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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省编委粤机编办【2012】164号文规定,我站主要负责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农机技术推广宣传工作;协助指导农机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协助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机跨区作业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二级预算,我站现设综合科、示范推广科、技术引进与项目管理科、信息与技能培训科四个科。人员编制19名,在职16人。离退休1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细情况请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34.0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78万元,增长23.77%,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预算102.13万元,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9.65万元;支出预算634.0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78万元,增长23.77%,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预算102.13万元,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9.65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85万元,比上年增加3.07万元,增长53.0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数为2辆,且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成本较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5万元,比上年增加3.25万元,增长59.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数为2辆,且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成本较高;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65.29%,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三、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运行经费安排70.36万元,比上年增加19.08万元,增长37.21%,主要原因是增加资产维护管理经费19.65万元。其中: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0.9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4.3万元,邮电费8.96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5.83万元,维修(护)费8.75万元,会议费0.29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专用材料费0.5万元,劳务费8.52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5万元,其他交通费0.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126.68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237平方米,车辆 2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8万元,主要是空调和办公电脑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预算项目中,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均按要求进行绩效信息公开。本部门无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