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渔业技术推广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推进全省渔业技术推广体系业务建设,承担行业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开展渔业机械及养殖新品种的引进吸收和示范推广,承担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9年度总收入8906.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29.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47.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57.97万元,增长124.85%;主要变动情况是:增加专项资金2019年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2990万元、稻渔综合种养殖模式示范与推广3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33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情况:增加专项资金2018年农业土地开发省级资金1433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其他收入749.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9万元,增长15.42%;主要变动情况:广东省渔业种质保护中心“罗非鱼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资金732.14万元,经省农业农村厅厅党组同意,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我单位,由我单位纳入省级集中监管系统统一核算。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9年度总支出8906.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64.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604.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55万元,增长1.04%;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增加缴纳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二是按省财政定员定额标准提高形成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2.项目支出3560.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24.93万元,增长66.73%;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增加2018年农业土地开发省级资金1433万元,二是增加2019年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2990万元,三是增加稻渔综合种养殖模式示范与推广3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48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47.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57.96万元,增长124.85%;主要变动情况:增加专项资金2019年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2990万元、稻渔综合种养殖模式示范与推广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33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情况:增加专项资金2018年农业土地开发省级资金1433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0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5.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61.62万元,增长133.99%;主要变动情况:一是由于在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编制环节中,省财政“二下”批复只下达包括基本支出和运转性项目支出的年初部门预算,不含专项资金预算,而部门决算编报只将批复的年初部门预算部分纳入统计“年初预算收入”,没有将省财政年中单独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纳入统计“年初预算收入”,是造成预决算较大差异的最主要因素;二是 2018年度结转指标没有纳入2019 年年初部门预算编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83.65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情况:2019年增加专项资金2018年农业土地开发省级资金1433万元而相应增加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65万元,完成预算14.67万元的10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65万元,完成预算11.67万元的13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2018年底,我单位涉及机构改革,2019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3辆公务用车编制,预算数为11.6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67万元。最终机构改革方案保留4辆公务用车,经省财政厅同意,经费支出追加1辆公务用车费用,预算数为4.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合计为16.1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5.65万元,2019年广东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7.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3.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综合保障业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指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