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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事项的函》(粤机编办[2018]272号)、《广东省农业厅(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粤机编办[2012]164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粤发[2010]6号),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是省农业农村厅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2012年经编办批复,同意设立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合署办公,相应增加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另外,从2019年开始,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调整为与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以下简称“省环能总站”)合署办公(粤农农[2019]171号),省项目办的预算指标挂省环能总站,年终由省环能总站编列部门决算,不再由本中心编制汇总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详细情况请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2019年度总收入537.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5.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33.86万元,减少84.58%。主要变动情况:一是省财政定员定额标准提高形成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二是年初部门预算的项目经费财政按规定比例压减(粤财预[2018]308号、粤财预[2019]35号);三是2019年省项目办调整为与省环能总站合署办公(粤农农[2019]171号),与上年决算对比,减少了2018年省项目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其他收入0.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56万元,减少67.47%。主要变动情况:主要是减少了省项目办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2019年度总支出537.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7.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22.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46万元,增长24.97%,主要变动情况:省财政定员定额标准提高形成基本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214.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29.83万元,下降93.38%,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年初部门预算项目经费财政按规定比例压减(粤财预[2018]308号、粤财预[2019]35号)。二是2019年省项目办调整为与省环能总站合署办公(粤农农[2019]171号),2019年省项目办的项目支出不在本单位编列,与上年决算对比差异主要是减少了2018年省项目办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33.86万元,下降84.58%;主要变动情况:一是省财政定员定额标准提高形成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二是中心年初部门预算的项目经费财政按规定比例压减(粤财预[2018]308号、粤财预[2019]35号);三是从2019年开始,省项目办调整为与省环能总站合署办公(粤农农[2019]171号),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减少了2018年省项目办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0.51万元,增长35.39%;主要变动情况:一是省财政“二下”批复数只是单位的年初部门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运转性项目支出),部门决算编制的年初部门预算数并不包含年中追加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造成了预决算差异。二是2018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没有纳入到2019年初部门预算编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预算10.21万元的87.7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5.83万元的78.5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4.38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58万元,占51.1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8万元,占48.88%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5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1 个单位出国团组1 个、累计1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因公出国(境)谈判、工作磋商支出4.58万元,主要是执行农业交流合作任务,用于国际旅费(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保险费和签证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38万元,2019年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下乡检查和调研的燃料费、路桥费、保险费以及日常维修维护等车辆运行支出事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拨款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1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岗位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活动、下乡检查和调研。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本部门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绩效自评结果。2019年我单位能较好地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从管理机制上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较好地保障了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2019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55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预算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