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概况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粤机编办[2012]164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粤发[2010]6号),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是省农业农村厅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2012年经编办批复,同意设立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合署办公,相应增加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一)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主要职责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为省农业农村厅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协助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合署办公的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世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期内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包括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和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年终部门决算报表(汇总)范围一致。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与中心合署办公,项目建设期满即撤销。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是财政核拨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人,内设3个科,分别是:综合科(面源项目管理办协调科)、项目评审科、项目管理科。2018年12月31日止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8人,占实有人数的100%。在职人数与上年一致,无离退休人员。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无人员编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机构无变动。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2018年部门决算表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如下: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2018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2018年度总收入3526.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69.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68.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3.63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年中追加用于评审和检查验收的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它收入0.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45.61%。主要原因:全部是银行利息收入,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比上年略增。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2018年度总支出3526.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02.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省直办证单位公费医疗超支分担款和家属统筹医疗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93.55%,主要原因是财政按政策规定拨入“2017年省直公费医疗经费清算(办证单位)”经费比上年略增。
2.农林水支出350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6万元,项目支出3244.1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1)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年初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经费349.5万元,年中追加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展示、示范、宣传、培训项目支出40万元,根据政策规定标准财政追加基本支出75.5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36.31万元。(2)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2018年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支出3000万元、基本支出0.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0.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82.09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3.23万元,增幅5.4%,主要是中心本级收到年中追加的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按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295.32万元,减幅28.53%,主要是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支出3,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228.73万元,1,228.73万元是2017年年初结转结余,2018年无年初结转结余,另外,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2018年追加的项目支出比上年也减少了。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6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8.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49.5增加3119.15万元,增长892.46%;主要原因:一是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2018年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000万元由省农业农村厅统筹安排,纳入主管部门专项资金预算,不纳入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的年初部门预算,二是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年中追加了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人员经费按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支出,项目经费用于项目评审以及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合计350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2.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53.12万元,增长902.18%;主要原因:一是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2018年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000万元纳入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预算,不纳入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的年初部门预算,资金预算指标挂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由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编列部门决算,二是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年中追加了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人员经费按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支出,项目经费用于项目评审以及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因以上追加经费为追加预算,故支出没超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农林水支出(农业)3502.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的津补贴、日常公用支出以及项目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省直办证单位公费医疗超支分担款和家属统筹医疗费。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及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均为0万元,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汇总)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5万元(其中: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4.5万元,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5.25万元)。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4.5万元的100%。2018年度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资金不纳入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的年初部门预算。
与上年相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97万元,下降9.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增加)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下降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增加)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和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均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做到节约出行,因此,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9.75万元,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和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各有1辆公务车,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下乡检查和调研。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没有超年初部门预算。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5万元,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92.61万元,比上年增加40.22万元,增长26.39%。主要原因是: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当年收到财政追加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按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2.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9.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6%。其中:
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实际采购支出总额12.75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合计共1.91万元,工程类支出合计0.68万元,服务类支出合计10.16万元。
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全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工程类支出合计0.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8.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即: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本级一般公务用车1辆,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项。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