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农业农村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开展“三农”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委农办同时作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置省委农办秘书处(省扶贫办秘书处),负责处理省委农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省农业农村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统筹全省扶贫开发、省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老区建设工作。牵头起草扶贫开发、东西部扶贫协作、老区建设的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省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境内外农业交流合作,参与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
省委农办设置省委农办秘书处(省扶贫办秘书处),负责处理省委农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省农业农村厅设27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扶贫规划处、扶贫协作与老区建设处、扶贫开发指导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兽医与屠宰管理处、渔业资源保护处、渔业发展处、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植保植检处、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科技教育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交流合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承担厅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部门预决算纳入厅本部编报。
2.人员构成
截至2019年底,省农业农村厅年末实有人数339人,其中在职人员323人,离休人员31人,退休人员0名(退休人员由社保基金局发放退休费,按照省财政厅要求,不计入我厅决算填报)。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总收入310,728.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4,598.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909.8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553.94万元,增长8.4%。主要变动情况:一是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将我厅主管资金安排省级非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逐步纳入我厅本级预算管理,并由我厅代转拨到专项资金实施主体的银行账户;二是2018年机构改革,划入机构和职能,涉改资金集中在2019年逐步划转到位,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910万元,下降96.54%。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减少了2018年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4000万元;二是增加了组织管理经费项目14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其他收入549.0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3.55万元,增长20.54%。主要变动情况:增加2019年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拨入项目经费62.55万元,增加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拨入2019年全省农村固定观察点辅助调查员专项调查经费10.32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总支出310,728.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1,788.4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9,373.65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52.69万元,增长38.18%,主要变动情况:一是机构改革,涉改转隶人员增加而增加基本支出经费预算;二是省财政定员定额标准提高。
2.项目支出282,414.8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127.06万元,增长4.87%,主要变动情况:一是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将我厅主管资金安排省级非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逐步纳入我厅本级预算管理,并由我厅代转拨到专项资金实施主体的银行账户,增加财政拨款支出;二是2018年机构改革,划入机构和职能,涉改资金集中在2019年逐步划转到位,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4,04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909.8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553.94 万元,增长8.4%;主要变动情况:一是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将我厅主管资金安排省级非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逐步纳入我厅本级预算管理,并由我厅代转拨到专项资金实施主体的银行账户;二是2018年机构改革,划入机构和职能,涉改资金集中在2019年逐步划转到位,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910 万元,下降96.54%;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减少了2018年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4000万元;二是增加了组织管理经费项目140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1,22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084.0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0,882.31 万元,增长1,390.08%;主要变动情况:一是由于在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编制环节中,省财政“二下”批复只下达包括基本支出和运转性项目支出的年处部门预算,不含专项资金预算,而部门决算编报只将批复的年初部门预算部分纳入“年初预算收入”统计,没有将省财政年中单独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年初预算收入”统计,是造成预决算较大差异的最主要因素。二是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将我厅主管专项资金安排省级非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逐步纳入我厅预算管理,并由我厅代转拨到专项资金实施主体的银行账户;三是2018年度结余结转指标没有纳入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编报。主要是增加了2019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12.5亿元、2019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12.5亿元、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类-省级组织实施项目)资金9,611万元、2019年第二批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省级统筹部分)5,966万元、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706.17万元、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现代渔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部分)2,000万元、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2,447万元、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五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1,941.57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0 万元,主要变动情况:年中单独下达了组织管理经费项目140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7.98 万元,完成预算206.72 万元的105.4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7.72 万元,完成预算102.52 万元的124.5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6.84 万元,完成预算88.64 万元的86.6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2 万元,完成预算15.56 万元的86.25% 。
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构改革,省财政厅2019年年中重新核定的原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出国经费追加划入新增我厅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额25.315万元及考核基数38.45万元,未含在预算102.52万元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27.72 万元,占58.5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6.84万元,占35.25% ;公务接待费支出13.42万元,占6.1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7.72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1 个单位出国团组32 个、累计75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127.72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8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8.23 万元,2019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1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8.61 万元,机关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 辆,主要用于车辆维修护、油费、路桥费、保险费、车船税等车辆运行支出事项。保有量不含厅机关服务中心保留用车2辆,封存停驶车辆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2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和国家部、委机关,各省、市(区、县)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公务人员来我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执行任务、学习交流、项目评审等公务活动的支出 。2019年,机关 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95 次,接待人数共1005 人,主要包括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各省相关部门和地级市、县(区、市)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等公务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79万元,比预算数减少82.74万元,降低9.4%。 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0.3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3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51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09.4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0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4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 辆,其中,岗位保障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厅机关中巴1辆,封存停驶车辆2辆,厅机关服务中心公务用车2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7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47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