元,增长13.31% 。主要变动情况:
一是广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上级补助收入481.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14.86万元增加266.54万元:随着检验任务的增加,国家农业部2017年度下拨的项目经费也有所增加,主要是新增项目:进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复检检验项目110.6万元,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复检验130万元。
二是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上级补助收入189.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189.00万元。主要是:2017年农业部拨入189万元培训经费.
三是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上级补助收入为778.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95.00万元增加183.00万元。主要是农业部根据农财发[2017]86号拨付2017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项目资金(布病监测净化)250万元。
3.事业收入653.0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93.17万元,下降57.77% 。主要变动情况:厅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2016年10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全部停止检验检测收费。
4.经营收入 3815.1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00.9万元,增长26.57% 。主要变动情况:广东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经营收入3814.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735.71万元增加1078.48万元,原因是2017年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经营疫苗销售收入的增加。
5.其他收入 2446.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02.77万元,下降29.07% 。主要变动情况:广东省农业厅(经费差额表)其他收入1677.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944.25万元减少1266.42万元,降低43.01%。主要是2016年度有两个项目收入:2016年广东省农业厅以担保基金撬动金融机构贷款和农业技术服务创新项目,而2017年没有新增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厅2017年度总支出86991.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570.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423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9097.46万元增加5136.44万元,增长26.90%,,主要变动情况:广东省农业厅(本部)基本支出10774.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814.65万元增加1959.8万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一是比上年增加发放离退休人员慰问金1,643.96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11.79万元,主要是省委农办办公用房租赁费320万元2016年预算列为基本支出,2017年改列为项目支出。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以及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变动原因均为增加发放离退休人员慰问金。
2.项目支出50491.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8183.64减少7692.22万元,下降13.22%,主要变动情况:广东省农业厅(本部)增加“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支出9,904.01万元;增加“2017年省级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第三批)”185万元;减少动物疫病防控资金支出5,278.87万元;减少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支出6,056.66万元;减少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结转)支出2,332.68万元;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省级补助资金824.2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2845.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483.72万元增加361.74万元,增长14.56%,主要变动情况:广东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经营支出2753.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224.86万元增加528.63万元,增长23.76%,原因是2017年疫苗成本的增加。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农业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4733.0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28.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485.49万元,增加19.55%;主要变动情况:
一是广东省农业厅(本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136.83万元,比上年30484.75万元增加5652.08万元,增长18.54%。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5,652.08万元:
原因分别为(1)“节能环保支出”收入增加10,233万元,主要包括“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10,048万元;“2017年省级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第三批)”1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1,781.65万元,主要是比上年增加离退休人员慰问金收入1,527.73万元。
(3)“农林水支出”收入减少6,553.49万元,主要是减少动物疫病防控资金收入5,278.87万元,减少中央动物防疫补助收入840.27万元,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省级补助资金1,450万元。
二是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3.21万元,比上年2719.16万元增加4764.05万元,增长175.20%。财政按统一标准新增安排人员经费共525.59万元;专项资金安排精准扶贫示范项目862.36万元、广东现代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资金4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9.06万元增加525.94万元,增长665.24%;主要变动情况:
一是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9.06万元增加220.94万元。原因是2017年“广东智能节水节肥灌溉示范基地”项目收入300万元,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省级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收入60.75万元和“省级种植业规模化育苗资金”项目收入18.31万元,因此造成较大变动。
二是广东省耕地肥料站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205.00万元,该项目为耕地质量提升与监测项目。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1.广东省农业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69017.4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8962.4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52.45万元,下降1.64%;主要变动情况是:广东省农业厅(本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64.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0769.6万元减少3205.02万元,下降7.86%。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90.01万元,主要原因:(1)比上年增加发放离退休人员慰问金1,643.96万元;(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11.79万元,主要是省委农办办公用房租赁费320万元2016年预算列为基本支出,2017年改列为项目支出。
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695.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支出9,904.01万元;增加“2017年省级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第三批)”185万元;减少动物疫病防控资金支出5,278.87万元;减少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支出6,056.66万元;减少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结转)支出2,332.68万元;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省级补助资金824.2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5.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14.07万元,下降88.27 %;主要变动情况是: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95.31万元减少390.31万元,下降98.74%。原因是广东智能节水节肥灌溉示范基地项目300万元,该其中当年支出5万元,结转至2018年295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农业厅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307.03万元,完成预算 532.71万元的 5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3.79万元,完成预算 117.64万元的 71.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13.61 万元,完成预算 375.32 万元的 56.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完成预算39.75万元的24.23%。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广东省农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厅领导因工作另有安排取消1个计划内的因公出访团组,厅属事业单位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1.17万元,下降4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6.08万元,下降30.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4.79 万元,下降5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2.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情况:一是厅本部83.66万元上年减少27.13万元,降低24.5%,主要是厅领导因工作另有安排的原因,取消出访计划的一个团组;二是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0.13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三是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3.93万元;四是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情况:2017年我厅公务运行维护费213.61万元,比上年478.40万元减少264.79万元下降55.35%。主要是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按省统一标准列支相关费用,从而大幅减少相关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情况:2017年公务接待费9.63万元比上年9.91万元减少0.28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82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38人次。主要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83.79万元,占27.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13.61万元,占69.58%;公务接待费支出9.63万元,占3.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3.79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及下属单位出国(境)团组14个、累计26人次。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83.79万元,其中厅本部83.66万元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0.13万元。
省农业厅2017年度共组团13个,25人次。
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1名同志根据粤港澳审[2017]2712号参加香港“健康一体:加强联系 防患未然”国际会议,因公出境香港1人次发生公杂费1258元。共1个团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13.61万元,2017年厅机关及下属22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4辆,其中公车改革后保有车辆45辆,封存待处置29辆。公车改革后保有车辆主要用于日常机构运转,公务出行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外、境外来宾及中央和国家部、委机关,各省、市(区、县)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公务人员来我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执行任务、学习交流、项目评审等公务活动的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4个,来访外宾38人次,国内接待86次,接待人数共728人,主要包括农业农村部、各省相关部门和地级市、县(区、市)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等公务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9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327.35万元,降低40.45%。主要变动情况是:行政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15万元,比上年降低了43.73%,主要原因是“省委农办办公用房租赁费”320万元2016年列为基本支出,2017年转为列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5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3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4.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58.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88.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37.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8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4辆(其中:公车改革后保有车辆45辆、封存待处置29辆)。其中,省级领导用车0辆、定向化保障岗位(厅级)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6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广东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冷藏车专用于运输动物疫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我厅 2017 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厅本部和 22个直属机构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开展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2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5万元。主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厅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从履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预算资金的需求出发,按照省财政厅有关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和工作程序编报预算、决算,做好预算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保障了2017年履行职能职责,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总体上达到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依据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我厅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96分,绩效等级为“优”。同时,我厅已于7月31日将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在“广东农业信息网”对外公开,并报省财政厅审核。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粤财绩函〔2018〕7号)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5月开始,我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整体)进行绩效自评,并按求于2018年7月下旬进行了公开。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整体)绩效自评分数为95.95分,绩效等级为“优”。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广东省农业厅按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整体)绩效进行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对外联络事务(款)其他对外联络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对外联络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及依公单位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如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等方面额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反映用于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等专项补贴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上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项)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支水支出(项):反映化解债务支出以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四十五: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