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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是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港澳流动渔民接待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单位本级,我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决算为本单位本级决算。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科和综合服务科3个科室。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核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7名,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2名。

第二部分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细情况请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2018年度总收入510.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1.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9.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87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根据省财政统一安排,人员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预算都有所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1.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29万元,下降80.3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车处置收入占了很大比重,而本年度无公车处置收入。

  (二)2018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2018年度总支出510.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55.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31.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96.65万元减少65.1万元,下降13.11%。主要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各减少1人,人员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同比减少,支出有所减少。

  2.项目支出2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7.8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50.21%。主要原因:本年度港澳流动渔民接待服务任务较少,项目经费支出未使用完毕,余额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41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86.92万元增加32.87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根据新出台的统一政策,增加人员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39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74.09万元减少82.51万元,下降17.4%;主要变动情况:第一,基本支出371.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34.45万元减少63.1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同比减少,人员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有所减少。第二,项目支出20.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9.64万元减少19.4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港澳流动渔民接待服务任务较少,项目经费支出未使用完毕;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5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4.5万元的9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79万元,增长14.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96万元,增长108.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港澳地区公务出差任务有所增加,我站在预算控制范围内,根据公务出行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很好地完成公务出差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出行次数和路程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84万元,占29.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8万元,占70.89%;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4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4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参加港澳地区流动渔民协会活动及会议支出 1.84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与港澳流动渔民的沟通与互动,更好地为港澳流动渔动渔民提供服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48万元,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港澳流动渔民服务与管理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本年度没有接待任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24.04万元,比上年315.11万元减少91.07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运行的人员经费中绩效工资减少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5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综合保障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