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2018年度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承担农业检验检测技术的研发和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实施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前期审核、质量跟踪及标准化技术推广和生产示范工作;协助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前期审核工作;协助开展全省农检系统实验室规划、建设、指导、考核和培训等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细情况请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收支决算规模及各类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8年本年收入3136.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99.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93.01增加1906.03万元,增加了275.0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根据2017年9月29日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农业厅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函》(粤机编办发[2017]127号),将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及厅所属其他相关事业单位检验检测资源划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因此增加17名在编在职人员经费及14名退休人员经费,二是除原来“三品一标”工作经费外,由于机构改革厅属相关事业单位检验检测经费划拨入中心,所以比原来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部门专项资金135.84万元增加了266.7万元,达到了402.54万元。三是安排了专项资金1308.26万元(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项目20万元。病虫害控制类项目419.2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类项目623.54万元,执法监管类项目37万元,其他农业支出项目类208.5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2.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原“上级补助收入”核算内容为“非本级拨款”调入“其他收入”中核算。所以上级补助收入为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573.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94万元增加572.17万元,增长608.69 %。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将以往放入“上级补助收入”内容的“非本级拨款”收入更正调入“其他收入”科目中,所以这部分资金增加了492.88万元,2018年“非本级拨款”收入主要来源于当年农业部项目资金,以及由原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撤销后合并加入的原农业部项目结转资金。二是利息收入3.23万元比上年度0.94万元增加了2.29万元,三是“本级横向拨款”4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40万元。资金来源是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将撤销的原省植保站项目资金“农业科技农药监督检查”项目转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8年本年支出3046.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6.5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943.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了2302.4万元,主要是以下两方面原因:

  1. 基本支出1171.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89.78万元增加881.71 万元,增加304.2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编制17名,退休编制增加14名。二是机构改革后新增原各检验检测机构的长期聘用的合同制人员30人,三是各方面的检验检测开支有所增加。

  2. 项目支出1875.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54.36万元增加1420.68万元,增长312.67%,主要变动情况: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专项项目经费也大幅增加导致相应项目支出增加。(如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项目20万元。病虫害控制类项目425.2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类项目1178.33万元,执法监管类项目37万元,其他农业支出项目类214.5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9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9.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93.01万元增加1906.03万元,增加了275.04%。主要变动情况:一是由于机构改革不再保留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合并后新组建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事业编制增加到32名,新增人员经费至1042.94万元,二是厅属相关事业单位检验检测经费划拨入中心,新增各类专项资金至1391.27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2.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89.78万元增加753.16万元,增长259.9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391.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43.70万元增加947.57万元,增长213.56%。主要变动情况:一是人员经费增长幅度较大,2018年人员工资方面实现全额保障,二是各类专项资金如兽药、饲料、农药、兽药残留、种植业,农检机构考核、培训、“三品一标”工作经费都有所增加。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27万元,完成预算17.5 万元的75.8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降低。 

  与上年相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7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增加了7.79万元,增长126.4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了0.4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车辆编制的2台公车调入中心,用于全省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的抽检用,所以增加了相关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我中心职能增加后,对口农业农村部及全国兄弟省所的接待任务稍有增加,2018年我中心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共承担9次接待任务,合计支出0.4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0万元;实际开支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注2018年部门预算自有资金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万元,实际开支自有资金因公出国(境)费5.6万元,比预算节约1.4万元,参加出国组团1个,出境人次1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2.85万元,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特种专业用车1辆。主要用于汽车维护、油费、路费、保险费等开支。

  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0.42万元,共计接待9批次,合计68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