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中心主要职能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管理运作;协助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民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农民体育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省农民体育比赛活动。公益一类,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32名,其中主任(站长)1名、副主任(副站长)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广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等事项的函》(粤机编办〔2014〕165号)批复,收回我中心1名事业编制,现实际编制数为31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7年度总收入150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0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9.4万元,下降11.5%。主要变动是由于2017年下达的专项资金相对减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也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1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情况:按照会计经济科目入账要求,2017年农业部拨我单位的189万元培训经费,在决算报表和账务处理当中,是以“上级补助收入”入账,2016年农业部拨我单位81万元培训经费在决算报表和账务处理当中是以“应付及暂存款”入账,因此产生决算差异。
3.事业收入1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5.9万元,下降78.18%。主要变动情况是我单位从2017年7月开始停止经营性收费,严格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规定执行。
4.其他收入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22.4%。主要变动情况利息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7年度总支出14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8万元,增长61.9%。主要变动情况:1、2017年发放2014-2016年离退休慰问金106.76万元;2、在职人员补发2014-2016年绩效考核各项补贴270万元;3、有关工资报酬经费36.7万元;5、2016年11月新入职人员一名。
2.项目支出4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79万元,下降54%,主要变动情况是专项经费的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11.47%;主要变动情况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11.4%;主要变动情况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14.2万元的3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14.2万元的35.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事业单位实行车辆改革,本单位为由原来的5辆公务用车减少到2017年只保留一辆公务用车,因此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相应的减少。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89万元,下降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89万元,下降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情况:事业单位实行车辆改革,本单位为由原来的5辆公务用车减少到2017年只保留一辆公务用车,因此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相应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1万元,2017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省农业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